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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很多年以前在一本文摘杂志上读过这样一则故事,一位父亲带着小儿子去探访一位朋友。朋友家客厅的地上摆放着几个热水瓶。探访期间朋友因有事出去了一小会儿,把他们父子俩留在了屋里。就在这短短的时间里,放在地上的一个热水瓶突然自己爆掉了。当屋子的主人从外面回来之后,那位父亲向朋友说:“对不起,刚才我不小心把一个热水瓶碰碎了”。朋友并未责备他。他们一起把地上的碎瓶污水清理干净了。
当他们离开朋友家之后,小儿子问父亲:“爸爸,咱们明明没有碰那个热水瓶,它自己坏掉了,你为什么要背那个黑锅?”当父亲的回答说:“人家的热水瓶天天放在那里也没碎,偏我们在屋里时碎了。如果我告诉他那个热水瓶是自己坏掉的,叔叔可能不但仍然认为是我们弄坏的,而且会以为我是喜欢因为一点小事而说谎的人。”
我这里不想评论故事作者想表明的人生态度的课题,而是要从另一个角度提一个许多人可能会认为不是问题的问题:那个热水瓶怎么偏偏在那个时刻爆掉了?对于大多数的人来说,这个问题之所以不成为问题是因为答案太简单了:一个不幸的巧合。
所谓巧合是指没有必然关联的几个事件发生在了一起。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已习惯于用巧合来解释各种我们找不出相关原因的共发事件。从巧合的基本意义,我们可以推论出巧合的另外一个重要的意思:不同的巧合之间是互不相关的。如果用数学术语来表达,我们应该说不同的巧合是相互独立的事件,否则就不能称之为巧合了。根据这一理论,一个人遇到一件巧合并不意味着他/她不会再遇到另一个巧合,也不意味着他/她的下一个巧合将会在很久以后才会发生,甚至不意味着他/她的下一个巧合不会与刚发生的巧合极其相似。根据这一理论,如果上面故事中的父子俩离开那个朋友的家之后还要去拜访另外两家朋友,那另外两家的热水瓶完全还有可能当屋子的主人离开片刻时自己爆掉。
尽管巧合的严格定义如上所述为互不相关的相互独立的共发事件,但人们对于巧合又有一种默契的共识,那就是巧合不能发生得太频繁了。如果上面故事中的父子俩一个月里拜访了二十个人家而那二十家的热水瓶都爆了,就是在最坚定的唯物论者当中也会分裂出两种不同的人来。一种人会说“那父子俩运气真不好。”另一种人则会开始研究父子俩身上是否有什么特殊的场以致造成热水瓶易爆。
当然,唯物论者谈运气听起来可能有点滑稽(尽管这是非常普遍的事),就是打算用科学的方法去研究那父子俩的想法也并不具备十足的道理(尽管有道理),因为他们既然认为这个世界上有巧合一说,就没理由完全否认二十个相互独立但非常类似的巧合在短期内相继发生的可能。
现在我们假设确实有一群科学家对那父子俩进行了人体测试,但经过长期反复严格的高科技的检查根本找不出与他人不同的异常之处,那时可能百分之百的唯物论者将会认为那父子俩是一对倒霉的人了。
当然,在上面的假想事件中,那父子俩造成的灾难只不过是几个碎热水瓶而已,而且是由他们俩对不同的人家造成的灾难。如果那个父亲自己是个科学工作者(我们且称他为甲科学家) ,而且那些巧合换了一种形式发生。比如,甲科学家在一个研究所工作,和另一位科学家(丙科学家)需要在同一个实验室里作实验,且甲科学家和丙科学家有过一些不愉快的事。假设有一天丙科学家正一个人在实验室里作实验的时候,甲科学家也来到实验室。丙科学家的实验需要自行运行一段时间才能结束,所以丙科学家先离开实验室去作些别的事情。等丙科学家回来的时候,甲科学家已经离开了实验室,丙科学家检查实验的结果后非常沮丧, 因为结果很差,而且比平时都要差。作实验得到不好的结果也没什么奇怪的,所以丙科学家也没说什么,只把实验重作一遍。但如果我们假设在同一个月里类似的情况发生了十多次,几乎每次甲科学家在丙科学家的实验运行的过程中单独停留在实验室里工作过之后,丙科学家的实验结果都要比往常差,这时站在任何人的角度都可能会开始对甲科学家产生怀疑并向研究所报告所发生的事情。
但根据我们前面对巧合的讨论,我们知道发生在甲科学家和丙科学家的实验室里的这一切完全可能属於是巧合的范畴。尽管甲科学家的出现常伴随着丙科学家的实验失败,作为一个科学家,甲科学家可能从来没有违背过自己的职业道德去破坏丙科学家的实验。正如在前面热水瓶破碎的讨论中我们没有确切的理由否认多次热水瓶破碎的发生仍属於巧合一样,我们也没有确切的理由否认多次甲科学家的出现与丙科学家的实验失败发生在一起也属於巧合。
实际上考虑到甲科学家和丙科学家以前有过一些过节,丙科学家可能很快就会怀疑到甲科学家的出现与他实验的失败有关。即使丙科学家是一个非常豁达开朗的人(假設他与甲科学家的不合全是甲科学家的错),如果当上述实验失败事件在一个月里发生了十多次之后(尤其当研究所急等着他的实验结果时),丙科学家还不对甲科学家产生怀疑并向保安人员及研究所报告,人们就要对他作为一个科学工作者的职业责任心和资格产生怀疑了。
其实,就算甲科学家和丙科学家以前是好朋友,在经历了上述遭遇之后丙科学家都很难不对甲科学家产生怀疑。如果丙科学家只有当与甲科学家在一起工作的时候才遇到这种不幸的巧合,他或许会另找一个工作一走了之。但如果在他的生活中不论在家里还是与亲朋的交往中,或是在职业工作中充满了各种各样的不幸的巧合,就算他不是一个敏感的人,他也会要承受难以想象的心理压力。他经常要处於这样一种尴尬的处境,如果他不对某人产生怀疑就无法按照常理及已知的科学知识来解释所发生的一切,从而可能是对自己和其他的人甚至是对社会不负责任,但如果他对某人产生怀疑,他有可能是错怪了他人并无故树敌。他会挣扎在“不要轻易怀疑人”与“这个世界上确有坏人存在”的逻辑边缘上。这种状况对於他的人生可能是灾难性的,他有可能因此而心志劳累并导致心理彻底崩溃甚至丧身。如果甲科学家的出现与丙科学家实验失败的巧合真的导致丙科学家心理崩溃甚至丧身,甲科学家也会觉得实在是莫名其妙,因为他恐怕实在是没有作过任何有损于丙科学家的事,只怪一切都是那么地巧。
以上由一则爆热水瓶的故事引出的假想事件讨论或许有些夸张,但在我们生活中确实存在着类似的事例。各种可喜的或不幸的巧合经常以意想不到的方式出现在生活中,那些不幸的巧合不但会造成即时的有形的损失,而且会在人们心理上产生不同程度的无形阴影。很多相继发生的巧合之间的高度相关很容易造成思维基於以现代科学为基础的人们之间的各种猜疑。
其实,巧合之所以会造成人们之间的猜疑,正是因为本文在前面所提到的人们对巧合的一种共识,即认为巧合的发生是小概率事件。一旦若干巧合高频率地发生,人们就要试图找出在表面上看来是巧合的事件背后的真实原因。如果根据已知的科学常识找不出可能造成已发生的巧合的任何原因,人们就可能要开始彼此之间的猜疑了。
这里有一个很有趣的因果逻辑链。在现代化社会里,人们的思维往往是以他们所知的科学常识为基础的,生活中的一些现象之所以被他们称为巧合,是因为他们的科学知识无法提供产生那些现象的更确切的原因,而巧合可以是一个不需要原因的原因。但是,正如我在前面指出的,既然巧合是不需要任何原因的,我们就可以认为发生在不同时候的巧合之间是相互独立的。另外,一来由于被认为是巧合的事情通常来说发生的概率并不很高,二来因为大家觉得没有必然的产生原因的事情不应该会经常发生,所以大家就做出了巧合一定是小概率事件的假设。但是另一方面,科学作为上述思维方式所依赖的基础﹐它本身却是不愿意接受小概率事件的﹔这种不情愿甚至到了“小概率事件基本不应该发生而非常小的概率的事件就完全不该发生”已成为一种基本的科学假说的程度。比如,现代科学绝对不承认随便一个人晚上在纽约的寓所就寝,第二天早上一睁眼会發現自己躺在北京长安街上的王府大厦里。因为在现代科学看来这种事件的概率太小了,而概率太小的事件被现代科学认为不应该在现实生活中发生。而从小概率事件基本不该发生这一点又可推出小概率事件重复发生的概率更小的结论。所以当被认为是小概率事件的某一类巧合出现的频率达到一定的程度时,人们就会认为把它作为小概率的巧合的假设是错误的,所以人们便要开始找它的幕后原因以证明它是有着必然的可发现的因果规律的一般事件。但是,如果通过各种科学的甚至是高科技的手段人们找不出甚至难以想象出任何可能造成该事件的自然因素,人们便要开始从自身的社会成员当中找原因了。
简而言之,在上面这段中,我们画出了这么一个逻辑链:先是因为没有科学根据而认为某一类现象是孤立的小概率事件,而一个孤立事件的发生与另一个孤立事件的发生应该是没关系的,或者说其中一个的发生既不应该增加也不应该减少另一个事件发生的可能;但是如果这一类被认为是小概率的孤立的事件发生的次数多了之后,人们又会从科学的逻辑上推出它们之间不应该是孤立的。这种因果逻辑链听起来可能有些古怪,但却实实在在地存在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一般地,正如我在前面指出的,确实可被认为是巧合的事件发生的次数通常较少,因此当一些原以为是小概率的事件发生的次数多了之后,应用上面的因果逻辑链可能还真地可找出那些原以为是小概率巧合背后的必然原因从而证明那些事件并非真正的巧合。但是,从我们上面的讨论也可以看出,上面的那种因果逻辑链的应用过程中并不能真正严格地排除确实是在我们生活于其中的四维空间里相互独立的巧合反复发生了多次的可能性,而当那种可能性实实在在地发生了的时候,运用上述的因果逻辑链就会导致象我们在上一节中提到的丙科学家心理崩溃的那种可怕的结果。很显然,我们人类自身的这种奇怪的因果逻辑链可以是造成生活中极大不公平的一种潜在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