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不是“事件”、“風波”,是屠殺! [2015版]
張三一言
[一]
“6.4”,就算是一些學運領袖為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掀起的、就算是有幕後黑手、就算是美帝國主義陰謀挑動、就算是趙紫陽一夥搞的半政變陰謀,或者再隨便加上其他更多、更重的罪名,政府出動40萬配備全副現代化武裝(坦克大炮)的大軍去屠殺手無寸鐵的平民就是犯罪、就是人類史上最無恥和最惡毒的反人類行為,犯危害人類罪!
殺一個人是犯罪,是屠殺,殺100人、1,000人也是犯罪,也是屠殺;六四屠殺是滅絕人性的大屠殺!
一般客觀估計,“6.4”北京天安門、餘波遍及全國被屠殺的和平市民,大約在1,000至2,000之間。這就是大屠殺,就是屠城!
不是說每一個中國人的生命都一樣寶貴的嗎?!
[二]
現在興反思、興總結歷史教訓、又興作翻案文章。有人反思,認為學生領袖和民眾這樣不對、那樣失策,說的就是被強姦時弱女這樣不對那樣不對、被姦掠劫殺時村民這樣不對那樣不對的歪理。有人作翻案文章,為政府大屠殺推卸罪責,給他們披上合法的外衣,要學生領袖為“6.4”民眾的死亡負責;這無非就是頌盜頌暴邪文。這類反思,就是不談當權者的不對、失策、行惡、犯罪。
這是走火入魔,借反思之名顛倒是非黑白,借翻案之名為虎作倀。
狼吃了羊,是帶頭羊的錯!
誰叫你羊要吃草,吃草就是犯了狼的法。狼吃羊當然有理,罪在羊!
這是惡魔辯護士的邏輯!
現在鬼氣彌漫人間,一群披著人皮的禽獸正起興地高唱頌揚惡魔之歌!無恥文人正在高聲和唱。
但是,人還在,記憶還在,人還在說人話!
正氣的人必然壓倒邪氣的鬼!
[三]
現在興和解、妥協。
諒解、妥協是一個雙方互動過程。主動一方應該是殺人犯。首先要作出和解、妥協的是殺人犯;和解前提是查清真相、殺人犯真誠悔過並向人民謝罪。不是被屠殺的後人屈辱求和!
現今,共產黨一點悔意也沒有,相反,還在變本加厲地鎮壓民眾的民主訴求、完全沒有絲毫諒解、妥協意向、更無丁點悔意的情況下,民眾怎麼可以一廂情願、單方面地諒解、妥協!
共產黨還在指責“6.4”是一些壞人──即學運領袖──為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搞出來的動亂、是某些幕後黑手挑起的、是美帝國主義陰謀挑動的、是趙紫陽搞的半政變陰謀,還在不斷地添加其他罪名。這是諒解、妥協的態度嗎?民眾能服氣嗎?在這樣情況下,民眾怎麼可以一廂情願、單方面地諒解、妥協!在這種政治現實下唱妥協和解調全等於投降大合唱。
[四]
民要求平反“6.4”。這是民眾委曲求全。這是民眾忍辱忍受一個非法政府統治的最低要求。
民眾要求屠殺民眾的指使者向民眾認罪,給民眾賠償,審判殺人犯。
這是民眾的基本權利!
有人說,權在人家手裡,你這在說夢話。
是的,在今天,這是夢話。變化是永恆的,靜止是相對的。古今中外沒有一個政權是永恆的。這是共產主義者、辯證唯物主義者的信條,不應忘了。看昨天,權不是一樣在秦始皇、希特勒、米絡索維奇、薩達姆等的手裡嗎?今天還是夢話嗎?同樣道理,明天將會證明今天的夢話變成現實。所以,今天的夢話,到明天,將不是夢話。我們有理由相信明天的現實比今天的理想更美好。
對民眾犯了罪的黨,如果主動向民眾認罪,爭取民眾的諒解,那麼他們的損失是最小、最小的。如果他們堅持錯誤,由民眾去做本來應該、也可以由他們做的事,到那時,他們的損失將是最大、最大的。
如果共產黨的領導人繼續堅持罪惡的態度,波爾布特、齊奧塞斯庫、馬可仕、皮諾切特、米洛素維奇、薩達姆的下場是免不了的!
請注意,在他們得到應得的下場之前,民眾對他們的規勸和警告也是夢話!當他們得到惡有惡報時,民眾對他們說過的話,已經是再真不過的真話了。
不過,這時犯罪者後悔已來不及了。請問,波爾布特、齊奧塞斯庫、馬可仕、皮諾切特、米洛素維奇、薩達姆面臨世界民眾的人權審判時,後悔還有多少用處?
[五]
一場社會大動盪事件後,受挫一方的成員消沉、轉軑、變節、投降、出賣靈魂,是人性的常態表現,不足為怪!
歷史是民眾寫的。將來,有人成了歷史的正面人物,有人被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
這些被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的人,首先是殺人犯,其次是職業幫閒、幫兇者,再次就是一些主動向殺人犯獻媚獻奸獻孤忠的無恥文人。六四屠殺者被釘在恥辱柱上是沒有人能改變的“良心法則”!
現在人們都有自行選擇自己歷史地位的的自由。
張三一言於2015六四前夕重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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