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fe For Rent

I haven't ever really found a place that I call home I never stick around quite long enough to make it
正文

尊严

(2005-07-20 06:01:49) 下一个
这是一条热闹的街. 每天的人群熙熙攘攘, 繁荣得让人心烦. 我每天要在这条街穿梭三次, 早上一次, 中午一次, 傍晚一次 皱着眉头, 撇着嘴… 我总看见有那么几个华人, 站在街角, 手里拿了一叠传单, 在向路过的人们一张张分发. 传单上或印着: “XXX老师教你学英文”, 或印着: “手机大派送”… 我总看见发传单的人, 或戴着偌大的防风镜, 遮住了眼; 或戴着偌大的口罩, 遮住了嘴; 或戴着偌大的帽子, 遮住了脸. 怕熟人认出了他, 他们说:丢不起这个老脸… 总觉得发传单并不是什么高尚的工作, 站在街角, 一张一张机械地向来来往往的人群发着传单, 每小时6块钱. 不要什么技能, 只要霸道地把商品传单塞到别人的手里, 那就是工作了. 我称之为: 懒人的工作. 其实, 发传单并不是件太容易的工作, 因为常常有人在角落里监督偷望他们的工作, 他们无法把所有的传单全扔进垃圾箱, 他们只好一张张硬往行人手里塞, 塞一张少一张,直到塞完为止… 我看见几乎所有发传单的人, 脸上都带着一种尴尬. 哪怕把脸遮得严严实实, 那双眼睛却也掩藏不住那丝羞辱感. 所以, 街角常常换人. 总有不同的脸出现, 然后再消失… 我从来不准让任何人把我不需要的东西塞给我. 所以, 当他们试图往我手里塞传单的时候, 我那冷冷的一眼, 足以让他们把传单主动收回… 所以, 我每次经过的时候, 他们没有一个人敢再把传单往我手里放, 相反, 站得远远的… 这样, 来来往往了四个月. 大街还是那么喧闹, 街角发传单的人也来来去去. 我发现其中有一个中年男人,45岁-50岁,他始终都在. 他总是穿得整整齐齐. 洗得雪白的皴衫, 或是烫得笔挺的黑皴衫. 他居然手上还戴着一双白手套, 粉红色的传单握在他手上, 他一张一张地递给行人. 四个月, 他一直都站在街角. 没有偌大的防风镜, 没有偌大的口罩, 没有夸张的帽子, 他, 头发一丝不乱, 站在熙熙攘攘的街角…我偶尔也听见, 发传单的人会尴尬地向好奇的人群解释: “我做这活也是逼不得已, 儿子在读书…” 我却从来没听见这个男人跟路人抱怨过一句, 解释过一句. 我只有一次在买饭盒的时候, 碰巧遇到这个男人也进来买饭盒. 他有礼貌地跟装菜的小姐打了个招呼, 说: “我最喜欢吃青菜了, 所以我常常买这个菜”. 他的说话里, 有浅浅的上海普通话的口音… 今天, 96度. 热天总让人失了风度, 失了脾气. 悻悻地走在迫不及待袒胸露背的人群中, 忽然看见了站在太阳下的他. 烫得笔挺的皴衫, 雪白的手套, 粉红色的传单, 避而不接的穿梭的行人… 第一次, 真切意识到什么是工作的尊严. 我见过很多美丽健康的女子, 穿戴性感高贵, 站在卡拉OK厅, 舞厅前, 向每一个稍作停留的行人抛着媚眼… 我见过体面的医生为了接私人的电话, 或办私人事, 把病人搁在一边, 让浑身插满针的病人无望地等待… 我见过想牟取暴利的厂家, 把次品混在好的产品里… 第一次, 我主动走到他的身边 他有点惊讶地看看我 我主动拿了一张传单 我欠了欠身, 微笑了一下 他欠了欠身, 微笑了一下 我的心情顿时变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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