九
所以看一下右派们的政改纲领,你会看到的东东,大概不会超过以下的几个方面:
第一个就是俺的民权(豪民的民权,吃剩下的,也有些屁民的民权)是不能被政府侵犯的。
第二个就是要分权。因为你中国政府的行政权力太大,因此要分掉你。最好就是美国那样的三权分立,你罗斯福要提高工人工资,俺们国会保证你没法通过这条法律。你总统要搞行政命令来推行,俺们最高法院宣布你违反宪法。
今天也是一样,美国最高法院最近的两个判例,一个就是给予财团在选举中无限撒钱的权力,一个是增加起诉违法的资本家的难度。
当然不光是要把政府的行政权力给压缩,还要把中央政府的权力压缩,完全实现地方自治。这个地方自治,还不是人家1911年之后,中国分裂和军阀割据的那种联省自治。
而且还是要推倒人民共和国,而建立联邦共和国。
大家知道何为“邦”?《说文解字》说,邦,国也。邦在英文里面,对应词是“state, nation, country”。汉朝时候,避讳汉高祖刘邦的名字,邦就用国代替。
所以说,为了限制中央政府的权力,右派们的政治主张,是要中国回到春秋战国的政治体系设计。要把中国的各个省变成一个个国家,然后在这个国家之间,设立一个国家联盟,就是苏联那种东东。
当然名义上,是说这样是为了能够想一个办法,可以让台湾回到一个中国的框架下。听起来好像是为了统一祖国,就要搞出一个实际上不统一的祖国,来削足适履,满足一个名义上统一祖国的目的。
而在这种借口之下,则可以趁机把实行了60多年,虽然有不少缺陷需要优化,但是总体上来讲符合中国历史和现实,仍然行之有效的地区民族自治制度给予推翻,企图把中国从清朝一代开始,奠定了边境地区,再造一个借口给葬送掉。
也许右派中的不少人,比如说俺熟悉的一些人,是真心实意地认为这是一个对中国未来较佳的选择方案。但是俺不客气地评价一句,这种方案,倒是有机会为恐惧中国崛起的势力,操作7块论而提供上下其手的机会。
当然俺们这个民族,自从经历了400年的内部殖民化之后,在一个伟大的女性的主导下,重新达致了文化上的融合。这之后的分裂没有超过50年,又会在希望统一国家的强力集团的主导之下,重新回归统一。
俺也很有信心,如果中国未来的领导人物,一不小心昏了头,因为不懂自己的文化传承,又不懂世界其他文明的历史教训,万一搞出个联邦和邦联之类的东东,最后导致枝强干弱,出现类似于格鲁吉亚那种“保护X语,抵制国语”的分裂活动,那么中国一定会有一些具有民族责任,背负历史重任的有识之士,毅然出头,重整河山。
不是危言耸听,中国八十年代的边疆政策,就是走了这样一条轻率和任性的路子。
所以你看俺在《花开花落》中提出的治国方针,走的是加强中央政府权威,疏通中央政府和基层群众的隔阂,禁止中南海变成深宫禁苑,高高在上,脱离群众,不明人间疾苦。
在加强中央和普通人民群众的联系,让政务对民众公开,让民意得到更好的贯彻,让政府回归为人民服务这个高尚的施政原则(不管现在能做多少,旗帜不可以倒,必须一步一步实现),让人民对政府的监督更加有效。
而同时,减少中间政府层次,收回部分地方政府权力,让更多的地方政府权力回归民间,将各地政府转型为服务型政府。具体的方法,就是采取西汉主父偃的推恩策,逐渐弱化省级政府层级,改变这个元朝才出现,某种程度回归战国诸侯国形态的组织结构。
这个步骤,实现的方法,一个就是省管县,解除地级和市级对县的层级的约束。另一个就是强市出省,比如重庆这样的路子。
如果重庆的实验可以成功,在解决城乡一体化,扶贫均富,均衡发展上面有所作为的话,这种强市弱省的做法,就可以大规模的实行,从而为中国内部体制和市场的进一步优化,建立在高速铁路和互联网这个新的技术基础的扁平化社会管理模式,为中国各级地方政府从主导型到服务型的转变,提供一条现实可以实现的道路。
如果把俺的削强藩,均贫富,严吏治的路子,和右派们的三权分立,弱化中央,地方自治,联邦和邦联,西方式的民主选举,土地私有制等等,好好比较一下,大概可以看出来根本的不同。
这里俺还想花笔墨谈一谈右派关于法律至上的主张。
确实中国在依法治国上面,还有一定的缺陷,但是在提倡法律应有的地位之时候,要切记不可走上法律至上的极端。
俺看法律至上,主要的问题在于因为对法律程序的繁琐化、细节化和专业条文化,真正的法律精神倒是被忽视了。在西方法律至上,与道德背道而驰的局面下,简单地关注法律程序的公正,而忽略法律结果的公正,其实已经大大损害了法律的正义性。
而且把法律作为人类社会生活的一种规范,本来只是工具性的一个功能,无端地上升到如何如何天赋神授的高位,把通过一种游戏博弈来获取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夸张成为捍卫什么什么神圣原则,那就是真正的欺世盗名了。
记得美国法律界一个流行于法官和律师中间的笑话,非常明确地说明了这样一种境界:
When facts are on your side, you pound the facts.
当事实在你一边的时候,你就捶打这些事实 。
When facts are not on your side, you pound the laws.
当事实不在你一边的时候,你就捶打法律。
When both facts and laws are not on your side, you pound the table.
当事实和法律都不在你一边的时候,你就捶打桌子。
在这样一种事实上的法律态度之下,真正的法律精神已经烟消云散了。因为法律不再成为一种维系社会关系,强制维护社会次序,贯彻公平原则的人类自己创造出来的工具。
法律已经变成蔑视社会正义,只是在游戏规则允许或者可以偷鸡的前提下,如何为个人获取最大的利益占有,或者最大的权益保护。至于法律结果是否公平,和对人类社会有所促进,那就是天知道了。
这里俺不由想起了中国古代历史上,关于王道和霸道的争论。
这个误区是很多没有读过历史,也没有干过具体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很容易有的. 我希望井兄可以再花点笔墨,更深入地分析一下.
你仔细看一下19点要求。记住如果是现在中国宪法上有的,比如说言论自由,结社和集会等等,你只能说落实得不好,但不能说是修宪,或者是宪法替代,对吧?
在谈到法律上面,似乎觉得起草人们,并不懂得欧陆和海洋法系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