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脚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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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家的孩子(曾发表在我的搜狐博客)

(2008-03-03 13:32:21) 下一个
我是个恋家的孩子。

小时候,我上的是全托保育院。最让我妈头痛的是:周一送我上保育院。我那惊天动地的大哭大闹,不仅使我妈无奈,无力,更甚的是尴尬。没有一个小朋友像我哭得那样丑的,张着大嘴,双眼紧闭,声嘶力竭,一点风度都没有,也没有一个小朋友有我哭的那样声大的,无愧于我当时的绰号‘大嗓门’(如今,我唱歌唱不了高音,我就怀疑是否那时,哭时不会用嗓子,把嗓子喊坏了),同时,双手紧扯我妈的衣服,我妈怎么掰也掰不开我的手。送我上一次保育院,我妈就如同参加了一次战争,被我弄得披头散发,衣衫不整。不容易啊,我妈终于脱身走了。留下我继续保持着同样的哭像继续哭。哭到累了,没意思了,就停了。这时的我就开始谋划如何逃跑回家了。我所在的保育院,有一个很大的院子,无论从小班,中班或大班的所在地到大门口,都有一定的距离。我从小班开始,就有逃跑的不良记录。我到现在也没弄明白我是如何在小班的年纪,从班里跑到大门口,然后混出大门,再然后迈着小短腿走回距保育院至少2公里的家的。那个年代还好没有人贩子,要不然,我也不知被贩了多少次了。

我记忆里最清楚的一次逃跑是在大班的时候,那时的我绝对是逃跑黑名单上的首犯,我已被老师重点监视了很长时间而没有机会逃跑了。那一天,近黄昏的时候天阴了下来,我特别特别想家,我决定,我今天就要回家。我的逃跑经验告诉我,我不能单独行动,一旦我是单独一个人的时候,老师的眼睛就盯着我不放了。晚饭后,天下起了大雨,我拉了几个小朋友一起玩,其中有一个是我的逃跑老搭档,趁大家玩的兴起的时候,我问她们想不想爸爸妈妈,想不想家,在这大风雨的晚上,5,6岁的孩子谁能不想家?回答当然是想。我就说,我们今晚就回家。但是,不能让老师发现。我指挥着大家互换衣服,又让一个小朋友拿上她的也就能装1,2本小人书的小包包,当时,按我这6岁孩子的智力,我认为我们互换了衣服,就不是我们自己了,就是别人了,老师就认不出来了,况且,我们当中有人拿了一个小包包,就像大人上班都拿着一个包包一样,那么,我们就是大人了。我当时实在没有意识到我们的个头是无论如何扮不了大人的。可当时我还很为自己得意了一把。趁老师不注意,我们开始行动了,出了教室门,冲进了黑暗的大雨中,接近大门口时,我们放慢了脚步,装成大人的样子,大摇大摆,心情万分紧张的走出了大门口。守门的人坐在屋里,而不是象平常那样坐在门口,他万万想不到在这黑黑的大风雨天,竟然有人胜利大逃亡。真是天助我也,出了大门,极度兴奋的我们作鸟兽散,各自奔回自己的窝--家,温暖的家去了。

鉴于我的屡逃不改,我记得保育院方联合家长对我的‘迫害’是,周末不让回家。并且,早先的惯例被修改成了不平等条约,不再允许我在家过夜,逃跑的当天,必须当晚与到家里寻我的老师返回保育院,即使在我可怜巴巴的,一步三回头的,连我父母都不禁心软转而要求让我过一夜的情况下,也不能破例。

多年以后,在英国,与一位朋友闲聊,她突然扯到:‘小时候,我不愿意上幼儿园,每次送幼儿园都很困难,所以,到我妹妹的时候,就不送她去幼儿园了’。我愣住了,真的愣住了,我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是这样的因果关系,她的妹妹就不用去幼儿园了?那个年代,竟有如此的解决办法?我傻了,真的傻了,原来准备接着朋友的话题,也把我的保育院的峥嵘岁月述一述,可是,我不会说话了,满脑子的就是一句话‘不用去幼儿园了’。然后,五年过去了,直到现在,我还没有对我的那位朋友说过我的保育院。今天,就算是五年前的那个闲聊的继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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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SINEAD4273 回复 悄悄话
小姐姐, 你怎么这么能干? 走两公里路回家? 那么一个小不点。

小大人集体逃亡?

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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