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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章最后的一首诗----读史小札(1)
这些天,闲歇时,读了些晚清史时期历史人文的书,用以消磨时光。看到兴头上,感慨不断,叹声连连。顺手写下几个字,以备遗忘。
李鸿章临终以前,写过一首七言诗,如下:
劳劳车马未离鞍,临事方知一死难。
三百年来伤国步,八千里外吊民残。
秋风宝剑孤臣泪,落日旌旗大將坛。
海外尘氛犹未熄,请君莫作等闲看。
历史唯物主义的近代史上,李鸿章是以卖国贼对号入座的。因为他代表清政府签了《马关条约》和《辛丑条约》,最耻辱的两个战败条约。我没用卖国条约几个字,是觉得到签字时,卖不卖已经无所谓了。国破城开,该卖的,都卖的差不多了。签什么样的条约,都是由战胜者开价,不是战败者能左右的事。换个谁去试试,也不见得能比他争回更多的利益;而他确实是尽心尽力尽职了。做为晚清政府的最高行政长官,国家战败,他有推卸不掉的重大责任;但说到卖国,还没见到他在从政时,和谈判到签约过程中,出卖国家利益以换取自己私利的证据。据说他签署另一个条约《中俄密约》时,俄国人给他好处,中饱私囊;但从未被核实确凿过。而人们骂他是卖国贼,也不是基于这个《中俄密约》。所以,把李鸿章说成是卖国贼,是把对无能腐朽清政府,特别是清皇室的憎恶,都出气到他的头上了。
《清史稿·李鸿章传》对他的评价是:“中兴名臣,与兵事相终始,其勋业往往为武功所掩。鸿章既平大难,独主国事数十年,内政外交,常以一身当其冲,国家倚为重轻,名满全球,中外震仰,近世所未有也。生平以天下为己任,忍辱负重,庶不愧社稷之臣;惟才气自喜,好以利禄驱众,志节之士多不乐为用,缓急莫恃,卒致败误。疑谤之起,抑岂无因哉?”
写《清史稿》的人,多是些同时代的遗老遗少,对当时的时间和过程,均有亲历。所以,这些评鉴基本可信。清亡百年久矣,中国战乱、内乱不已,到现在竟没有一部正式的清史问世,和中国历史上给前朝做史立传的传统,大相庭经。这些年我一直关注这个事,据说国内现在正在组织专家编写清史,要在2015年完成。估计运用的资料不会有问题,但对人和事的评论,如跳不出历史唯物主义的视野,估计李鸿章还是脱不开卖国贼这顶帽子。拭目以待了。
这诗就写在他签约之后。那种忧国殇民的愁苦,终老身衰的无奈,表露无遗。人老了,国毁了,希望破灭了。和被称为爱国诗人陆游 “原知死去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的名句,有异曲同工之韵。不同的是,陆游对光复还充满了希望;而李鸿章从自己五十年从政的经历,和出访欧美的见识中,知道大清这个大厦,就和他这个病入膏肓的老人一样,是面落日的旌旗,不会重整雄风了。他把国家未来的忧患,全部归拢到强寇的欺凌和侵略,说”海外尘氛犹未熄“。其实,他看不到的是,清朝的没落,固然和列强的瓜分密切相关,但最终导致大厦坍塌的原因,却是内部的争纷:守旧或改良,独裁或革命。他没看到,朝廷也装着没看到。结果是,他死后十年,大清王朝就彻底崩溃了。
我为他庆幸的是,他没能活到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