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味的空间

宁为真小人,勿做伪君子
正文

关于民族主义- -

(2008-06-02 20:23:03) 下一个
爱因斯坦说:“民族主义是一种发育未全的疾病。它是人类的囊虫。”读了王立东与秦晖舌战的帖子及其跟帖,不知怎么的就想起我的一个旧帖来了,大约这种对“盗版”的辩护跟“痞子运动”还有一点联系吧!倘若把“盗版”与“民族主义”牵连起来,那么掏老外腰包的小偷理应算作“民族英雄”!于是想起泰戈尔在《西方的民族主义》一文中所说的:“民族的概念是人类发明的一种最强烈的麻醉剂。在这种麻醉剂的作用下,整个民族可以实行一整套最恶毒的利己主义计划。”这也许只是一家之言,听不听由你。不过这一家之言不幸曾经被纳粹德国证明过了,也被非洲的屠杀证明过,如果我们不想继续列举其他证据的话。民族主义至少还属于陈腐的思维,它因此还有一个舒适的功能,就是可以成为愚昧落后的温床。假设这个主义还要发展到“极端”的地步,那么简直可以陶醉在自己放的屁里,那也可以当作麻醉剂的。当然这都是民族主义者的权利,我们没有资格否认他们捍卫自己权利的权利,听其自便则罢。我不讳言,不必涉及“极端”,就是一般的民族主义也不屑与之为友。问题在于,中国文化里,何时有过“民族”的概念?在读历史时我常常寻思,倘若中国有土生土长的民族主义,那么“中华”也就没有了。《诗.小雅.北山》唱道:“溥(pu;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中国文化认定此理,倘若它承认民族之存在,反倒好了。自打春秋战国时起,我们根本看不见民族主义的踪影,老祖宗们相互厮杀,从来不见有谁用民族或其主义来壮胆,倘若真有这玩意,“秦王扫六合”恐怕就没那么容易了。秦统一中国以后,并没有创立民族的概念,却设立了君权至上的原则。历朝历代,“抢得天下便是王”,皇上狂傲地视一切人类均为治下,即使管辖力所不及也视之为属国,所有外贸都称之为“朝贡”。例如著名的马戛尔尼事件,乾隆皇帝致英国王敕谕称:“朕于入贡各邦,诚心向化者,无不加以体恤,用示怀柔。如有恳求之事,若于体制无妨,无不曲从所请。况尔国王僻处重洋,输诚纳贡,朕之赐予优加,倍于他国。”“兹再明白晓谕,尔国王当仰体朕心,永远尊奉,共享太平之福。”谁能看见一点“民族”的影子?不过王对臣谕罢了。连民族之概念也无,主义何求?即便最有民族韵味的汉武帝征伐,他视匈奴与其说是异族,不如说是异己。倘若匈奴顺从,那就是女婿的封疆罢了,既然太子尚可杀,何况女婿?谁让你不从呢?也许正是有了汉武帝的征伐这档子乐事,于是后来才有“汉族”之称谓,其实叫“秦族”也未尝不可的,究其根由,还在于汉武帝对北方游牧部落的讨伐,使他们只知有汉,不知晋、唐。其实任何民族主义都不是中华文化之成分,它理应属于泊来品,拾起西方文化唾弃了的牙慧,却扮演起中国的民族主义者来,还要泼妇骂街般诬人为“汉奸”,这或许是一个莫大的讽刺,但历史给我们的启示也就如此。那么“汉”又是谁给命名的呢?中国人历来把尚未归顺的异族称为“蛮夷”,南蛮北夷,大约如同现在城里人称呼“乡巴佬”或“野人”,直至民国初年,还有把黎、僮、彝等少数民族称谓都弄成“狗”字边旁的。至于古代,均以朝代名作为自称,“汉人”、“唐人”、“宋人”等不一而足。谁家的天下,必跟谁姓,不准也不可能准超越国号设立民族称谓的。一旦新朝立旧朝废,继续称前朝人氏是要冒极大风险的,清朝就发生了无数这样的冤狱。直至清末,飘洋过海的华人把自己的聚居区唤作“唐人街”,而非“汉人街”或“华人街”,把中国称为“唐山”。“唐音”、“唐装”等均以大唐为号,非汉也。于是发现,元以前北方游牧民族就把“炎黄子孙”称作“汉人”,而北方长城以南则为“汉地”,正式叫开来,则是蒙古人的功劳。而且汉人是助蒙古人剿灭南宋的好帮手,不仅杨奂、张文谦、赵良弼、董文用等,是助蒙古人治理的佼佼者,忽必烈的“汉军”也是灭掉南宋之主力,仅立大功的“汉将”就有史天泽、董文炳、郑江、李仁佑等九人!沿着典籍查上去,到元朝,有文字记载的记录则表明:元时将国人分为四等,蒙古、色目、汉、南;“汉人”指北宋亡后中国北方的广大人群,而南宋亡后中国南方居民则设为“南人”,处于“第四等级”。无怪乎海外华人只称“唐人街”而不愿称“汉人街”的。说句刺耳的话,自“汉人”的称谓带有民族意义开始,就有“汉奸”的意思在里边;石敬塘臣服契丹自称“儿皇帝”、宋孝宗称“叔父大金皇帝”,汉族的民族史,实在是一部难以启齿的历史,真还不如叫做“唐族”至少底气还强些。更不必说努尔哈赤了,全国人民当“汉奸”,心悦诚服。时至今日,满清的大辫子每天都在电视里甩,也没瞧着哪位民族主义者有什么“微词”,就连最“极端”的民族主义者也并没有想起该不该讨伐那近三百年“亡国奴”之耻辱的。细细算一下,满清王朝是侵略者,否则吴三桂不会算“汉奸”;那么洋人跑来打满清王朝该算什么?狗咬狗?帮着满人打洋人的汉人就算汉民族的“民族英雄”?沿着民族主义的思路,去解释历史都说不清楚,何况去张望未来?就像毛泽东借助“十月革命一声炮响”一样,那些恪守陈腐抵御进步的人士也扛起民族主义的遮羞布来了,可惜来得太晚,本该几个世纪以前就出现的民族主义,直到人家扔了中国才有人捡回来折腾,还挺得意。再者,我还真的弄不明白,中国的民族主义者有多大资本撑这面旗?鲁迅干脆奉劝年轻人不要读中国书,除了无奈之外,倒也确实指出条正路,因为中国这些汗牛充栋的史书里,除了陈腐的说教,大抵剩下些“内战内行,外战外行”的记录,没有科学,没有民主,没有创造。读进去如果还能够不堕落,那也会伤心透顶的。戴高乐将军说:“民族主义是一只围着自己的粪堆啼叫的大公鸡。”看来要害果然只在粪堆之上,为了捍卫“自己的粪堆”,中国的民族主义者也不例外。尼采说:“当一个民族处在停滞、萎缩的时期,这些民族天性便成为那个民族的枷锁,使这个民族永无翻身之日,这个民族将会僵化一如化石,而这些民族天性也就成为这个民族墓碑上的祭文了。”但愿,中国的民族主义者不会成为撰写“这个民族墓碑上的祭文”的人。(2005.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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