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看了楼下关于美国人德国人的讨论,觉得挺有意思。
我目前的工作,有很多机会跟欧洲人打交道,而且是Rumsfeld所谓的“老欧洲”。我的朋友作为导演也协调过多国部队。我们曾经有过类似的讨论。不同国家的同事确实有不同的风格:英国人喜欢指手画脚、侃侃而谈,德国人喜欢指令具体明晰,易于执行。所以他任用英国人做architect,用细致的德国人做developer,用刻薄的荷兰人做project manager。用人用其长处。用错了地方,项目就乱得一塌糊涂。德国人的短处是,一旦没有明确的指令,就不知道如何向前推进,而无所适从。
刚到美国企业工作时,发现美国人非常喜欢conference call,甚至很多会议中,当头的喜欢从自家的孩子和狗的无聊故事做开场白,群众们傻乎乎提很多傻问题也不怕露怯,还觉得奇怪。现在比较能理解和适应这种工作方式。
生活在英美common law系统下的人就知道,社会中的法律和规则,往往是碰撞、磨合、妥协出来的,而不是自上而下的命令。反映到工作习惯上,需要人们在工作场合多沟通。做Project,上级顶多给一些policy,具体如何操作,是群众讨论的结果。在美国,领导者并不是全知全能,发号施令,而是沟通协调。美国人非常尊重的领导人,如艾森豪威尔、里根,并非秦皇汉武之类的英明神武的风流人物,而是great communicator。这也是为什么很多美国的职位,把team work和communication skill放在job deion里。在美国企业里,闷头干活,不跟同事唠嗑,那是不行的。自己会个三拳两脚,就看不惯美国同事的“夸夸其谈”,更是会吃苦头的。
顺便bash一下德国人,士兵训练有素,将军元帅不是狐狸就是老虎,却被一个二等兵指挥得团团转,把能打到的国家都打了一个遍,最后自己的国家被划为4块占领区,上百万妇女被强奸,上百万男人被送到西伯利亚劳改。实在是一个巨大的悲剧。这帮看似散漫的yankees,为什么把hans打得满地找牙,他们自己要想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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