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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化力证暴力出民主

(2009-11-12 20:15:48) 下一个
施化力证暴力出民主


张三一言


施化先生写了一篇题目是《“民主德国”为什 不民主?》的大作(http://www.ncn.org/view.php?id=76734&charset=gb2312),堪称奇文。奇就奇在他自己给出充分的事实和有力的论证,全面彻底地的推翻和否定了自己“暴力永远不出民主”的判断。

以下都是根据施先生这一奇文里的文字说明施先生如何推翻否定自己的结论。


[一]、施说暴力永远不出民主,施化又说暴力已经出民主

首先,请施先生先搞清我们争论的是甚麽。

在争论中,我认为∶民主是目的,暴力、非暴力,革命、改良等等是手段,手段不起决定作用;以民主为目的之民主暴力、民主革命或民主改良都能出民主。施先生认为∶暴力、革命永远不会出民主,即使是追求民主的暴力或追求民主的革命都永远不可能出民主。

其次,请看施先生现在又怎麽说了?

施先生说∶『号称民主体制的东德全称“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和不号称民主的西德“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都不是通过这个国家自己的民主武装力量建立的政权,而是外来的占领军所为。』施先生又说∶『同样是占领军,号称先进的“社会主义”国家苏联,却没有在东德建立民主制度,而落後的“资本主义”美国却在西德建立了民主体制』。应该由施先生回答∶为甚麽同是由暴力产生的政权,一个是民主一个是专制?回答问题时,请施先生注意∶“通过这个国家自己的民主武装力量建立的政权”是暴力,“外来的占领军所为”(外国暴力)也是暴力。不论施先生怎样回答,都无法避免证明能出民主与是否使用暴力无关,暴力手段并非决定是否能民主的条件这个结论。施先生要回答的第二个问题是∶为甚麽美国在德国可以用暴力建立民主?不论施先生作如何回答,都不可避免会导出如下结论∶本质是专制的,或者追求专制为目的的暴力(或革命)不会出民主(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本质是民主的,或者追求民主为目的的暴力(或革命)可出民主,而且已经出民主(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由施先生提出的质问,说明施先生事实上已经完全认证了∶为民主的暴力(或革命)能出民主,并且已经出了民主。

施先生用自己提出来的充分事实和明确无误的论述,彻底否定了他认定的暴力、革命永远不会出民主,即使是追求民主的暴力或革命都永远不可能出民主的结论;证明了我的“民主暴力、民主革命或民主改良都能出民主”的判断正确。

这是用准确无误的逻辑,根据施先生自己的白纸黑字推出来的结论。以下再说一下施先生给出的用“自己的民主武装力量(暴力)”建立民主政权的事实。

施先生提出『江山血酬律”,“血染的江山只能用鲜血来夺取,而付了足够的鲜血就享有江山』,『当一个用暴力建立的政权一诞生,天下所有权立刻自动归於战胜者』。这里的“血酬”、“血染”当然是指暴力了。请看施先生又说甚麽啦?『“血染的江山”,美国不如前苏联,前苏联不如中国。』这句话的意思是∶美、苏、中都用了暴力,只是暴力的程度不同而已。可是,这天下谁也不能否认美国是一个民主国家,施先生这不就是白纸黑字说明美国是用暴力(只是程度轻於苏中的暴力)建立民主国家的了吗?施先生再次彻底否定了其暴力永远不出民主的结论,再次证明暴力已经出民主,而且是用“自己的民主武装力量”的暴力建立了民主。现在,施先生在自己提供的事实与理论面前,唯一能做的事就是收起高高挂起的“暴力永远不出民主”虎皮大旗。

顺便提醒一下施先生,美国是“血染的江山”也“付了足够的鲜血”,可华盛顿没有做美丽坚皇帝永远就享有江山啊!

从以上白纸黑字看,暴力出民主的事实连施先生也不能从自己你的脑中抹掉。如果你要人们相信你所说的这些事实不存在,请你先从心底里说服自己,然後才教导别人。告诉施先生,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事实就是事实,并不会因为你已经反对过或否定过就变成不存在了的;若你说不存在就不存在,存在也不存在,就是语言暴力。极力反对行动暴力的人实行语言暴力,是甚麽回事?


[二]、施化全面给出了暴力出大中小民主国家的实例

施先生说『至於张先生搬出斯洛维尼亚独立战争(1991年)、克罗埃西亚独立战争(1991年-1995年)、波士尼亚独立战争(1992年-1995年)、科索沃独立战争(1999 年)来说明暴力与民主的有机联系,我觉得不能说服人,至少不能说服我。这几个小国都没有代表性,更不是民主国家的典范。』并很得意地讽刺∶『如果换了我,不到“山穷水尽”的地步,是不会举出这样例子的。』

就算我张三真是“山穷水尽”吧。但是,根据你白纸黑字的陈述,你施先生总不能否认这一堆小国最低限度说明∶“暴力可以创建很多不是典范的民主小国”这一事实吧。

在这里我要感谢施先生以下为我的“山穷水尽”解困──在本文的第一部分,提到施先生的论述中给出以美国为例的大国可以用暴力创建民主的实例;也给出了以西德为例的中等国家用暴力创建民主国家的实例。给我补充了大国、中等国家暴力出民主的事实。

根据施先生白纸黑字证明,暴力既可以出“不能说服人”的、不是典范的小国民主,也能出能说服人的中等国民主和大国民主。如果换了我,不到“山穷水尽”的地步,是不会举出彻底推翻和否定自己结论的事实和理论的。

现在由施先生自己证明小国、中国、大国都能暴力出民主了,你是不是仍然在你自己提出的事实和理由面前说∶『我觉得不能说服人,至少不能说服我。』


[三]、笑谈施化因为吃面能饱肚,所以证明吃饭不能饱肚的逻辑

施先生说∶『华盛顿赶走了英国人是不错,可是英国人又是赶走谁而建立的民主呢?』施先生的意思是想否定“赶走”与建立民主的关系。这里的赶走就是指暴力,就是要否定暴力能建立民主。他用的理由特奇怪∶因为英国没有暴力建立民主,所以美国的暴力建立民主就不存在了。以自由民主为目的,赶走(暴力)可建立民主,以自由为目的没有赶走(没有暴力)也可建立民主,请问施先生,这有甚麽矛盾?这有甚麽好奇怪的?怎麽会是非黑即白的关系?施先生这种逻辑,举个生活实例就好像这个不好笑的笑话∶因为李四吃面条吃饱了,所以证明张三吃饭(没有吃面条)不能饱肚。施先生为了否定暴力可以出民主竟闹出这种周星驰式的无厘头笑话。

重复前面所说的一段话的意思结束本文∶暴力能出民主这个事实连施先生也不能从自己的脑中抹掉,所以,如果要人们相信你所说的“暴力出民主”的事实不存在,请你先在你脑中抹掉这些事实,先从心底里说服自己,然後才教导别人。

2009-11-12 於星州
新世纪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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