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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闲___枕草子(二) By 青裳

(2008-04-29 06:47:20) 下一个

十五
    越粗鄙的越有生命力。那野草,风一吹,便芃芃长了起来。
    这样的事不知可贺还是可悲。
    精致纤美的东西,往往生命脆弱。白居易诗云,彩云易散琉琉脆。川端康成在《临终的眼》中写,那些(早夭的)才人只是他们那一脉血统最后的回光返照。达尔文优胜劣汰的进化论也并非确实,有时这世上竟是劣胜优汰的。
    每次回乡,都会去南园兰苑走走,看里面的名品素心,那等高贵逸秀,又弱不禁风。
    由此想到许多的人与事,一阵惆怅。

十六
    忽然记起一件事。早时,学生时代,清明时节去扫烈士墓,去时整队,归来时一例散放。微风中,马兰头正细嫩,于是一路弯着腰掐,先放口袋,多了放不下,四处去向人讨马夹袋,暮色上来时,整整掐了一大袋,掐得指尖黑黄。
    回去,交给父亲,自吃嫌太多了,隔夜就不新鲜。于是把它分成几小袋,然后一个人骑着自行车,分送给同学好友,也送了老师一袋。那时初慕风雅,学着古人样在野菜里附赠诗句。给老师的是,盘中何所有,门外已青葱,野蔬非自栽,只是趁春风。彼时不懂格律,只可算作古风。

十七
    一早醒了,听见楼下嘈嘈市声,有人在说,立夏了。
    有节候真是好,光阴一下变得有序可循了,可以一节一节地摸得着似。比如,清明节,是踏青与雨水的印象,端午节是粽叶与艾草清涩的香,中秋是满月的光华,与月饼,重阳则是菊花与酒淡而爽的气息。立夏在一年中地位特殊,紧接春与夏两个美丽蓬勃的季节,最是锦上添花,一提起,便让人联想起璀灿明亮的绿荫、紫色的楝花与白色的绣球,以及老家门窗新髹的桐油味,隔岸风里传来的苏州弹词糯软的腔调。
    早餐特意去买了应节的淡青色高邮咸鸭蛋,中午在公司用咖啡小勺一点点挖着吃,咸香的,真实的,是立夏确凿的证据与感觉。
   
十八
    想起顾禄的《清嘉录》来,正好手边有书,姑且摘抄一段关于江南立夏的旧俗:
    立夏日,家设樱桃、青梅、垒麦,供神享先,名曰立夏见三新。宴饮则有烧酒、酒酿、海蛳、馒头、面筋、芥菜、白笋、咸鸭蛋等品为佐,蚕豆亦于是日尝新。酒肆馈遗于主顾以酒酿、烧酒,谓之馈节。
    家户以大秤权人轻重,至立秋日又称之,以验夏中之肥瘠。
    现今江南这边好象只保留了吃咸鸭蛋、称人的习俗。原以为称人是夏至日的习俗,不想是立夏的。另外,《清嘉录》中还有开蚕党一条,那是蚕桑农事,吴江那边可能还讲究,这边已听不到老人提起了。

十九
    坐车经过上海第四聋校,看墙栏上正开着蔷薇花,晨光中,姿态颜色无不恰到十分好处。有诗咏云,拟花无品格,在野有光辉。忘了谁人所作,真是恰切。
    蔷薇的品种繁多,最常见的有十姊妹、小麦蔷薇花,都作娇粉色,有时爬在一株大树上,如榆树、朴树,春暮时节花枝璎珞般垂下,在风中微微摇荡,那种幽艳,不可方物。
    记得小时,上学必得经过州桥,桥畔阪岸上种着一大丛小麦蔷薇花,春来花瀑般垂至河面,一片粉雪锦绣。上学因怕迟到,没赏花的心情,放学时经过,歇了自行车,越看越喜。那时致和塘并不宽,只一边有石驳岸,且那种花人家后门虽设常关,于是就与同学商议,放了书包,冒一个险。这户人家的斜对面即是马路,从马路上斜着助跑,当那石驳岸是踏板,致和塘是沙坑,咬咬牙,居然跳过了,险险地扑在岸阪上,抓得一手的泥。回头看,同学在对河兴奋挥手,低头,河滩湿泥正深深印住两只跑鞋。那次的蔷薇花采得无比痛快,采了几大捧,绑上长长板砖,扔实心球般扔到对岸。有一捧扔得近了,掉在河中,在河面上绚烂地漂去,也不觉得可惜。如今每过州桥,总不免会想起当年勇,那时,我初三,立定跳远成绩是二米零八,跑跳三米六三。

二十
    历代诸词中,尤喜清词。最早接触清词是在一年暑假,闲来无事,坐船去隔江的南通同学家玩,在书店看到一部清词史,翻了几页,莫名有些喜欢,当时已是临别,囊中空荡荡,还是问同学借了钱买的。彼时全不懂诗中三昧,只是年少轻狂,眼角一扫,见满纸悲香泣月的陈辞,便不屑了。99年初上了网,网上诗词正热。于是在网上down了些诗律词律,又买了《词综》、《绝妙好词》,空来,在枕边一点点看。00年时,有人学万红树的堆絮体填苏幕遮,蓦地记起那部清词史,这才认认真真读过。那时,对历代诗词已有大致了解,因此,清词的好也有点懂得。
    初始之时,只爱豪放派,为它没有脂粉扭捏,渐渐,却觉豪放本身便是一种做作,转而喜欢唐五代词的天真婉丽、清新秀逸,后来受虞山铁公影响,以为清人中清健郁丽一派,深合我意。年前,得了人间诗词、龚自珍全集,最近又去上海古籍书店买了《近代词选》,一一读过,对清词方始有一些切实感悟,不再人云亦云。
    偶尔也练着写诗填词,非是有为诗为词的野心。枉抛心力做词人,现代的物欲时世,早已是诗词的末法时代。只是,现代之人若想真正懂得诗词,不写便成虚话妄言,陆放翁云: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真是千古不破的真理。


二十一
    速度,这两天在路上,一直会想到这词。笑,不知怎么,这两天都起晚了,以至赶公交时,不得不用奔。奔跑,带起笔直的一溜风,身体微微前倾,发丝轻盈向后扬起,非常动感,浑身充满了由速度产生的运动快感。这样子,在一个清新美好的早晨,从大街上肆无忌惮地奔过,真是件值得喜悦与夸耀的事。
    喜欢仅用前足掌奔走,这时,会有足不点地的错觉,重心悬虚,与大地仅有点滴的接触,几乎可算腾跃在空中。风,如此清新地在耳边呼过。杜甫诗云,身轻一鸟过。这过字的好,在于毫不费力,此时此刻,身体真轻捷得仿佛一蹬脚便可跃起数丈,转眼间,一条街过尽。
    穿红绿灯时,慢慢调息,待到车站,已是心平气静。
    另,奔跑时,不由会想起电影中那个红头发的罗拉来。于是,自己也仿佛成了某次人生的主角,生出一点小小期待——今天,会有什么事发生?

二十二
    与人说技巧。技巧一词,多半人会想到近乎脂粉一类的东西。中国人一向反感技巧,认为真正的美是清水出芙蓉,是蓬头乱服不掩国色。庄子所说,名,实之宾也。在很多人眼里,这技巧也仅仅处于宾的位置,不过手段、方式方法而已。
    其实,与机械类的技巧不同,艺术类的技巧本身便是一种艺术。好比中国传统的技击之术,它以一连串技巧动作为最直接的存在,当然,内功修炼不到位,只是花拳绣腿的也是有的。但,倘若学技击而不讲技巧,也就不成其为技击之术了。
    我于技巧的认识,始于去年十一月。一次,无意间看到一个平常俗套的故事,以另类的方式演绎开来,顿然风姿摇曳。后来听说作者宗胡、黄、朱。便去网上寻了看胡兰成、黄碧云、朱天文及张派写作人的作品,那种写法真似七宝楼台一般,绚美简丽。撇开里面的女气,她们的技巧已足以支构整个故事。印象尤深的是黄碧云七宗罪中的骄傲,那般简练,大片大片的空白,一下就在眼底掠过去。其时又识得折折,她擅长把简单之事,哪怕是一个手势都写到无以复加的繁杂。看她的东西极需耐性,好处慢慢就一点点品出来了。
    一繁一简,一详一略,得当的加以裁剪,便是最基本的技巧。
    其次的技巧是构架。草屋有草屋的风味,广厦有广厦的气派。看博尔赫斯的东西,最有这样的体会。说他有构架无限的能力,不如说他懂得如何构架无限。事实总是如此,草屋的风味注定是乡野的,广厦的气派注定是泱然的,通往无限的曲径是神秘的、黑洞的,必有无数未知在那边林立驻守。
    最后是叙述,文字的驾驭把持能力与技巧。叙述有如贴身近搏,一个不慎,便败北饮恨。所谓的裁剪、构架,无不因于叙述体现,叫人怎敢不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在艺术上所谓的无技巧,有如武侠读者之空口说无招胜有招,只是门外汉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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