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 (137)
2006 (149)
2008 (38)
刚在网上无意中发现,自己的一篇文章被人窃为己有,分别发表在《厦门晚报》和《青年报》上。
怎么有这样的事啊,气死我了。
哇呀呀~~~
http://www.csnn.com.cn/2005/ca326825.htm
http://www.why.com.cn/eastday/node19599/node58305/node58314/userobject1ai1040333.html
http://www.zhuanji.net/shanshui/changhe/yushuitongzuo.htm
可恶啊~~~~
再说一句,很喜欢那篇腾格里沙漠,文笔中的旷远让我想起故乡的戈壁和红柳!支持!
你好我好大家好都好都好:)
听音乐吧,享受一下。
微风兄可好?
在网上写东西,这样的情况是要慢慢习惯的,不然的话,中国那么大,防不胜防,查不胜查,会气坏自己的:)
这样的事情,一般来说,没有什么好办法,顶多是稿费截留,可那点儿钱您又看不上。
象你现在这样写下去,这样的事情也会越来越多,等你被这样借用过几十次以后,就能一笑置之了:)
笑mm,身体好些了吧。春节快乐!
小丫头,谢过,有劳啦。:)
我会请上海的朋友为我联系一下青年报。其实,都不知道该怎么做,我想,大概也只能要求他们把这篇文章撤了吧。
雅贼窃文,楚天已反怒为喜,一来多谢他抬举,二来我正好借此机会,在家*&*%(*&¥,一出连日辛劳的恶气。
p.s. 偶差点忘了刷牙,谢谢提醒,呵呵,:))
这篇文章,“与谁同坐?”根本就是剽窃。原作于三月二十八日2005,发表在文学城,名为闲话三千的博客里,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0503&postID=18972,希望编辑者查一查,给原作者一个交待。可能在国内没法上这个网站,所以剽窃者这么大胆。
举报email:info@xmrb.com。
但《青年报》并没有email地址,这是《青年报》编辑部的联系方式:
地址: 上海市陕西北路66号文锦大厦内
邮编: 200041
看来我们只能写信和打电话了。
楚天妹妹,请息怒!祝新春快乐!小丫头给你的糖还没吃完吧,继续吃。别忘了刷牙!
谢谢你的年糖,甜,呵呵。
莲花mm,谢谢你啊,这样讲讲,心里舒服点,拜个年,狗年吉祥!:)
那些人靠偷别人的东西牟利,实在是不道德,不过安因果定律,他们欠你的一定要还的,迟早而已,不必争一日之长短,对吗?
祝楚天妹妹新年,开开心心每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