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如果你一直追踪看俺的思路,那么大概可以得出这样一个推论。
那就是俺认为在社会扁平化出现之后,很多处于中间阶层的政府功能,是应该从官权还原为民权。
比如说,你南京到上海的高铁通了,然后上海到杭州的高铁也通了,最后杭州到南京的高铁也通了。那么这个城市圈,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大概就是3小时之内,那么是不是要每个城市都有个旅游局啊?然后还要一个马鞍山市下面的花山区也来一个?
这样的机构,其实就可以完全回归民间,由各地方的和旅游相关的企业,搞一个长三角旅游促进协会,然后在上海有一个办公室,就解决了。
而另外一些的政府功能,比如说有关社会福利安全网,就可以由中央政府包办,靠中央的各地办事处就解决了。
那么地方政府的功能应该在哪里呢?
首先是你地方政府的首脑,就是一个县长,加上一个县长助理。这个在美国的一些中小城市里面,叫做城管(City Manager)和城管助理(Assistant City Manager)。在中国古代,叫做七品芝麻官县太爷加上其助手师爷。
在美国的地方政府制度里面,有两种方式。一个就是很多大城市,比如说纽约和旧金山等地,市长是选出来的,权力很大。这些大城市也有一些城市参议员,是各个地区选出来的,但是对市长没有多大制衡。
这个时候,市长独断专权,如果不出丑闻,一般还是可以一直做下去。直到下一次选择,你自己离开这个职位,想去做州长,或者现在经济情况太差,大家选别人。
而在中小城市,就不是这样。通常这些地方,是各个区域选出一些市参议员,大概几个都是兼职,拿部分工资。然后里面的一位,被推选为虚名的市长,就是大家的召集人。然后这个参议会雇用一个专职的城管和城管助理,来经营城市的义务。
按照美国的经验,反而越是小的城市,越接近基础,反而不是靠选择出管理员。倒是越大的城市,越是由选举产生。估计这个问题,和中国以及全世界国家一样,就是国家的人才群体,往大城市集中得比较厉害,使得大城市里面,出现可以出任的人才储备要大。当然大城市的肥肉也大,导致竞争趋于激烈。
而小城市,因为人才流失,尤其是中间的壮年人才少,不少青年人上了大学,就离开了故乡。这种情况,导致的竞争需求少,因此看美国地方新闻,常常出现中学生或者社区大学低年级学生,出任地方参市和市长的例子。
而且从中国在农村和乡镇一级搞普选的经验来看,地方的宗族和氏族势力有所回潮,出现某种部落化趋势。而且这种遍地英雄下夕烟,处处皆见祝家庄的局面,又因为各类的地下教会、五花八门的民间宗教、传统的袍哥洪门,然后通过对地方政府部门的人员输送关系,已经有种白社会和黑社会合流趋势。
这样的情况在美国也有出现。比如说在美国南部各州的地方政府里面的白人至上团体力量,在中西部犹他州、科罗拉多州等地的摩门教和其他奇怪教派力量等等,都使得地方政府的执政水平,大大有待商榷。
因此俺以为,要解决这些基层地方的问题,光是靠乡镇普选,或者并不是出路。也许通过适度的城市化,通过交通工具的提高,让每一个穷乡僻壤,都可以在一个中心大城市群的3小时辐射范围之内,是一个防止地方宗族势力复兴的办法。
这个情况下,跨地区的带有大城市思维方法和人才构成的民间部门,取代地方政府的部分功能的意图,才有实现的可能。
那么在俺这种城管和助理城管的领导下,一个小地方政府,还有哪些功能呢?
一个就是社区建设,这个应该包括城市规划、城市建设(指的是城市公共工程,道路路灯等等)和社区服务等领域。
一个就是经济发展,包括招商啊、税收啊等等。
一个就是治安和消防。
其他的东西,比如说法律体系,是国家的,就应该由中央政府包办,把各个地方的法律分支机构,放在中央编制和预算里面,从而杜绝地方政府和法律体系狼狈为奸的局面。
还有就是地方的群体事件,本来就不是普通的社会治安事件,不是由地方警察处理,而必须有中央政府的武警处理。在高速铁路通畅的情况下,武警总队只要驻扎在交通要道,那么只要中央令一下,马上就可以调动。这样的话,地方的警力也不需要那么多了。
那么相对于美国的市参事,这个可以由地方的人大来对应。这个在中国古代,就是地方士绅联席会议。通常这个联席会议,取决于你一个地方的经济情况,在山西,就是以前的票号总商会,在美国硅谷,就是高科技企业联会等等。
最好就是这个人大,也是按照地区名额选举,然后最好就是兼职的。然后这个代表大家的小圈子,就可以任命一个城管,报省里和中央批准。颇有点香港特别行政区那样的走法,就是大家选出来一个行政长官,然后中央具有否决权。
当然小县城和小城市,是可以走这条路,但是大城市,比如说省城等等,还是维持现在的做法,就是由中央任命,但是必须经过地方人大的认可。
为啥这个层面的政治改革,中国必须进行?这就要谈到俺在官吏的划分上,有读者批评,说俺认为吏要腐败过官,是不对的。其实俺从来没有说过这个,官也许比吏更要腐败,但是因为吏的特殊性,和老百姓是抬头不见低头见,其腐败相对于上面的官员来,尤其是省城和京城里面的官员来说,危害性比较大。所以俺的治理方针,是先从吏开始,先从县城做起。
最近美国发生的一个小城市,加州的贝尔,被人发现城管的工资是79万美元,助理城管是43万,消防队长是47万。这个4万人的小城,大家平均家庭收入是2万8,却要花这么大的价钱,去养一帮不做事情的蛀虫。而要命的是,这个事情败露之后,人家城管辞职,还要多拿80万美元的合法的补偿金走路,简直就是对选举和法律的双重嘲弄。
投票并不总是挑老实人,所以愚蠢的选民必须付出代价,Bell City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是他们选民设计了城市的宪章。在美国,一个城的居民可以灵活选择任何一种在法律允许的政府体制。一些城市采取国家的法律,由5人组成的市议会管理,市长或城市经理根据章程组织选择不同的系统或政府形式。一些城市管理系统是由城市本身的章程文件定义,不采取国家,省,地区或国家法律。
不像中国,做美国市长不是一个好工作,他们赚钱不算很多,但往往得到诉讼。
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思想,不同的法律,不同的领导,不同的百姓........其实,你喜欢复制一些美国的方式,但谁听你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