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你年轻时娶的妻
(2008-05-01 20:12:02)
下一个
这是圣经里的句子。
反过来,对女人来说,就是爱你年轻时嫁的那个人。
时间确实会洗白一切。让我们忘记曾经有过的承诺,还常常为自己找好审美疲劳等等的借口。
其实就算新人笑,旧人哭。又有几个新人能得到旧人当初得到的爱?
人们还常常会经意不经意地拿新人去和当初的旧人去比较。
只是岁月将他变旧,你就觉得弃之不可惜?那就记住,彻底地忘记他,投入你初次爱人的力气去好好的爱你的新欢。
但是,但是,就是又有几人能够做到?爱情的疲惫是接踵而至的。我们听得更多的是我们去维持这个新的婚姻吧,因为我们没有力气爱人了。
我不反对离婚。我甚至赞同李银河的十年一换的理论。可是有这样的契机吗?十年后我们又遇上另一个刻骨铭心?也许十年的繁繁琐琐,的确让人厌烦的想逃走。但是何处是归途?也许换下一个,你要离去的心来得更早?
不要说初恋时我们不懂爱情。你年轻时决定娶(嫁)的那个人,其实才是真正你用了最不世俗的标准,全部的力气去爱的那一个人。那时候,他是无名小卒,没钱,没有任何财产;她也是刚出校门,没有家世背景,也不会做家务;有的只是单纯的青春,干净的快乐!彼此的依靠,对未来的遐想。
而我相信大多数再婚者,包括大龄结婚的人,金钱,相貌,地位,每一样都被放上了天平,给爱情还能留下多少的位置?
我相信绝大多数男女决定结婚时,彼此是爱着对方的。但是真的不知道为什么岁月常常洗去所有的美好,剩下的都是琐碎的烦恼,和对对方的伤害?
但是,假如生活中只剩了无奈的维持,我赞成分开是对对方最后的爱。
若是一方先有了外遇,一定要尽早的告诉你的配偶。这样他(她)不用在混沌和无爱中继续坚持而受更大的伤害。不要欺骗。不要以为一切可以瞒天过海。以为这样是不伤害对方。若你仍然念及当年曾有的情义,请友好的分开。作为受伤害的一方,我也建议不要去争取他的回来,更不要去做跟踪,监视这样有损心力,有损爱的事情。就放了他,当成你对他最后的爱吧!更为了最后爱这次,请不要为财产,孩子等等争来争去,请协商好,财产留给生活能力差一些的一方多些,作为过去的爱人,你不会希望他(她)走投无路吧?孩子就留在他自己选择的一方吧。记得另一方按时付生活费。不要为这些闹上法庭。毕竟大家曾经是最亲的人。而且请为对方的隐私保密。永远不要因为他对不起你,而选择睚眦必报。 作为不得已的分开,就当花开尽了,残香尤在。
我们都是红尘中的男女,坚持也好,放弃也好,以爱为名义,而不是借口!
可能还是因为爱的不够纯粹,不懂得什么才是真正的爱,或者后来才发现自己娶(嫁)的人并不适合自己。
“但是,假如生活中只剩了无奈的维持,我赞成分开是对对方最后的爱。”
赞成,无爱的婚姻没有必要维持下去,善待自己,也善待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