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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兔相逢大梦归(下)

(2011-02-06 22:22:42) 下一个

上篇文章贴出后,有朋友提出了很好的一个问题。即国内近年校订刊印的脂砚斋评本中,“虎兔相逢大梦归”这句话是“虎兕相逢大梦归”(兕,Si 4声,犀牛类动物),是程伟元高鹗后来给改成“虎兔”的。我的论证应该是基于曹雪芹的原文,而不是程高改篡后的文字。质疑得好,但是,是一个误解。真实的情况是,在十一个脂评本中,除了[己卯本]和[梦稿本]用“虎兕”之外,其余全用“虎兔”;特别是研究价值最高的[甲戌本]和[庚辰本],均用“虎兔”。我查阅过这两本的影印本,都是“虎兔”,所以不是到[程甲本][程乙本]才改的。

国内新版的脂本,用“虎兕”替代“虎兔”,只反映了红学界几位主要人物的意愿,是不尊重古籍的一种做法。我个人感觉是:一,“虎兕”是错的。但讲起来话很多,可以另写一篇车轱辘话了,也太枯燥,放下不讲。二是甲戌本和庚辰本是脂评的主干,如果这两本和其它的七本都用“虎兔”,为什么要改成“虎兕”呢?其实这改动正显示了干扰红学研究的门户之见,而这种门户之见对以后的红学发展只能起到负面影响。好了,书归正传。

乾隆十三年(公元1748年),在孝贤皇后的两个儿子先后病逝后,孝贤皇后本人也在随乾隆巡幸山东德州时,突然身亡,年仅三十七岁。死后谥号“孝贤”。对于她的死,民间传闻甚多,有说是被乾隆逼死的,也有说是投水自尽的。从她死后乾隆的表现来看(如写感情深沉的悼亡诗赋,举行极隆重的葬仪,多年不再立皇后等) ,乾隆逼死或下令杀害的可能性极微。但若依据官方的文献,说是重病身亡,也很难解释清楚。因为她刚三十七岁,也没有患什么重病的记载,前一天还随皇太后去了几个地方,怎么会突然死掉呢?而且,乾隆的这次出游,目的是为了让孝贤皇后散心,远离亲子丧生的环境。孝贤皇后能出游,就必定不会有致命的重病。所以,民间传闻的投水自尽,很可能就是事实的真相。

她为什么会跳河自杀呢?几个月前,继她的大儿子永琏在几年前病逝后,年方两岁的小儿子永琮的丧生,对孝贤皇后无疑是最大的打击。精神处于极度忧郁、甚至是发疯的状态,应该说是任何人都会出现的症状。母亲失去儿子的刻骨伤痛,绝对是人伦情感上最致命的创伤。这是感情因素,再看政治因素。在激烈倾轧、你死我活的后宫夺嫡之争中,失去了亲子,就意味着失去了一切!孝贤皇后晚年的荣华富贵,应全部寄希望在自己儿子的身上。因此,我宁可相信传说中她和乾隆皇帝激烈争吵后,一怒投河自尽的说法。从乾隆写追思赋中自责的口气看,乾隆对她的死是有责任的。但为了维护皇帝的尊严和皇后贤淑的形像,官方一定会掩盖死因的真相,这也是在考虑之中的。

曹雪芹的爷爷曹寅,受恩于康熙皇帝多年。曹寅死后,他的儿子们继续得到康熙的恩眷,一直到雍正上台。是雍正把曹家惩治到衰败的境地,到乾隆初年,乾隆皇帝又给与曹家另外一次沉重打击,以至彻底破败。从衣锦繁华的童年落魄到 “举家食粥酒常赊”的现状,曹雪芹不可能对雍正、乾隆两朝有任何好感。创作《红楼梦》,给了他一个极好的机会:用元春这个艺术形像,把被皇家掩盖的事实用隐晦的方式揭露出来,也算是替自己和父辈的遭遇,出了一口恶气。尽管他在书中口口声声地表白,“此书不敢干涉朝廷,不敢以写儿女之笔墨唐突朝廷之上”,但对当朝统治者的讽刺和鞭笞,却一直贯穿在《红楼梦》之中。所以,用贾元春的死,去影射孝贤皇后的遭遇,既是对乾隆皇帝的虚伪的揭露,也是对至高无上的皇权的报复。从这个角度去理解,红楼梦的政治和历史意义显得格外醒目。

孝贤皇后死于1748年。六年以后(1754年,甲戌问世),第一个《石头记》[甲戌本](指[甲戌本]的底本,以后不在强调。严格地说,是到目前为止我们所知道的第一本) 问世。在这个早期的本子中,曹雪芹提到了 《红楼梦 》的创作过程是“批阅十载,增删五次”,也就是写了十年,自然包括了六年前孝贤皇后猝死的时候。所以,从时间上看,曹雪芹是有机会把孝贤皇后之死写进《红楼梦》的。另外一个重要的问题是,曹雪芹是否有可能详细了解孝贤皇后死因的第一手资料,而不是取材于街头巷尾的无稽之谈。

孝贤皇后的弟弟傅恒,在乾隆朝官至户部尚书,军机大臣,加太子太保,是乾隆的心腹宠臣。他的两个侄子,其实也是孝贤皇后的侄子,明义、明琳,都是曹雪芹的朋友。在曹雪芹朋友们的诗文中,记载了曹雪芹曾多次去明琳的养石轩饮酒、赋诗、作画,和明琳的交情是很深厚的。从明琳处,曹雪芹能听到有关孝贤皇后和乾隆皇帝的逸闻逸事,当在情理之中。往更深处考量,如果孝贤皇后真是死于非命,作为最亲近的娘家侄子,既不会不知道真相,也不会旁若无事、泰然处之的。他们在感情上,言语中对孝贤皇后的怀念和对乾隆的不满,不正是曹雪芹写作的素材吗?

比起明琳只是曹雪芹的诗朋酒友来说,他的弟弟明义,则是曹雪芹著述红楼的首批读者,甚至可能是创作的知情人。现存于北京图书馆的海内孤本 《绿烟锁窗集》,是明义自编的诗集。其中有[题红楼梦]七绝诗二十首;在这二十首诗之前,明义写了一段小序,文史价值极为珍贵。全文抄录如下:

“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盖其先人为江宁织府。其所谓大观园者,即今随园故址。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余见其钞本焉。”

这是最早的有关曹雪芹著《红楼梦》的直接论述。我在拙文[明义] 中,对这个序言和诗做过一般性介绍,所以不拟在此重复。只就与这个考证有关的要点,谈些感想。

首先让我们看“曹子雪芹出所撰”的“出”字。有两个可能的解释:一是“写”出,一是“拿”出。第一个,写出,句子为“曹子雪芹写出所撰”,明显是不通的。第二个,拿出,句子为“曹子雪芹拿出所撰”,句子通顺,意思明确 ---- 曹雪芹拿出所写的《红楼梦》。这是唯一的一个人从曹雪芹本人那里得观《红楼梦》!我们知道敦诚提到过“不如著书黄叶村”,建议雪芹专心写书;我们也知道脂砚斋在《红楼梦》上留下了大量的批语,显示他是早期读者之一。但都没有文字证明他们直接从曹雪芹那里看到过《红楼梦》,只有明义的序,记下了他和曹雪芹通过《红楼梦》而接触的证据。那么,他是在什么时候看到曹雪芹的《红楼梦》呢?

“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这句话虽没有明确很地交待明义看到《红楼梦》的时间,但却提供了重要的信息。书还没有传世,知道这本书的人是很少的,因此只在非常接近的朋友中间传阅,明义就是其中的一员。专家们的考证显示,《红楼梦》不是一次性完成后发表的;是在很小的范围内,曹雪芹一边写,好友们一边评,分期创作的。因此,上面的一段话,也可做为明义是曹雪芹早期创作知情人来解释。我甚至怀疑他看到的比大名鼎鼎的脂砚斋还要早。有一个证明。[甲戌本]是人们所知道最早的《红楼梦》,其书名是《石头记》。在[甲戌本] 第一回中,有一段讲《红楼梦》书名的变化过程。从《石头记》到《情僧录》,“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再从《风月宝鉴》到《金陵 十二衩》。然后,出现了一句只存于甲戌本的话,“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 》”。[甲戌本]以后的抄本,如[庚辰本]、[己卯本]等,多以《石头记》为名,一直到程伟元刊印出《红楼梦》。明义序中提到的是《红楼梦》,而不是《石头记》。这个《红楼梦》显然不是程伟元的刊本《红楼梦》,那么,只能是那个“仍用《石头记》”之前,甚至早于《风月宝鉴》,由吴玉峰所题的那个《红楼梦》了。

明义所写的二十首读红诗,有些相关的内容是现在的《红楼梦》所没有的,有些甚至在最完整的脂评本----庚辰本上也没有。这说明他读的是很早期的一个钞本。。“余见其钞本焉”, 这个钞本,不是人们平常所说的抄本,即手抄本;这个钞本应是作者在稿本上做完修改后的誊清本。具体到《红楼梦》,由于写作时间长,钞本不一定是最后定本(我相信根本就没有最后定本),在钞本上还有继续的改动。能看到早期钞本的人,一定有机会把自己对小说的评论写下来,回传给曹雪芹,就像脂砚斋,畸笏叟一样。所以,明义才不无自豪地说,“余见其钞本焉”。

写了这么多,就是想证实曹雪芹是有条件得到孝贤皇后身前故事和死因的。最后要谈的问题是,将孝贤皇后、傅恒家事与红楼联系在一起的,并非起始于今天的探讨。其实早在清末民初,索隐派“统治”红楼研究时,已被人津津乐道了多年。其它的,还有顺治皇帝和董小婉,大学士纳兰明珠家事等附会。但由于当时没有确切的史料,或离曹雪芹写红楼的时代太远,所谈及的不外乎只是酒余饭后的八卦。第一次与傅恒家事有关的文字出现在[庚辰本] 中:在准备元春省亲的第十六回,赵嬷嬷说“咱们家也要预备接咱们大小姐了?”旁,有一句批语“文忠公之嬷”。文忠公是孝贤皇后弟弟傅恒的谥号;在这里,如果把贾琏乳母赵嬷嬷指为“文忠公之嬷”,就说明,在批者的心中,贾家是文忠公傅恒的家。所以,元春就是文忠公的姐姐孝贤皇后。

《绿烟锁窗集》的发现,为明义和曹雪芹的关系,提供了新的佐证;也证明元春形像中藏有孝贤皇后的影子,非无稽之谈。只是红学研究的主流陷入“自传说”太深,不愿展开更深的研讨和考证。 在这一点上,我十分钦佩我的父亲,虽然他只是红学的业余爱好者。早在七十年代,当他读了明义的材料后,就明确地告诉我应该从明义的研究中重新定位“自传说”。《红楼梦》不仅仅是衍生于曹家的故事,她有更广泛的故事来源,也必定包含更深刻的历史意义。只可惜他因病过早地放弃了红学研究,而我的水平相差太远,无力承担这大任,一晃三十过去了。写这文章,对父亲是个纪念;对我自己,就算是滥竽充数,聊以自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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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崇 回复 悄悄话 你的红学根底很扎实,与国内浮躁而哗众取宠的所谓红学新人完全不同。读过几篇,好像普及居多,本篇有创见。应该结集出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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