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甭说事

年过半百,初涉博坛,岁有时年,学无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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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感人的故事54 後续二

(2008-06-10 22:31:12) 下一个

感染病毒泡疹

回到洛杉矶後,休息了两三个星期後,自以为身体可以了,便开始往办公室跑,刚开始,还是有儿子开车,送我上班,後来,终於自己可以开车了。头一次自己开车上班,高兴的什麽似的,因为毕竟感觉自己又有用了,可以恢复工作了!当然,没敢开太快,也就是在慢速车道,时速控制在六十英里。

光顾了高兴自己已经象个正常人,可以上班了,就难免有些大意,到底还是身体弱,免疫力底,在回到洛杉矶後的不到一个月,就感染了病毒性泡疹。头两天,就觉得皮肤发痒,象是有虫子在爬,眼睛也发红,又以为是长针眼,没有太在意,按照乡下的偏方,在食指上扎了根红线,就睡了,谁知道,第二天清晨,眼睛肿的睁不开,赶紧爬起来,冲进浴室照镜子,坏了,整个脸肿的像个丑八怪,眼睛肿成一条缝,红肿的皮肤上一片片的小红泡疹,又痛又痒。麦克一看情况不妙,马上带我看医生。

在专科医生的诊室里,医生只看了一下,用手电筒照了照我的眼睛,就下了诊断:泡疹。因为你曾经是个癌症患者,因为你经历过化疗和放疗,你的身体抵抗力非常低,容易受到病毒的侵袭。当时,我觉得医生看得太草率,这麽会就断定是因为癌症引发的泡疹,未免有些牵强附会,心里可不服了。但是回到家里,上网一查,医生还是有经验的,她说的对,相当多数的癌症病人,经过化疗後,身体的免疫力非常低,容易被泡疹病毒侵犯。

因为泡疹长在脸上,眼睛上,医生建议要看眼科,因为如果眼里也有,伤害到视神经,搞不好就会失明。一点也不敢耽误,马上看眼科,幸好,视神经没有问题,松了一口气。

这麽一折腾,又是半个多月没敢出门,终於吃完了医生开的药,泡疹也结痂了,肿也消了,又恢复人型了。但是,好是好了,而脸上的伤痕,好久好久还在痛,还在痒,深紫色伤疤,久久不退。

 

老麦带我看医生

回到洛杉矶,我就将男友麦克的称呼改为“老麦”,跟他说这是非常中国的,亲密的昵称,他挺高兴地接受了。

七月,老麦休璁假,成了我的专职司机和医疗顾问,还兼“秘书”。差不多每个星期,都要开车带我上医院,有时一个星期要跑两三次。从我们家到UCLA,不堵车,差不多要开一个半小时,而洛杉矶几乎就没有不堵车的时候,尤其是到UCLA的医疗中心,我们必需走十号公路,每次都要花上两个多小时,才能到达目的地。加上等候看医生,排队检查,合磁共振,等等,每次一去就是一天。整个七月,都在围绕着我的看病,检查而度过的,从联络医生,预约时间,到整理我的病例,老麦都非常仔细地,有条理地安排妥当。每次预约看医生,他记得比我还清楚,早早就提醒我,那天该去什麽地方看什麽科,或者是到什麽地方做什麽检查。

在我得泡疹时,一夜之间脸就肿得像个皮球,眼睛肿的看不到缝,我又痛又痒,难过的不知该怎麽办,在这种情况下,我还真不知到应该找什麽医生,就算知道医生在哪,也不知能不能开得了车去看病。老麦感到情况严重,急忙查找医疗机构的电话,询问最近的专科医生的地址,电话,然後给医生打电话,紧急预约看病。幸亏有他,也幸亏看得及时,看完皮肤科,又看眼科,最後终于将泡疹制止住了.

 

有时我自己也在想,真的是我修着了,也该着我的命好,上天让我碰到了麦克,如果不是爱,如果不是我了解的他的为人,我想不出怎麽解释他为我做的这一切。我,一个普通的中国女人,年纪不轻,外貌不美,钱财没有,还得了癌症,但是他依然能毫无怨言,任劳任怨,心甘情愿地为我做任何事情,如果不是爱,不是这浓浓的爱,纯纯的爱,能是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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