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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长发变迁史

(2015-04-21 12:09:14) 下一个

记忆中我从小到上高中前都留着长发,初中我是学生会干部,也是班里英语课代表,虽然我家境很好,但我穿着却很朴素,班主任在批评一些女同学穿着花哩胡俏和早恋的时候,总要把我搬出来做正面榜样。那时有一个坐我后面的男生,偶尔会恶做剧地乘我不注意拽我的辫子,那男生也不算很调皮,人很聪明,虽然学习不用功,但学习成绩并不差,我的数学老师很喜欢他,但恨铁不成钢。

高中我转到重点中学,为了好打理和节约时间,妈妈带我去理发店剪掉了长发。新的老师,新的环境,第一次离家独立生活的我感到很不适应,很不喜欢。班主任是一个象法西斯一样的小老头,皮气暴燥无比,生起气来能把讲台捶得咚咚响,样子很吓人。在他班里很难做人,他在上面讲课,你的眼睛若是看了一下外面,他会说你在开小差;眼睛看着前面的黑板呢,他会说你在发呆;眼睛低下来看书呢,他会说你没听讲,等等。本来在初中性格还算活泼的我硬是被搞的沉默寡言了,所以我曾说高中三年是我学生生涯中最黑暗的时期,当然也跟高考的压力分不开,所幸的是高二下半学期我被分到了文科班,班主任是一个大学毕业不久的年轻老师,我这才得以舒了口气,终于离开那个法西斯了!

大学的时候我留的是不长不短的齐肩发,很清纯的模样。我所在的外语系是学校里唯一的文科专业,一次,和室友去她的朋友那里,她朋友看了看我说:”都说外语系的女孩子是全校最有气质的,果然不错呀!”听了这话的我当时真有点飘飘然了。外语系的教室得天独厚,座落在一个不算高的山坡上,在布局上相对独立,每当春天来的时候,楼的后面就开满了白色的野菊花,非常好看,我每天早上跑完步以后,都会去那里读一阵书,偶尔采上一把野菊花带回宿舍,插到我桌子上的花瓶里,那是一个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年纪。后来碰到我的初恋男孩,就有了一个人打着雨伞,”站在雨里,泪水在眼里”的日子,那是一个情窦初开的年纪,现在觉得不过是”强说愁”而已。

上班的时候又是一头让人羡慕的长发垂到腰际。那是一个不断完善自己、寻找另一半自己的年纪。我用业余时间参加电脑培训班,记得那时学的是FOXBASE,虽然我没有理工基础但凭着我的英语底子,学起来还是比其他人轻松。我的舞跳的很好,这要归功于在学校时参加的国标培训,在学校曾是很多男孩邀舞的对象。所以每当省局领导来单位视查工作时,我是陪跳舞的候选人之一。

1994年,我突然发现自己厌倦了长发,一时心血来潮把长发剪了,很短的那种。一次朋友聚会上,那个喜欢我的男孩子看见剪了短发的我有点意外,后来我才知道那个舞会是他安排的。我拒决那个男孩没有太多的理由,只是因为他是我小学同学,还有我不想找一个同事做男朋友,因为我厌倦了无聊的公务员的生活。后来他离开单位,去了另一个公司考上了注册会计师。

我的头发慢慢长长,直到王菲和那英唱着《相约一九九七》香港回归短发又一次开始流行,我的长发再次变成短发,也就是在这一年里我认识了我老公。国庆节本来约好和同学一起爬衡山的,因为这次和他的相亲而取消了。为什么选了他?因为他既不是我同学也不是我同事。介绍人是父母辈的世交,可以放心。长得不算英俊但也还斯文,个子挺高的硕士毕业,沿海高薪白领。人不是很健谈,但有一颗善良温和的心。不怎么浪漫,但很让人放心。有一次跟我告别,他多喝了点酒,话就开始多,话多时候的他更可爱些,我扶着有点摇晃的他去赶火车,挥手告别的时候心中多了一丝牵挂。

以后的我都是短发,也习惯了短发,不同的是头发开始有了挑染,心情好的时候会用定形Jelly把头发发端弄得稍稍向外翘。老公一直都喜欢我留长发,结婚这么多年他一直呼吁长发,我不想他失望,可是短发刚长长的时候,总让人觉得没精神,不够干净利落,每次都等不及地给剪短了。现在终于可以自豪地宣布俺又长发及肩了!

        这就是我的长发变迁史,把它写下来以记念那些逝去的岁月。

        (写于2006年,原创勿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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