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洁的婚姻 蒙福的家庭

你们各人都当爱妻子,如同爱自己一样。妻子也当敬重她的丈夫。-弗 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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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柄与爱

(2011-07-18 17:29:31) 下一个


雨虹

  最近有对基督徒夫妇吵架并分居,主因是弟兄觉得自己身为家庭的头,有权柄可以“管教”太太;也就是说:在他对太太一些“屡教不改”之行为(没有按他的要求摆放整齐瓶瓶罐罐等)严重不满意的愤怒中,他可以以打、抓、踢等行为来“管教”她!

  太太对此当然是非常生气与难过。她说:假如我的人身安全都无法保障的话,我又何必与之在一起生活呢?!因此,她就住到了朋友夫妇家,并考虑以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人身安全不被侵犯……

  我们身为朋友的,当然为此而忧心,常常为之代祷,并且百般寻思“双赢”的解决出路。

  其实他们两个都是对信仰很认真的基督徒,但关键是夫妻双方的“原生家庭”背景差异太大,并且作先生的对圣经经文的某些理解有偏差。

  我特意查了圣经软件,全部圣经中提到“管教”的,都是父亲对孩子;无论是生身的人父,还是属灵的天父,他们才有权柄可以管教自己所爱的孩子。


  圣经中,除了提到作妻子的要顺服丈夫之外,也多次提到作丈夫的要爱妻子,如同基督爱教会。那基督怎样爱教会?——祂甚至为她而舍身流血。

  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丈夫也当照样爱妻子,如同爱自己的身子。爱妻子,便是爱自己了。从来没有人恨恶自己的身子,总是保养顾惜,正像基督待教会一样。因我们是祂身上的肢体。为这个缘故,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然而你们各人都当爱妻子,如同爱自己一样。妻子也当敬重他的丈夫。(弗5:25-33)

  圣经中的头,也是服侍的榜样。耶稣就曾对祂门徒说:

  “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佣人。在你们中间,谁愿为首,就必作众人的仆人。因为人子来,并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可10:43-45)

  因此,每个基督徒先生都要反思自己:


  * 我怎样爱护我的身子?我会因为它不够尽善尽美,就屡次气恼地自己打自己吗?

  * 女人当初嫁给男人时,是因为爱,是因为感情;若她早知道自己以后会被爱人“理直气壮”地打得浑身青紫的话,她还会期望与这个人一起生活吗?

  * 如果因为女人天生比男人力气小,男人就可以对弱者以打骂来出气的话,那么,每个女人是否都该在婚前参加跆拳道学习班?


  弟兄啊,看清楚明白了:人走进婚姻是因为感情,而不是什么“道理”(不是因为你有理我才嫁给你的)。那么,结婚后,也是不能在婚姻中讲道理的(每个人都会认为自己才是最有理的),而仍然要:讲感情,讲爱

  想要感情好的话,就不能对罪人与罪人的关系太过挑剔,因为我们本质上还都是罪人,身上不可避免都有好与坏的方面;多观察与赞扬他人好的那面,正是一切美好人际关系的最基础。

  并且,这地上既然早已被罪严重污染了,就不可能有完美;你不是完美的,她也一样;若大家都眼睛盯着对方的缺点,那么可以说是中了撒旦的“完美”诡计,永无宁日。

  还有,世上既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也没有两个一模一样的家庭。你不是你老爸这样;她也不是你老妈那样;你们两个家庭不存在类比性;或者说:她既然不是你老妈没有文化与经济自立能力的那种,你就不能期望她所有的事情都像你老妈对你老爸那样终身逆来顺受、战战兢兢……面对着优秀有学识的太太,弟兄该如何学习欣赏、包容彼此的异同呢?

  再说回管教。神在人严重悖逆的时候,出于对人的爱,是会用种种方法来管教人的;但是,那只是在一些很严重的原则性的事情上,比如拜偶像(外心)、堕落(不圣洁)等;像生活中的一些习惯上的小事,神若也是这样严厉对人的话,人岂不是早就灭亡或打死也不愿意跟随祂了吗?

  ——说到底,神是以祂宽广的爱、牺牲的爱来吸引人跟随的;我们一切在生活中的头,是不是也要对照着反省一下自己的行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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