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学雷锋守则
(2010-09-30 13:2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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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学雷锋守则
我想在美国可能人人都遇到过雷锋的,当你的车在野外抛锚的时候,往往会有车会停下来问你需不需要帮忙。有一回在个非常偏僻的地方,我把车开到了路边的沟里,正懊恼得不知怎么办,雷锋来了,一个老美停了车,仔细看了一看,我只跟他打了一个招呼,他就立马从他的卡车上拿来了链子,帮我把车拖上了路,好像他的工作就是帮不认识的人拖车。
还有一回深夜在高速上赶路,碰到了很大的雨,发现有警车在路旁闪灯,心里就有些奇怪,这个鬼天还有人敢超速?后来才发现不是,是警车在转弯的地方闪灯,提醒人减速,心里就有些感动,在美国,还是有雷锋的。
因此有时候我就想在这里还是可以学一学雷锋的,但有了一次让人哭笑不得的经历后,我就知道学雷锋有时候并不是是一件简单的事。
我总是晚上十点钟左右到社区的游泳池去,因为那时经常就只有我一个人游。有一天却发现有一群少男少女在里面嘻嘻哈哈,我并不在意,他们谈他们的,我游我的,我对他们的谈话并不感兴趣,而且,就是感兴趣,我也听不懂,据说中国,美国都一样,teenage都有他们独特的一套亚文化,父母往往都弄不懂。
但是,看来他们并不这样想,我刚刚游了一会,就有发现有一个女孩向我这边游过来。有人可能会想,当我游过她身边时,会有一声尖叫,但没有,美国女孩子不会这么没智商,我只是听到了一句客客气气的“excuse me”,我抬起头来,发现她用手捂住胸前,请我帮她把游泳衣的上半截捡起来,正沉在水底呢。
我没有那么傻,立刻知道他们想赶我走,现在他们肯定全部看着这边在,我不管是色迷迷地看,还是转身就走,肯定会有一阵大笑。
我那一下气就上来了,凭什么你们要赶我走,这是公共场所,又不是你们家的游泳池。我愿意学雷锋,喜欢学雷锋,但:不愿意被人强迫,威胁,什么方式都不行。
我算是经过一些风浪的,难道在这个小小的游泳池,还会被你们这些毛孩子弄翻了船。
于是我就潜下去,抓到了游泳衣,递给她。当她一只手接的时候,我突然把手收回来,看着她的眼睛说:
“你是哪一家的?我想最好我是去告诉你的爸爸妈妈,让他们跟你买一件不掉的游泳衣。”
她终于有一点不好意思了,从我手里接过游泳衣。池边还是有一阵哄笑,有一个男孩很有幽默感,说:
“哪一件游泳衣就是她妈妈的,她的父母亲就是在游泳池里认识的。”
我又游了一圈就回去了,我知道我是斗不赢她们的,继续在往下掉就不好办了,坚持一下,那只是习惯,不要她们太轻松就获胜,仅此而已。
我后来就是想,男女就是不平等的,女孩子那就叫春光外泄,多动听的名字!要是男人,那就是卑鄙龌龊,更不要谈是什么光了。都是造物主的杰作,为什么要有贵贱之分呢?
春光吗,自然是人人都喜欢,有人喜欢露,更有人想沐浴在春光中。但问题在于,如果你不是一个女名人,最好是女演员,就不能想露什么春光,她们就此可以上头条,而你不过是出丑而已,这就是名人和非名人的根本差别。
于是就热热闹闹,各取所需,乐乐融融。
我认识一个老兄,提升了,自然要和同事朋友到酒吧去庆祝一番,弄到半夜才回家。一上车,突然有一个陌生的女孩问他能不能带一程,他是一个很有同情心的男人,自然是没有问题。
到了车上,那个女孩就开始谈她是多么可怜,没有钱付学费,现在学费又涨得那么厉害,只想碰到一个好心人。他看到那姑娘长得楚楚动人,还穿得那么少,登时同情心大发,就给了她一百块钱。
这一下可不得了,突然警灯,警笛大作,原来她是一个警察,卧底来抓嫖客。
当然,这都是他的说法,没有人无事可做,去查警察的记录。
他的太太自然是坚决站在丈夫那一边,说警察在胡整,后来就跟人说,那完全是错的,她的先生绝对不是那样的一个人,警察也认识到了,连那作证据的一百块钱都还回来了。
不过还有人说,看见他在高速边检垃圾,那就肯定是被判了社区劳动。
不过我有些怀疑,他要是真的在检垃圾,那肯定是出了整容什么手段都会用上,高速边那一下谁能认得出。
我后来倒是想,他一开始想瞒住太太,找朋友是错的,结果事情反而是沸沸汤汤,要不然,别人只知道是酒后驾车。但是,我完全能够理解,事情往往都是这样。
我一贯懒得去猜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自己的事都忙不完,只是有点佩服他的太太。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回事,作为太太,不离婚,就是得完完全全地站在丈夫一边,要不然就是愚蠢。
不由联想到那些出了事的名人,在电视上,那太太也是紧紧靠着先生的,那心里肯定不知是什么滋味。
回到家肯定要狠狠的收拾,于是我就发现那一段时间,那老兄就像霜打了的一样,不过也许是我多疑,这种事就是没有太太,也不会轻松。
再到后来,就有一段时间没有看到那老兄,是不是觉得家里比监狱里还要难受,就干脆去咬那个鱼饵。
一问才知道,他们搬走了,在另外的城市找了工作。不但升职是浪费了,其它损失也不会小。但是也没有办法,在这里中国人的圈子并不大,他们得想到孩子。
于是我的同情心也来了,觉得这种在中国闹得不可开交的“钓鱼执法”,在美国却是警察经常用的手段,好像的确是有些问题。
很明显,事情并没有发生,那个女警察虽然可能热爱工作,但绝不可能到为此献身的地步。那个老兄喝了酒,又有了喜事,难免想要普天同庆。就此轻薄两句,开几句带荤的玩笑那是很有可能的。
他当然不知道面对是什么人,不知道有录音机,要不然,借他一万个胆子,也不敢。而那个警察,却就是想方设法要套出那几句话,拿到钱,好大功告成。
这的确不公平。
大多数人不会是登徒子,但我们又有几个能够坐怀不乱呢?这样故意去引诱,真是有些危险。
美国的法律,比较强调实质性的证据,光凭几句话是难得定罪的。关键是那老兄让不认识的女孩上了车,又给了钱,评审团面前就不好说了。
看来大多数人并不相信有雷锋,法律也不喜欢雷锋,可见雷锋不是可以乱学的。
在这里,我得把自己撇清,这种事情断然不可能在我身上发生,太太从来认为,是男人,都会有那种该死,莫名其妙的同情心,她又非常害怕我有牢狱之灾,所以不要说是警察,就是我自己在身上也搜不出让警察满意的钱,而那种同情心是不可以用信用卡来表达的。
但换一种东西呢,比如枪,我一直想弄一把经典,具有收藏价值的枪,太太自然不许可,正规去买,价格可有些离谱。如果有人拿这来引诱我,可就不知道能不能抵抗得了。好像在某些州,私下买卖枪支也是违法的。
人人都有自己的软筋。
不但中国有九斤老太,美国也有。比如我在杂志上就看到,有人说美国过去是多么的好,十分安全,在公路上拦车,就会有陌生的好心人停下。
现在人们自然要十分小心,不光是怕碰到江洋大盗,比如年轻漂亮的女孩一般不会是,她们用不着枪,笑容和甜言蜜语就足够使人神魂颠倒,言听计从了,连心都给了,还在乎什么钱包。
但你怎么知道不是卧底的警察?
所以说,在美国你可以学雷锋,看见别人车坏在路边,应该问一问需不需要帮忙;看见老太太过马路,也可以去搀扶。当然,如果是相信自己的笑容足够灿烂,也可以问一问年轻的女孩子需不需要搀扶,应该不会有大问题。
但不可以要陌生的女孩上你的车,她们可能是鱼饵。
最后加一句,我想这文章太太们一定喜欢,绝对会推荐给丈夫看,一定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