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因为某事需要到政府某部门盖章签字,那天值班的是个白发苍苍的老太太,她根本不需要我多做任何解释,只是循例问了两个问题:
——你是要申请签字盖章的当事人了吗?你只需要回答是与不是即可。
——是的。
——你能保证你所提出的申请都是基于事实吗?你只需要回答是与不是即可。
——是的。
——很好。请在这里签上你的名字。
就这样,我当场签好自己的名字,老太太随后也签了自己的名字,并认真地盖好了公章。
这是我第一次和当地的政府部门打交道,出得门来还不敢相信:就这么简单吗?!真是分分钟搞定的事儿,此前却甚是为难了很久——怕了衙门做派,恨不得一生不与执管官印者相面。但这次的经历,却让我感慨至今。
诚信关乎己。
诚信是你自己的。人家相信你所言,至于你所言是否真实,那是你自己的责任。如果你不拿自己的诚信当回事儿,也不是人家的职责范围——国内盖公章的更多则似克格勃出身,把你盘个底儿掉后,还要找个借口折腾你多跑几趟。
被信任的感觉真的很好。不必额外承担人情,不必因为不是人家的熟人而遭到冷遇,更不必费尽心机编造谎言——撒了第一个谎之后,还要编排另外99个谎言来自圆其说。
是的,在这里我非常庆幸也非常开心地拥有了被信任的感觉:去超市购物,也可以大包小裹的,没有存包的琐碎,更没有特务跟踪般的背若芒刺的监视;没有护照的“黑人”日子里,居然也同样轻松——需要出示的时候,也只是告知一下“正在办理中”,便没有人坚持“必须出示护照”——倘若孙志刚来此,他那年轻的生命也不会仅仅因为没随身带着暂住证便在收容所一命呜呼。
一个泰国MM学开车,一直是好脾气的老公耐心地陪驾。申请驾照时,老公在驾驶记录上郑重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MM便如愿地拿到了P1驾照。
这里申请临时驾照P1的条件是:不少于50小时的上路时间,其中包括10个小时的晚间驾驶。陪练司机须有两年以上的正式驾照,并对其负有教导之责。
去申请驾照之前,MM有两种担心:一是交管部门是否会相信这种丈夫为老婆做的驾驶记录?二是如果多填写了驾驶时间,万一被识破有何后果?
MM学校的老师,是在澳长大的希腊后裔。年过半百的女老师神色正式地告诉她:这两种担心都大可不必——交管部门会要求你们当场签字,而一旦签字了,你们就要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承担法律责任。倘若以后你因造假而骗取驾证造成交通事故,你和你的老公都会因此遭遇牢狱之灾。
诚信是你自己的。你可以骗人一时,但不能骗人一世。更何况触及到法律底线后,自有法律条文伺候。这也是我们一直梦寐以求的法治社会,也是很多聪明过头的国人嗤笑人家老外愚蠢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