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此存照:基督徒“第二常委”再次丢人现眼
(2008-03-03 23:3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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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此存照:基督徒“第二常委”再次丢人现眼
基督徒“第二常委”从前在本坛讲的“不要带拐杖”=“不要多带拐杖”一直令人映像深刻,捧腹不已。
现在,基督徒“第二常委”再次丢人现眼。
在替耶和华/耶稣在埃及大规模屠杀婴儿的时候,“第二常委”口口声声说:“埃及人通过前9灾,足以认识耶和华是真神。但没有离弃法老这个假神,是他们自己的选择。”
我就问“第二常委”要证据:“圣经”哪里说埃及的百姓“通过前9灾,足以认识耶和华是真神。但没有离弃法老这个假神,是他们自己的选择。”
“第二常委”很是鄙视地说:“证据在圣经里,你看吗?不看我也没办法。”
在我的一再要求下,“第二常委”拿出了他所谓的“证据”:
9:34 法老见雨和雹与雷止住,就越发犯罪;他和他的臣仆都硬著心。
我左看右看,就是看不出“第二常委”拿出来的“证据”哪里说埃及的百姓了。“第二常委”反问说:“法老的臣仆是不是埃及的百姓?”
我说:当然不是!
“第二常委”问:是什么?哈哈。
是什么???“第二常委”啊,碰到“圣经”翻译得不清楚或者你理解不清楚的时候,对照一下英文版的“圣经”行不行?
“第二常委”认为“法老的臣仆”就是指“埃及的百姓”。可是看看英文版:
34 法老见雨和雹与雷止住,就越发犯罪,他和他的臣仆都硬着心。
When Pharaoh saw that the rain and hail and thunder had stopped, he sinned again: He and his officials hardened their hearts.
显然,“法老的臣仆”指的是法老手下的官员们啊。这哪里是指“埃及的百姓”呢?
当我拿出英文版“圣经”证明“第二常委”理解错了之后,“第二常委”还理直气壮地说:“你中文版都没整明白,又扯英文版?逻辑的你。”
佩服啊佩服!基督徒们脸皮的厚度,实在令人叹为观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