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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网友的一段哲学讨论

(2014-05-31 07:13:11) 下一个


网上有位芦荟朋友,对哲学蛮有热情。常和我讨论。前一段时间,芦荟朋友写了一篇批判胡塞尔的现象学的意向性的文章,然后专门来邀请我去评论,可是我的评论却是对他的文章的批评,因此引发了他和之间的数周的辩论。这些辩论常常是在我的其它博文后面的跟帖或他的博文的跟帖中进行,也有专门写文答复的。经过一段时间的讨论,我逐渐了解了他的心结所在,而且认为他的思维方式在今天的中西方的哲学界(更确切地应该说是哲评界)很有代表性,所以特借对芦荟朋友的答复写成此文来对这里所涉及的哲学思维的问题进行讨论。 


芦荟朋友:


其实,如果朋友批的是胡塞尔的现象学的理论的完整性或具体结论的有效性或某些表达和语言逻辑的不严格性的话,我都不会出来替他的理论辩护,这是因为如我几周前就坦承的,我对他的理论还没有了解到足以全面地维护或全面地批他的理论的地步。但是我之所以在过去几周和朋友的讨论中一直在维护他的理论是因为朋友批的不是他的理论的某些结论或整体的不足或某些表达和语言逻辑的缺陷,而是要批作为他的理论的基本出发点的意向性。


如果你要批他对意向性的描述的内容,比如你要指出你不同意他的描述的某些方面或认为那些方面至少是不符合你个人的经验,这都可以。你完全有权利述说你自己的经历与他的理论所描述的内容之间的不一致的地方,最后读者们是认同你的说法还是认同他的理论就在于谁的理论能够产生更多的共鸣和共识了。但是,朋友批的也不是人家对意向性的描述的内容,而是批人家的意向性不具备确定性,这就很莫名其妙了。


用最简单通俗易懂的语言来说,胡塞尔的意向性的意思就是:一个人凡进行一种有意识的活动的时候自己一定是意识到他所要做的事(包括思维,感觉,说话,以及肢体活动)的,或者为了绕开这里对“意识”一词的重复使用,我们可以说一个人凡进行一种有意识的活动的时候他所要做的事一定会经过大脑的,或者说他一定是意识到与所要进行的有意识的活动相关的思维的。。。这可以说是一个基本的常识,朋友要批的居然是这样一个基本的常识,而批的理由居然是说这种常识不具备科学的确定性。


当然,朋友如果从意识与无意识(或潜意识)的关系和对比角度来对意向性进行分析也有道理,但是朋友显然不是要那样做,因为朋友要批的是人家的确定性,而无意识(或潜意识)显然比意识还要不确定。或者如果朋友认为胡塞尔他们用抽象的或形式上正规的语言对凡有意识的活动都会经过大脑这一常识进行的表达不准确,有偏差,甚至有违常理,都是可以的。但是朋友显然不是要对他们对意向性的表述在进行批判或提出不同的意见,朋友在做的是干脆就否认任何象胡塞尔的意向性这样的从人的思维意识出发的哲学理论,而理由是思维本身是不确定的。这就实在是莫名其妙了。


真不知道凡有意识的活动都是要经过大脑的(或被意识到的)这样一个简单的常识有什么不确定的。就因为胡塞尔他们把这个简单的道理用一种抽象的或形式上正规的语言表达了出来以至于你理解不了所以就认为不确定,因而就要批?


其实芦荟朋友的这种做法在当今的中西方的哲学界相当普遍(很遗憾地,中国好象比西方还要严重得多),自己理解不了的就要批,而且每每地就拿出科学的可重复性来批别人的哲学不具备可公开“测量”的标准。芦荟朋友还给这种用科学可重复性标准来批哲学的做法一个好听的理由叫做“解释权的公开”。如他所说,“胡塞尔所说的意向性解释权在他本人,没有客观标准,这就是意向性最重要的特征。”,意思是如果不符号科学可测性的标准,那么作者就没有把解释权公平地赋予读者。芦荟朋友还举了一个例子来说明他的“解释权”之说的合理性。他说:“举一个生动的例子说明这种解释权归己的荒谬性:"父在母先亡"不就是准确预言天下一切父母死亡时间的宇宙真理吗?”他这个例子本身就反映了他在讨论哲学问题甚至要批胡塞尔的理论时自己对逻辑和真理的意义缺乏最基本的认识。他的例子根本不是什么解释权的问题,而是违背了基本的常识和逻辑,与胡塞尔的意向性之间根本不存在任何可比性。芦荟朋友的这些说法本身其实就是对哲学缺乏基本了解的表现,这是因为哲学与科学的一个基本不同点就在于科学的社会基础是可重复性,而哲学的社会基础是建立在逻辑和事实面前上的共鸣(当然这不是说产生共鸣的人越多理论就越正确。很多曲高和寡的理论的共鸣并不多,但并不等于他们比有很多共鸣的理论的真理性差,这一点我在后面还要再谈)。


实际上自古以来人们对一个人的智慧的判断就在于这个人对哲理的理解能力的高低,而这种理解能力本身的一个重要指标就是对于复杂高深的道理所能产生的共鸣。近代自然科学产生之后,给人们的一个错觉就是以为什么都可以有一个象量体温那样的确定的标准,这种错觉实际上掩盖了很多人对哲学的理解力低下的问题,它使得人们不去反省为什么自己没有能力理解别人可理解的,却去挑剔人家的哲理无法用科学的方法来测量。以胡塞尔的意向性来说,理解的人可以觉得没有任何不确定的因素,因此按照传统的判断,他完全可以指责象芦荟朋友这样觉得它因为不确定而有问题的人的理解力太低---至少在这件事上的理解力太低。


与芦荟朋友批意向性的一个极为相似的例子就是过去几百年里尽管了解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这句话的背景而且具有较好的哲学理解力的人都能理解笛卡尔的这句话的真正含义,大多数听到这句话的社会大众却或因为不了解这句话提出的背景或因为在这方面的理解力不够都把这句话误解为“一个人思考了之后他才存在”,或者“一个人想要自己存在他就存在了”。如果按照芦荟朋友的解释权之说,那么那些少数的理解了笛卡尔的那句话的人就应该把自己的解释权让于绝大多数误解笛卡尔这句话的社会大众而顺着多数人去一起误解笛卡尔了。


不过很显然真正理解笛卡尔那句话的人并没有也不会有要让出这种解释权的意思,而且过去几百年里笛卡尔的这句话的价值也没有因为社会大众的错误解释而贬值。这里的一个区别是,那些真正理解了笛卡尔这句话的意思的人不会因为绝大多数社会大众的误解而改变自己的理解,相反地,那些原本误解了笛卡尔那句话的大多数人里面的任何一位一旦明白了这句话的真正意思之后就会很心安理得地告别误解的队伍而进入到理解的队伍中去。正所谓曾经沧海难为水。


所以,虽然哲学不象科学那样是要有统一的可测量的标准而是基于大家在事实(经验)和逻辑面前的共识,但是并不是多数人的共鸣或共识就一定是正确的。


回到朋友对胡塞尔的意向性的批判,以我看来朋友犯了这样几个错误:


首先,你用不确定性来批一个同“我思故我在”一样确定的基本常识,而你之所以这样批是因为你理解不了人家用抽象的或所谓正规的语言来对这个常识进行描述。人家所依据的出发点是非常确定的常识,这时如果你非想在老虎身上拔毛,你应该在他的表述上找茬,你可以说他的表述不符合你自己的思想特征。正如你所说的,不同的人的思想可能会很不同,这时就要看大多数人是认同你的说法呢还是他们的描述了(我估计在这一点上你要找他们的毛病也不是很容易的,因为胡塞尔和他的老师都具有专业心理学的背景)。可是你却不敢深入到细节去和人家比试谁对思想的描述更能获得大家的共鸣,而是莫名其妙地批人家的意向性因无法进行科学的测量而不确定----这本身不但表现出你对哲学的意义缺乏基本的了解,而且也表现出一种因为不理解就进行批判的本身就很不科学的态度。你的批判就好像在批憋了半天气的人忽然喘了一口气之后的快感因为无法进行科学的测量而不真实一样。


2)由于你对胡塞尔的意向性缺乏基本的理解,所以你又按照“意向”这两个字的字面意思把它随意扩大引用到一些社会理论现象中去。比如,芦荟朋友说“今天世界哲学的一个问题就是哲评家以哲学家自居来绑架了世界的哲学,他们对哲学的理解或者说阐述是随意性、意向性的,因为别人不理解,又不敢质疑,就更显示出他们的权威性。”我不否认你对当今世界的哲评家的批评,因为我在你之前就曾进行过类似的批评,但是你在讨论胡塞尔的意向性的背景下在这里这么用“意向性”这个词很容易让人以为你是在把胡塞尔的意向性扩大到另一个层次上。


3)朋友在批胡塞尔的意向性的时候曾一再用经验的重要来否认以思维意识作为哲学的出发点的合理性。我想朋友可能没有听到过实用主义哲学家杜威的这样一句话:“我们只能教导如何更好地思维,而无法教导如何思维。”这句话背后的意思是,虽然经验很重要,但是凡与人有关的问题的一个前提是人是会思维的。所以,我们不能脱离了人是能够思维的这个前提去强调经验的重要性,就象我们在强调思维的重要性的同时也不能忽略经验的重要性一样。朋友你并没有能指出胡塞尔他们在讲思维的意向性的时候否认经验的重要,因此你用经验的重要来否认他的意向性的合理性本身就不具备逻辑上的基础。实际上,历史上的哲学大家们,不论是那些哲评们划分出来的所谓的经验主义,还是理性主义,或是唯心主义,唯物主义,都没有完全否认经验的重要,也没有因为经验的重要而忽略了如杜威指出的那样的基本事实:与人有关的问题的前提是人是会思维的,既不是象石头那样不会思维,也不是想猩猩那样不能进行高级思维,人是有高级思维能力的,这是黑格尔和胡塞尔的现象学的基本前提,是存在主义实证主义的基本前提,也是笛卡尔,休谟,康德,乃至古希腊先哲们的基本前提。如果芦荟朋友对这个基本前提有明确的认识的话,就不会以经验的重要作为批胡塞尔的意向性的理由。


4)。。就先说这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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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口 回复 悄悄话 才在自己的一篇文章里引用了“我思故我在”。我以为就是说,我的精神生命决定了我的存在感。成了植物人了,“我”的感觉就不存在了。不对吗?要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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