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抵上世纪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出生的人都还记得这首著名的“拣钱交警察”的儿歌,少数运气好的或许还真的拣到过钱,当然交不交公就看各人了。
这里要说的是,P今天在学校里拣到了钱了,不多,就一分钱。放在平时在家里,P那叫一个“惜金如命、颗粒归仓”,掉在地上的就是他的了,统统塞到他的储蓄罐里;没想到在学校里P竟要求上进起来,非但没有私吞,还郑重其事地把那一枚硬币给交到老师办公室去了。
然后你猜怎么着?
爸爸去接P放学的时候,老师递过来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信封,说是给P的奖励。接过来一看,上面密密麻麻无数小字,俨然一则小故事,说:P今天拣到一分钱,交到办公室,但直到放学也没人来认领,所以(按规矩)上交之财物归P所有,另外,鉴于P的良好行为,办公室追加奖励25分钱,合计26分钱。
不错呀,P这下可知道什么叫做“名利双收”了。
仔细想想还真有意思,你说这资本主义国家是怎么教育孩子的?喔,拣着东西上交之后,只要没人认领就归自己呀?真是个好买卖。也就是说,法律不容许公民私吞拾到的他人财物,但你如果真的想占为己有的话,法律鼓励你交公,然后开始祈祷,如果失主在规定的时限之内不显身的话,那就恭喜你了!
还是有点没想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