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yE.Adams 蒋黄心湄译
在今日时势困厄、罪恶满盈的世代,一个以基督为主的家庭,到底能否实现?你若是基督徒,必然会关注这个问题。你关注的原因,可能正因为你感到自己的家庭与以基督为主之家的标准,仍差之千里。这也并不单是你和你家的景况,与你同病的大不乏人,他们若扪心自省,也会发现面临同样的难处。我们不要自欺了,大部份信徒的家庭离圣经的准绳,距离远得可怜,这是有目共睹的。
因此,我们该先发一个问题:真正信徒之家应该是怎样的呢?是不是一个宁静和谐的家园,其中充满无止息的安逸与欢乐?绝不!最首要记住的事实:真正信徒之家原是罪人的居所。
若以为信徒之家是完美或接近完美的居所,这观念绝非圣经的观念。家庭中,父母失败,且时常败得很惨。他们彼此亏负,也亏负他们的儿女,更无疑地亏负神。儿女也有失败,他们成绩单赤字连篇,在街市上大吵大闹,牧师在家作客时,故意无礼。夫妻吵架,互相挑剔,有时误会深重。当然,不是没有好的一面,我只是要指出一点,就是一般情况离理想太远,这是真正信徒之家的写照。
也许你在狐疑,这样的一幅写照,与隔壁完全不信主的人家,到底有何分别?你会思疑:「何以作者用这样的笔法描写信徒的家?」答案很简单:这正是圣经一贯所告诉我们的,得救而仍未臻完全的人,会有怎样的表现。全本圣经根本上就是说基督拯救人脱离罪。救恩是完整的,包括称义、成圣、得荣耀。凭着神的恩典,藉人的信,神一下子就使人称义了。也就是说,基督为人死,替人担负罪的刑罚,使祂的义转归到人的身上。人一旦有了信,神就宣称他们为义人。一旦称义,主还要不断地拯救他们脱离罪的权势,这是一生之久的成圣过程。「成圣」就是信徒越来越像主耶稣。一生之久的过程是没有停顿的,到离世之日才算达到最终目标。信徒一死,就得荣耀,他们首次被改变成十全十美。但在世之日,信徒不免犯罪。
「可是,」你会追问:「这个写照与隔壁未得救的人家,有何不同?」这是一个必须回答的问题。真正信徒的家是罪人的居所,可是其中的成员都承认自己有罪,也明白罪的问题,知道如何对付它,因此就在恩典之下得以长进。让我们再详细考察其中三个显着的分别,这些分别使两种家庭回然不同。
1. 信徒承认自己的罪,也彼此认罪。他们知道圣经说,信徒在今生没法做到十全十美(约壹一8─10)。他们接受这个事实,同时学习怎样预料和面对罪。他们是最不应该用诸般理由、借口和推搪来掩饰自己的罪(虽然有时他们罪人的本性会叫他们这样做)。他们不必遮掩,因为信耶稣的人都晓得,信徒也犯罪。因此,信徒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在家里,有一种坦率真诚、和缓舒畅的维系。我绝不是说对罪可以松懈,万不可以。我只是说,信徒不必费神去徒劳无功地隐藏自己的罪,也不必动脑筋去设法叫邻舍以为他是人中之表表者。他可以坦然承认事实的真相:他在遵行神的旨意上失败了。既已坦然承认真相,就能悔改;能够悔改,就有神的饶恕,并且得着从神和人而来的帮助。结果,信徒在离开罪的过程上就有加速的进步。他会用尽时间精神去对付它,并且代之以合乎圣经的生活形式。信徒不必浪费时间去否定和推卸罪恶,而是专注去对付罪恶。
父母养育儿女,明知他们在家里或在学校,都不免会犯错,也就不致于惶然震惊,必然省却许多不必要的忧虑。因此无需过份辖制儿童,或由于面子而暴怒。一旦父母接受圣经所教导的关于人罪性的事实,不只将其当成一项理论,而是在小娟、小明身上同样应用得上的,那他们就可以安心依照圣经原则对付罪。再强调一下,这并不是说父母可以放任或忽视儿女犯罪的行径,以为犯罪既无可避免,就置之不理。不!绝对不然。父母应该看罪为罪,进而依圣经方法对付它。这就带进第二个差异:
2. 信徒知道怎样解决罪。由于信徒有圣经作为信仰与行为的准则,他不但知道家中问题何以产生,且知道如何应付。因此,信徒之家与隔邻的分别,就在于信徒能用圣经的观念与榜样,有效地对付每一项罪,并且从其中复原过来。这就是一个极大的分别。家中若有人犯罪,圣经不但指出如何对付,且更进一步指出如何避免将来再犯。
3. 信徒藉由渐渐离开罪而长进。有属灵生命,自然就有属灵的成长。信徒不会昨天是这样子,今天又是这样子,明天依旧是老样子。我们信仰的基本定论是:信徒的长进在乎离罪成义。藉着读经、祷告、见证和信徒间的相通,神的灵在其中作工,结出果子来,这果子就是义。
信徒的家是罪人面对罪恶世界各种问题的居所,但他们是与神连同祂的能力一起去面对,神的一切能力都集中在主耶稣身上(西二3)。家中虽住罪人,却有无罪的救主同住,不同之关键就是在此!
本文摘自JayE.Adams着《信徒之家》(Christian Living in the Home)第一章,由中华展望授权出版。
(选自《信仰与生活》复刊第四期 主题:传道人与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