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你能这么算吗?
如果你坚持要这么算,那你所有的支出也要按1:6的兑换率来计算。譬如说,你在这里买一打正常大小的鸡蛋是3澳元,平均每个鸡蛋才25澳分(澳元只有元、分计量单位,百进制。即100澳分=1澳元)。而核算成人民币则为18元,平均起来1.5元一个。这个价格,对于上万月薪收入的人来说,该不是问题,但对于同样有3000月薪收入的普通工薪阶层的人来说,这其间差距,该是很容易比较出来了吧?
而3000元月薪,对国内同样三口之家来说,则是不可能算做低收入了。
25分的鸡蛋,对于月薪3000澳元或者3000人民币的人来说,都应该是很轻松的消费。
麦当劳、肯德基这些洋快餐,在国内的作用似乎不是在其“快”,而是在其“洋”味上。其高昂的价格,使得就餐者最初更乐于偏重享受他人的艳羡目光而并非汉堡的味道。随着人们收入的增加,很多城市的洋快餐规模却在呈不断缩小趋势——不是中国的老百姓不习惯其口味,而是一方面说明了人们已在开始有意抵制垃圾食品,同时另外一方面也切实说明花上百元高价吃顿华而不实的馍夹肉和炸土豆条不是咱老百姓的过日子习惯。
以麦当劳的甜筒冰淇淋为例,这里一个脆皮甜筒,50分一个。而国内呢?没有三元钱你能吃到嘴儿吗?(貌似06年就调到3.5元一个了)
刚来澳大利亚的人,很多人都不习惯澳元与人民币的高汇率,任何消费都还在换算成人民币,样样东西都觉着贵。但倘若以当地收入计算,客观地说,同国内相比,澳大利亚的物价还是偏低的。
但有人偏偏喜欢这样计算,每当我见到有人这么计算的时候,总要想到这样一个问题:他们是处于无知,还是故意忽悠?
记得某名博其中有篇描写的是澳洲打工仔六年赚千万的发家史,里面屡屡使用澳币和人民币的兑换。如一套现值40万澳元的花园洋房,相当于240万人民币;一套可供出租的公寓20万,相当于人民币120万人民币……文中后来的结语是:此打工仔与妻子在短短几年内便拥有房产总值209万澳元,合人民币1200多万。
另一篇描写的是澳洲(实际上是澳大利亚——澳洲包括澳大利亚,但澳大利亚不能代表澳洲)一位泥水匠年收入60万。而这60万是这样计算得出的:Peter一周能有2000-3000澳元的收入,年薪就有10万澳元(相当于60多万人民币一年)。
最初见到这样计算的时候,心里霍然一凛:以博主的知识背景和当今显赫成就,这样的常识性错误该不是有意为之吧?但接下来的若干篇文章,依旧使用如此计算方式,我才恍然:人家是老太太吃麻花——要的就是这个劲儿!
昨日又见到一位在博客上大“晒”自己在珠海的购物经历:花了58元钱,买了一堆东西。以实物照片为证,之后大发感慨:这些东西,才值9澳元啊!
如此看来,富翁也是很容易当的,譬如说,拿2千人民币去兑换秘鲁币,估计该是守着两麻袋纸钞享受富人的感觉了。(秘鲁币在国际上并不流通,10万元秘鲁币约兑换1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