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看新闻,某地高速公路上上来了一只狗。警察自然要来解决问题。为了不伤害狗也不伤害自己吧,他们用警车慢慢把狗逼入死角然后生擒活拿了。这一过程当然比较费时费力,所以新闻画面上,三条道的高速公路堵车成了一条长龙,新闻里说长达数迈,夜色中看去颇为壮观。
狗的问题解决了,我的问题来了:警察如此处理,是否有点小题大作?换句话说,是否值得为一只狗如此费事铺张?为了把这一问题想清楚,我做如下计算:假定堵车为3迈,即4.8公里,4800米。每辆车占用10米,被堵车辆数量即为4800/10*3=1440辆。假定每辆车平均被堵10分钟,被堵的车时为1440/6=240车时。一般情况一辆车怠速时每小时约耗油一加仑,按目前的油价,堵车消耗的汽油价值为480美元。假定每辆车上乘员一人,他们共被浪费了1440/6=240小时。保守地按每小时工资10美元计算,240*10=2400美元就这样消失了。两项合计为2880美元。这还不包括车的损耗,警察的工资,废气对环境的污染。再扯远一点,还有警察忙着抓狗误了抓人,堵车误了飞机等等可能的机会成本。
据我对狗狗们不多的了解,绝大多数的狗类是不值3000美元的。显然,可爱的警察兴师动众忙活了半天,是损害多数人的利益维护了少数人即狗主和狗的利益。退一步说,即便这只狗出身名贵价值超过3000美元,警察仍然是损害多数人的利益来维护了狗主人的经济利益。这样看起来最好的处理就应该是干净利落“啪”一枪搞定,成本就是一颗子弹和最低的交通堵塞。有人当然会指出这样处理会导致的对狗主人的心理伤害。那么我们同样应该考虑到其他人包括被堵的行车人,环保主义者可能感到的不满和沮丧。很可能大多数司机们会觉得看警察大冷天逮狗挺有趣。不过如果他们意识到他们自己正在为此捉狗秀买单时可能会有不同的感受了。
可是把狗毙了不是简单的事。涉及到狗类的生命权,这就复杂了。一只狗本身可能不值几个钱,可是狗的命值多少呢?警察不用枪解决问题,根本原因在此,当然也不排除动物保护在美盛行的因素。几乎可以肯定,今天警察打死狗,明天狗主人就会告上法庭要警察局赔钱,数额还不小。这样一来,打死狗的成本顿时大大上升,马上就不是一个划算的选择了。这是对警察局而言。从社会角度出发,成本仍然是一只狗对汽油,时间和大气污染等,打死狗仍然是正确的选择。
由于法律的介入,一个原本简单的问题变复杂了,对社会有利的方案无法执行。有人会说,难道法律不是应该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吗?理论上是,因为法律是大多数人同意的行为规范。但是事实上未必如此,更应该说是在特定的情况下保护特定人的利益。法律不是万能,也没有十全十美的法律。法律本身是有成本的,你守法,代价就是失去了冒险发大财的机会,你犯法,代价是坐牢的可能,你丢了钱包,警察未必有空去找,因为警察的时间是有限的,要破的案子是无限的。陪审团制度好,代价是陪审员得离开工作,所以当年我的法学教授很得意他总能找到理由不去。知识产权要保护,但是近年美国法律界有反思,认为对专利权的过度保护实际上阻碍了美国科技和生产力的发展。狗主人和狗的权利得到了保护,代价大家都已看到。
那么保护狗的生命就没有意义了吗?对这个问题的讨论很容易陷入就事论事的循环中去,一方面动物的生命应该得到尊重和保护,另一方面这种保护应该如何界定?让我们跳出圈子来,换个角度看这个问题:有一次商学院课堂上讨论动物诊所的市场规模。我发言指出美国人为了给狗,猫看病,不惜花上数千,上万美元,与此同时在非洲每天有人饿死,合理吗?我的发言乃是有感而发。我就认识有人定期给有肾病的宠物做透析,花费很多。人们花自己的钱,本不管别人的事。但是当我们把它放到更大的背景下分析时,我们开始看到人类行为的荒谬性,这种荒谬某种意义上来自人性的弱点。
所有的事情不管看上去如何合理,都有一个界限,越过界限后,它就会向不合理转变,直至荒谬。很多时候这种荒谬我们意识不到。在美国人看来,冬天开暖气穿衬衫,夏天开空调要披外套是正常的,同理花大把银子给猫狗治病也是理当的。而我是从发展中国家来的,一听某些数字被吓到了,马上意识到荒谬之处。现在中国经济发展,动物经济也繁荣起来了,类似的事情在中国也会越来越多。我们实在应该记住古人的话“日三省乎己”,经常回头看看自己是不是做过了。
法律不可缺少,但不是唯一的。它和其他手段一起,动态地调整着不同利益体之间的关系,维系着社会的平衡。我们讨论社会问题,如贫富差距,司法不公,腐败,其实都是利益的不平衡。如何掌握这个平衡就成为学问,艺术。法律也不是死板,僵硬的,而是同样可以具备艺术的微妙。“治大国若烹小鲜”,不是说治理国家简单到像烧菜,也不是说治理国家心态要像烧菜那样放松,而是讲对平衡的掌握。调料之间的平衡掌握好了,鲜味就出来了,利益之间的平衡掌握好,社会才能稳定,国家才能治理好。胡温的和谐社会,就是一个利益更平衡的社会。能否做到,就看他们能否用好法律,道德,权力这些调料,掌握好火候,烧出好菜来。能做到就是艺术。要是菜做砸了,食客们即老百姓就会有意见,厨师们就要下课。从这一点想,孔夫子似乎有点民主意识呢。
美国警察应该好好学习胡总书记的“不折腾”讲话,以后处理狗啊猫啊的就简单多了。
补充说明一下,本人小时也是养过狗的,感情颇深,现在有时还会想起她来。
因为法律是人定的,所以即使老虎频临绝种,人还可以屠杀它。这正说明了人类有保护大自然弱者的需要。(如果老虎可以定法律,会是怎么样呢 :-))人类的问题是,如楼下网友所说,“人类习惯将自己看作世界里唯一的存在。”谁愿意做老虎中饭呢?可是,必要时,为了大自然的平衡,人还是需要牺牲的。大多数需要牺牲的情况都不会是老虎中饭那么极端的。回到原题,你的小狗例子就没有那么极端。不是吗?
您的意思我都明白。但法律上,人被老虎袭击时,必要情况下是可以打死老虎自保的。你当然可以说人应该让老虎吃掉,但是没有人会同意去做老虎的中饭的。您自己大概也不会愿意。
别把商学院太当回事,就是一混文凭谋饭碗的地方,我们还真没有你提的那些课程。
欢迎常来坐坐!
没错,我们可以用金钱来计算这个问题.可是你只计算了花费这一面.另一面是:拯救了生命的满足感,对小孩子的教育,对人性的提醒等等等,甚至于娱乐大众.商学院没教这些吗?
我从不否认动物应有的权利,相反我也爱动物。地球不仅仅属于人类。但是我不欣赏过度的所谓“人性”“爱心”之类,换个词,唧唧歪歪的。你如果到贫穷地区走一趟,你可能就会觉得把些猫啊狗啊的当个宝似的有多无聊。我把这称为人的富贵病。
人和动物谁更重要,不是简单的一句话可以说明白的。但就普遍的共识,结论应该是清楚的。借用一个婚姻中让人头疼的命题,一个人和一只狗同时掉下水只能救一个,你救谁?
以金钱计算问题,这其实是一个方法论。空洞地讨论生命,人性,多半会变成空对空的口水仗。生命既无价,也有价。人身损害诉讼,最终都要通过赔偿体现。法律理论够抽象了吧,有的流派就致力于以数学的分析来研究法律理论。原因一样。
我希望以理性的态度来看问题,而不是情绪化的盲目和冲动。
很高兴有dongfangshaoer的认可!
2)人和动物都是大自然的一部分。大自然的根本在于平衡,而这地球上很多不平衡是人类的贪婪的本性造成的。既然如此,人就有义务重建平衡。
3)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人会根据个人价值选择如何分配资源。有些人会捐钱给非洲难民,有些人会选择濒临灭亡的动物。这没有什么正确不正确的,个人价值不同而已。
非洲国家每天都有人饿死,是个残酷悲惨的事实. 这个事实,多是由'人祸'造成的, 即独裁军阀之流, 杀人不眨眼,视生命如粪土. 如果造你所说, 在高速上一子弹开枪射死那狗以图省时省力省油省钱,那这也是'人祸',也是对无辜生命的践踏. 文明社会不是这种小九九小算盘能衡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