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fe For Rent

I haven't ever really found a place that I call home I never stick around quite long enough to make it
正文

告别单身

(2005-02-04 22:22:55) 下一个
最后一瓶酒。。。最后一滴酒。。。喝完了,我也该走了。 家里凡是值钱一点的家具,电器都送了人。 A已经是第N次催我了:“你到底什么时候搬过来啊,你到底跟你的朋友们道完别没有?” 是啊,从城市的这一边,搬到城市的那一边,其实用不着跟朋友们道什么别。 我要道别的,其实是我那自由的单身生活。 那些了解我的朋友们,得知我要跟A同居后,笑言说给我开个告别单身PARTY。 计划中,最后一晚,大家喝个痛快,请个脱衣舞男在我身上乱扭一通以后,就直奔新生活。我想了又想,还是觉得脱衣舞那环就免了。倒不是我假学道,我联系实际想了想,就我这性格,同居的思想准备都做了半天,好容易决定了,再来一个性感的男人在我大腿上一蹭,再次感受到单身生活多美好,我怕我又反悔不同居了。 想想生活也是真让人惊讶。 当年跟A,也没有什么动机。 一眨眼,要在同一口锅里吃,同一张床上睡了。我说,真TMD吓死我了。A说”你别又发牢骚,过了这个村没那个店,你爱搬不搬,不求你。” 我说“瞧你那拽样,老子就搬,一等你父母离开了纽约,老子就过来欺压你了。” 用X的话来说,我就压根儿不是个好人。 我承认我从小打心眼里就花心。 小学时候,人家班级评四大美女,我就偏评个四大美男。 然后一个个霸占过来,不从就打。 我小时候的乒乓球就打得好。每次跟同学点大将的时候,我不点技术好的,我只点长得漂亮的男孩们。 普通打法一般杀不了我,谁要杀了我,我就想尽方法下一次把他也给霸占了。 长着长着,我就遇到了A。 第一次见到A,他脸上的青春痘跟我一样多。 我们几个孩子常常一起做功课。 别的孩子做完了功课,老会打听,你有男朋友了没,你喜欢看电影不,我们可以出去不。 可A不,他从不问我除了读书以外的事。 每次见到我,他总是带着哭腔问我“你功课做了没,可以不可以让我看看。” A也是我们学校的水球运动员。水球在欧洲,或南半球挺有名,但在这个国家并不是很流行的球类运动。 学校为了比赛,就在其他国家专业队招人,他就这样被招来了。 来到这里,他边打比赛,边读书,读得还居然是计算机。别人读1个小时的东西,他要花3个小时。读完,他就去训练,从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废话。 有一点我觉得他喜欢我的原因是,他见到我,总是捉住我的手说话。 当时虽然我觉得他漂亮得象画片上走出来一样,但我对他并没有起一点色心。直到有一天,我在校园里慌乱地找一栋楼,无意间碰见他。 当时他要去图书馆看书,他的身边有个漂亮的俄罗斯女孩。见我着急,他也帮着看地图。 那俄罗斯小妞显然是没有耐心了,她在他身边嘀咕“快一点,快一点,我们走吧”。当时我琢磨着:“想不到这么一个书呆子,也有个女朋友啊。” 后来去了小妞给我指的楼,发现她根本指错了,把我气得半死。 第二天见到他,质问他“你泡的那是什么妞啊,整一个缺德妞,难怪我最烦俄罗斯女人。”后来才知道,那女人也不算是他女朋友,就是平时老在一起做作业。感情有点暧昧,但因为A太迟钝,目前还没怎么着。 我说啊,俄罗斯女人,挺懂得如何使用自身来创造价值。 在学校里,总有一些长相不错的女孩子在课程比较难的班级里安插几个异性的朋友。 交作业前,考试前,女人屁股扭扭,胸脯晃晃,男人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作业全给。 学期结束后,那曾经的火辣暧昧就变做路边遇见那声不冷不淡的“HI”了。 为了教训教训那个缺德妞,为了挽救A,我就做了他的女朋友。 有时候,我觉得特别纳闷。 有些人,你明明跟他拉了钩,上了吊,哭着闹着说“一百年不变”,他最后还是成了你生命中的过客; 有些人,你本来就没奢望什么,得过且过,以为他只是你生命中的过客,可是过着过着,他居然在你的生命中逗留了下来,成了你的一辈子。 决定跟A同居后,我跟他谈了谈。 我说“我们有句古话说:一个萝卜一个坑。 我现在真的觉得我就是那萝卜,你就是我那个坑了。” 他说:“你这人怎么这么下流啊,再说,我才是那萝卜,你才是我的那个坑。” 我说,谁是萝卜,谁是坑,其实那个根本不重要。 重要的是,萝卜与坑要相守相爱,不要把这片田给荒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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