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婚姻是神带着目的性地,为他自己的荣耀,和为了人的需要而设立,甚至是将祂当时眼中看为「不好」的独居生活成为美好的杰作,祂必定会为建立美满婚姻提供了蓝图。
A.从神创造配偶去了解婚姻
1.神创造夏娃乃基于亚当的需要
创2:18耶和华神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这节经文清清楚楚表明神为亚当创造夏娃目的是将不好的成为好的,而夏娃的出现就是为了帮助亚当。不知何时开始,世人对这个「帮助」的含意,常有次要和非主体的感觉,以致,在婚姻关系中,不期然地将妻子的角色低偏了。邝炳钊却指出在旧约中,常用「帮助者」这个字来形容上帝对以色列人的帮助(出十八4;申三十三7;诗三十三20,一一五9-11及一二四8),这当然完全没有次等或弱小的意义,相反地是指强者协助受助者,或互相补足,成为完整的意思。《邝炳钊,创世记(卷一)1997》
从其他不同圣经译本中,更清楚地看见这个「被创造的帮助者夏娃」,是与亚当相似的,所指的是前文所提人的独特意义:
创2:18 And the Lord God said,It is not good for the man to be by himself:I will make one like himself as a help to him(Bible in Basic English)
创2:18耶和华上帝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个和他相配的帮手。」(新译本)
因此,在神创造夏娃目的中,丈夫绝不能对妻子有低偏之意。
杨克勤进一步从亚当与夏娃第一次相遇的记载中(创二23),指出亚当是从遇见夏娃后,才对自己有「自知」和「自省」(self-communion)的能力。
透过神创造男女的本意,让我们明白,人本来就是群体的被造物,这种相互的关系,表明人的本能是包括:彼此关连(inter-relatedness)、彼此依靠(interdependence)、彼此回应(mutual responsibility)。《杨克勤:「透视属灵神学」(香港:基督教文艺出版社,2000)》
从这角度看来,人若忽略或不接受神创造人的基本真理,根本就不能了解和掌握与别人相处的方法。相对来说,当人与神建立全面和健康的关系,成熟的属灵生命,将直接影响他/她的人际关系。
2.神以亚当的肋骨创造夏娃
有很多不同的角度来理解神以亚当肋骨造成夏娃的意义,包括以为肋骨是在亚当身体的旁边取下来,是属于亚当身体的一部份,因此女人应站在男人的旁边,成为男人的帮助。《Frank E.Gaebelein,"The Expositor's Bible Commentary,Volume 2",Grand Rapids,Michigan:Zondervan Publishing House,P.47.》。甚至从而引申至女人是绝不应与男人看齐,因为神不是用亚当的头骨造夏娃;男女也不应视女人为仆婢,因为神不是用亚当的脚骨来造夏娃。这种从字面去推理出夫妇间应有的关系都是不太恰当。事实上,从亚当首次遇见夏娃后的反应,以及神对他们的吩咐,已经明显地将夫妻的亲密关系形容为:「骨中的骨,肉中的肉」,也配合了神对夫妻的命令-「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因此,神设立的婚姻关系,是不能分割和分离的。
B.从神的命令去明白建立美满婚姻的蓝图
神在设立婚姻后,订下婚姻蓝图是既简而精,然而能够完全理解和实行这真理的却是不容易。
「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世纪2章24节)。这就是圣经中婚姻蓝图的骨干。简单的婚姻三步曲却因着自私的人性而无法全的体现。
1.离开父母
a.「离开」的意义
离开父母是建立美满婚姻的第一步。若不愿意或不能离开父母,就不应考虑与别人建立婚姻关系,因为这两种亲密的关系是很难共存的。当然在此必须先了解「离开」在圣经中的意义。
黄达莹从希伯来原文的研究中,指出「离开」的三重意思是(1):
(1)解脱(to loose,let loose,set free,let go,free)-这解脱的意思是包括在权柄、控制、权威、责任、和经济上。
(2)离开(to leave,depart from,leave behind,leave,let alone)-包括地理上和肉体上。
(3)舍弃(to forsake,to leave,abandon,neglect,apostatize)-包括感情、关系、和依赖上。
而且神是以「离开」的动词时态(Qal(active voice)作吩咐,表示主动和积极的行动;这词也是以"Imperfect Mood"出现,表示开始了,但还未完成的行动、状况或过程。强调要继续或重复地进,直至完全地完成为止。黄达莹以图表表达出生命不同阶段的「离开」过程,称为「家庭生活转接期」(family life transitions)。
b.不能离开父母的原因
神吩咐预备建立婚姻关系的男女-「要离开父母」,是清晰而肯定的。但由于很多不同的原因,使未能适当地「离开父母」的夫妻,在婚姻关系上出现了很多困难。黄达莹甚至发现接受婚姻治疗的夫妇中,大多数的问题都是来自没有完全离开父母,或夫妻间没有不断地连合而来的。离开父母对东方民族,特别是中国文化下成长的夫妻是特别的困难。不能离开父母的主要原因可从三方面去了解:
1.文化观念
中国人都是以父母至上,延伸家庭,多代同居,儿孙满堂为崇尚,以致父母子女的关系是恒久不能改变的。当多代同住或不同地区居住,只要父母在生,子女仍受着相当程度的影响。作父母的更常以儿女围绕在身旁而引以为荣。三代、四代、甚至五代同堂更是令人羡慕。
2.心理障碍
有些儿女长期在父母的过度保护当中,很容易失去自主的能力,不敢面对生活中的各种责任,这些都与个人的自我形象及自信有关。父母更因年老缺乏安全感,而要求儿女随传随到。特别现代儿女数目较以前为少,要求儿女给予的注意力相应提高。故此有些女人不考虑下嫁独子,惟恐对方脱离不了父母的爱索。父母子女的心理成熟程度,将决定在「离开父母」的难度。黄维仁在「心理健全的基督化家庭」一文中,更指圣经中「离开父母」的意义是要我们割断「心理脐带」做大人。(2)
3.错误的孝道观念
中国人有一句非常误导婚姻,甚至与圣经教导相违背的话:「兄弟如手足,夫妻如衣服」。使很多人将婚姻成为附加物,而不是生命的一部份。对父母的唯命是从更成为孝顺的指标。这些观念都使儿女在结婚后难于离开父母。假如夫妻间出现婆媳的纠纷,往往丈夫都是站在父母的一方,这些都与中国人对父母孝道的误解。作为中国人,在这「离开」的观念上,总感到有点困难,甚至有些人更以为神的吩咐为不近人情,与中国人所强调的「孝道」相互抵触。事实上并非如此。单从圣经对孝敬父母的强调,就知道神并非要我们忽略父母。
正面应许的经文有:
出埃及记20章12节: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
以弗所书6章3节: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
反面严厉警戒的经文更多的是:
利未记20章9节:凡咒诅父母的、总要治死他、他咒诅了父母、他的罪要归到他身上。
从这些经文就可以肯定神要我们孝敬父母。然而在婚姻的蓝图中的「离开」是表示各人在婚姻中的成熟、自主与独立。这样的独立不单不表示撇弃父母,而是以个人的理智和意愿去爱护父母。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很多长期依附着父母的人,亦不见得特别孝敬父母。笔者认为神在这里所吩咐的「离开」,是多注重各人在情感上、心志上、和能力上。换言之,婚后与父母居住并不表示违背圣经的教导。
c.不能离开父母的后果
从黄达莹的临床治疗和研究中,他概要地指出不离开父母的夫妻,出现的后果如下(3):
*对自己:不能自立、自主、不能成长、缺乏自信、自尊。
*对配偶:没有安全感、配偶感到自己不重要、像次等居民。
*对婚姻:分心、不能专一、不能毫无保留地委身和牺牲、冲突。
*对感情:失望、不满、愤怒、创伤、灰心。
*对父母:不能完成责任、托负、得享其果。
*对子女:不良好的影响、不健康的婚姻模式。
(1)黄达莹,关系成长系列课程:建立美满和合乎圣经真理的婚姻(一),(多伦多2000),页30
(2)黄维仁,《婚姻的蓝图(一):心理健全的基督化家庭》(使者双月刊,1995年5/6月)
(3)黄达莹,关系成长系列课程:建立美满和合乎圣经真理的婚姻(一),(多伦多2000),页31
「家庭生活婚姻研习会」提供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