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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霉的包裹

(2009-04-24 05:27:22) 下一个

上次去滑雪的时候,把保温瓶忘记在什么地方了。

回家一顿查找,杳无踪影,决定给酒店打电话。
2月20上午去电:

-请问我的保温瓶是不是忘记在你们酒店了?
   是的
-可以给我寄过来吗?
   可以
-请问多少钱?超过7欧我就不要了,可以自己再买一个。
   我们不知道,但我们可以寄,包裹给你让你付费。
-也可以,但之前麻烦告诉我多少费用,超过7欧就免寄了。还有,麻烦你们把里面的水倒掉,免得重量也太多。
-我们会尽量帮忙,请放心。
    请问你们代寄有手续费用吗?
-没有。
    那麻烦你们了,谢谢。
-不用。
    再见!

之后很久都没有消息,不但包裹未到,邮件和电话也没有报价。

3月10日,我们邮递员在楼下等我,“你有包裹”
我一看,原来是保温瓶,邮递员说:12块5.
我有些傻眼,怎么讲好7元以上不用寄,还是给我寄来了。
我边掏钱包边抱怨,邮递员突然明白了我的意思,说:如果是讲好价钱的确实这样做不公道,不如你退回去吧?
“有费用吗?”
“没有, 你可以让他们再按正常包裹寄,绝对不超过7块的,一个小东西寄托收也确实搞笑。”

我们邮递员一向很友好又专业,我就找他说的作了。

之后,我立马写了个邮件给酒店:

你们的包裹到了,很抱歉我未接收,因为我要付12块5,麻烦你们再寄一次正常的包裹,麻烦你们先垫付,我会汇款过来,谢谢。

自动弹回来一个休业通知,然后又是杳无音信。

4月20号,我突然接收到酒店一封长信:

你退回来的包裹放在邮局很久了,因为我们从3月2号到现在是休息时间。他们要我们支付48.8欧元。不知道你为什么会拒收包裹,麻烦你把这笔钱给我们,否则我们按照你跟我们借支每天收利息。

我一看傻眼,马上把邮局转给德国朋友看。

德国朋友帮我改了一下回信,我就这样回了:

我们讲好7元以上我的热水瓶不用寄了,我没有等到你的价格通知,我当然认为12元5很不值得,但我当时应该收的,只是邮递员告诉我退回去不用费用,我以为你们也没有费用。现在既然造成误会和损失,我愿意承担我误解邮递员意思的12元5,因为我也不划算,保温瓶还是不在我手上。至于你们休业期间的费用是你们和当地邮局之间的问题。任何业主有义务在休业期间处理邮件的,否则也应该有人代理。所以这笔费用我无法承担。

那个肥婆这次气急败坏的来信了:

你没有提过7元的界限,这笔钱你必须一分不少给我!

我又跟德国友人合计,再次回信:

“我反复强调了7元的界限,我想任何一个客人遗忘的东西都要考虑这个是否值得。从我们通电话到您寄出包裹有将近3周,是否您忘了我的叮嘱,所以我愿意为您的失误承担12.5欧元。而且如果你有事先报价给我,我根本不必产生这个损失。”

然后朋友让我赶快给她汇款,我汇了12.5欧元。真是恼火。

但这个女人更得意了,她写信来:关于7元的要求从来没听过,而且很多保温瓶超过7元。现在你还差我们38元,每天将计算利息,如果还收不到,我们的律师出庭费用将让你更加不值得(她看我这个一个中国的弱女子,单亲母亲,一定不是她的对手)。

我看她这与人斗其乐无穷的架势还是有点怕怕,因为德国的司法纠纷多么昂贵是深有体会的,这个肥婆比俺们毛爷爷都好斗,我这个湖南人都发抖。

德国朋友说:你连任何单据都没看到,没收到,把钱给她是疯了吧。而且,你得让她吃点教训,否则她就还是这样对待她的客人,你想:一个普通包裹3.9欧(2000克),如果她不问客人要求就一律按托收寄出去,客人要为不足12.5欧价值的东西支付更多的费用,要么客人就必须放弃自己的东西,或者某年某日自己取,这样的酒店服务是很S。。。的。你要让这个德国疯女人以为所有的中国人都是纸老虎吗?

后来我跟教会的兄长通了电话,他说:如果是我,就算了给她吧,我们得被这样的烦人浪费多少时间和精力呀。这件事她确实没有道理,但这个世界上很多时候我们被那些没有道理的人害得很惨。所以有时候我们吃亏算了,免得为了奉陪那些愚昧人付出更多的代价。神说了:申冤在我,我必报应!我想如果我不是基督徒,我斗争的信心会强一点吧,至少连这个12.5欧都不用付了。


今天我还没有回这个疯女人的信,先把故事写出来,给大家提个醒。

我想如果我是这个女人,怎么也要寄3.9欧元的这种呀?你想:如果没有客人的书面证明,一个12.5欧的包裹退回来代价不是更高,因为客人万一长期出远门了,地址错了?其他情况拒收,都是回退的。况且跟客人回收3.9欧很难吗?如果不放心就让他们先汇款也好呀!(德国人都说这是一个KasperHotel)

所以我当时还真以为退回去她那边也没有费用,因为Sender应该是用对自己最便宜,风险最小的方式:0《3.9嘛!当然这个是我的误解了。

今天把电话单也翻出来,当时跟她通话超过2分41秒,这意味着我当时是反复强调了价格要求的,这个女人做酒店真是害人不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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