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兔相逢大梦归(上)
(2011-02-05 14:16:03)
下一个
《红楼梦》第五回,贾元春的的判词和唱曲是:
二十年来辨是非,
榴花开处照宫闱。
三春争及初春景,
虎兔相逢大梦归。
〔恨无常〕喜荣华正好,恨无常又到。眼睁睁,把万事全抛;荡悠悠,把芳魂消耗。望家乡,路远山高。故向爹娘梦里相寻告:儿命已入黄泉,天伦呵,须要退步抽身早!
元春是贾政和王夫人的长女,因“贤孝才德,选入宫作女史”,在书中十六回时,被皇帝册封为“凤藻宫尚书,加封贤德妃”,也就是正式成为了皇帝的小老婆。贾家除了继承先祖因战功而获取的勋臣地位外,又通过元春成为了皇帝的外戚,真可称之为“炙手可热”的豪门。用秦可卿的话说,就是“烈火烹油、鲜花著锦之盛”。正是因为元春的晋封和省亲,大观园才得以兴建;而且也正是由于元春的特许,宝玉和众姐妹们才得以搬入园内,开始了如诗如画的生活。所以,可以这样说,是贾元春揭开了《红楼梦》的帷幕。随之而来的,贾家的沉浮,大观园的兴衰,都应与贾元春的荣辱密切关连。而元春自己的命运和结局是怎样的呢?
曹雪芹只写了前八十回,没有涉及到元春的结局,我们也无从得知她对贾家衰败的影响。除秦可卿外,红楼众多人物的结局都在后四十回;而后四十回为高鹗所续,所以让我们先看看高鹗是怎样描写元春结局的。
在元春病死的文字中,高鹗的续书写得很怪,除了讲死的时间,其余什么也没说。在九十五回,他写道:“是年甲寅年十二月十八日立春,元妃薨日是十二月十九日,已交卯年寅月,存年四十三岁”。这就出现了两个问题,一是非常确定死的年月日,是甲寅年十二月十九日。在曹雪芹的前八十回中,从未出现过用干支标明年份这种写法。高鹗为什么要这么写,我们待会再谈。
二是元妃的年纪,非常明确,“存年四十三岁”。从九十五回到小说结束,历经了整整一年。先是元春死,紧接着是宝玉丢玉,再到宝钗嫁、黛玉亡。再下来贾家被抄,宝玉中举;都发生在一年之中。最后到甄士隐预言“兰桂齐芳”时,宝玉的遗腹子还没生呢。所以,的的确确是一年!这一年,宝玉十九岁。贾政见到宝玉和一僧一道飘然而去后,感叹道,“宝玉是下凡历劫的,竟哄了老太太十九年”。由此可定,宝玉当是十九岁无疑。从以上的高鹗续文可知:元春四十三,宝玉十九,元春大宝玉二十四岁。回到元春大观园省亲一章,“宝玉未入学堂之先,三四岁时,已得贾妃手引口传,教授了几本书,数千字在腹内了”。算宝玉是四岁,按照高鹗的说法,元春年长二十四,就应该是二十八岁。想一想吧,年过二十八岁的女人,尚未出嫁,待字闺中;然后还能进宫去当女史。这是在写现代的大龄女青年呢,还是清初的秀女呢?高鹗续书的漏洞,可见一斑。几年前,我曾写过《文章千古事》,对“续书能写出元春的具体卒年卒日,说明续书和前八十回是同一作者”的观点作了争鸣。但主要是从纪年的角度,而未涉及元春岁数的漏洞。这节短文算是对《文章千古事》的补充吧。
回过头来谈第一个问题。高鹗明确地写出了元春的卒年是甲寅年;又因为亡日是十二月十九日,是立春的后一天,所以也可算为甲寅年的下一年---乙卯年。(在拙文《文章千古事》中,有对这个历法规则的详细解释,这里就不赘言了。)。中国农历寅年是虎年,卯年是兔年,元春就正好死在了虎年兔年相接的日子里。高鹗之所以要写得这么详细,就是为了对应曹雪芹在元春判词中所下的谶语---虎兔相逢大梦归。但是,这种给出具体年份的写法,却显示了他对这句判词解读的狭隘和偏颇。它不仅对曹雪芹原著的理解流于平淡,而且也违背了曹雪芹“然朝代年纪,地舆邦国,却反失落无考”,从不涉及具体年代,具体地点这类细节的初衷。可笑的是有人竟然从高鹗所写的这句话上,推出后四十回也出于曹雪芹手笔的结论,并吹诩为“纠正了红学研究的主流错误”,实在令人啼笑皆非。
高鹗的谬误先谈到这儿。下面谈谈我对元春死因的看法。元春是贾家在政治上的保护神。贾家的“烈火烹油、鲜花著锦之盛”,完全来自于贾元春受宠于皇帝。但到故事最后,曹雪芹如果要写一个贾家“树倒猢狲散”的破败结局,就不可能不涉及到元春的死亡或失宠。贾府的没顶之灾,应开始于元春的失宠或死亡;问题是曹雪芹如何来描写这个事实。没有曹雪芹自己写来的结局,只好回到前八十回找些线索,再作些分析论证。
(1) 元春编了一个灯谜,“能使妖魔胆尽摧,身如束帛气如雷。一声震得人方恐,回首相看已化灰”,打的是爆竹。爆竹的特性是自己的粉身碎骨,不管声势多么震恐,其结局无非是“回首相看已化灰”,非善终也。贾政看到元春的灯谜后想到的是,“娘娘所作爆竹,此乃一响而散之物----如何作此不祥之物为戏耶?”但我们知道这不是泛泛的应景文字,因为曹雪芹是从不在人物结局的暗示上游戏笔墨的。
(2) 省亲大观园时,元春点了四出戏,第一出《豪宴》,是《一捧雪》的一段,影射贾家日后的破败;有趣的是第二出《乞巧》;取材于《长生殿》,当然是影射元春了。但问题的关键是,杨贵妃是在和唐明皇出逃中,明皇出于无奈而下令士兵勒死的,所以和皇帝不是善始善终,而是死于非命。曹雪芹用这样的典故来影射元春之死,应该说是隐藏着很深的寓意的。脂砚斋的评论是,“所点之戏剧伏四事,乃通部书之大过节、大关键”。言之凿凿。
(3) 元春的唱曲是“喜荣华正好,恨无常又到。眼睁睁,把万事全抛;荡悠悠,把芳魂消耗。望家乡,路远山高。”这明显不是久病而亡的写照,而是在一个远离家乡(皇宫、京城)的地方,在一个突发事件中,万般无奈地失去了荣华富贵,失去了芳魂生命,苦入黄泉的事实。而且,临死前要告诫父母的是,尽早退步抽身。如果是正常病故,用得着这么急就替家族的命运而恐慌吗?“儿命已入黄泉,天伦呵,须要退步抽身早!”假如是善终,为何要用“黄泉”这个词汇呢?
上面的三点,足以想象在八十回以后的故事中,元春的结局是因什么事触怒了皇帝,自尽或被皇帝赐以自尽为惩罚。用“惊心动魄”这四个字去形容,大概并不为过。同时,也使我进一步猜想到红楼梦全书未成的原因:在曹雪芹创作的初始阶段,他可以尽情地构思每一个主要人物的结局,并把这种结局的线索,写进最早的章节中。但当他意识到由于主观和客观的因素,无法将原始的构思付诸文字时,亦或付诸文字则意味着杀身之祸时,唯一能做的事就是不做事,即停止写作,尽管早期完成的书稿已经流传在世。不要说在文字狱猖獗的清朝,就是在今天,又有谁敢拿当朝最高统治者的家事作文学创作的素材呢。
说到这拿“当朝最高统治者的家事作文学创作的素材”,在曹雪芹生活创作的时代,当朝最高统治者就是乾隆皇帝。《清史稿》记载,乾隆的孝贤皇后,与乾隆结婚二十年,乾隆十三年(1748)春三月,在随乾隆巡游时,突然死于山东德州的龙船上,时年三十七岁。民间的说法是与乾隆争吵后,投水自尽身亡。官方的记载是突发病而死。乾隆生于康熙五十年,辛卯,是兔年;孝贤皇后的生日在三月以后,所以三十七岁时应是1747年。从1747年前推三十七年,1710年,庚寅,是虎年。把以上的材料集中起来,再对照元春的身份,判词和唱曲,结果是很有趣的。
“二十年来辨是非”------ 孝贤皇后和乾隆结婚二十年;(《红楼梦》中,元春在宫中生活了仅十几年;她的年龄大于三十多岁,所以,“二十年来”这句话无从解释。)
“三春争及初春景”------ 孝贤皇后死于三月,在北方,三月仍是初春;
“望家乡,路远山高” ------ 孝贤皇后死于德州旅次;
“虎兔相逢大梦归”------ 孝贤皇后生于虎年,乾隆皇帝生于兔年;
元春“贤孝才德”“加封贤德妃”------- 孝贤皇后的谥号“孝贤”
从上面的例证中,我们应该看到了孝贤皇后与元春的某种关连。考证索隐,最大的诟病就是穿凿附会。但对确凿的资料熟视无睹,也非科学的治学态度。对我来说,提出元春的创作原型有孝贤皇后的影子,是有文史资料做支撑的严肃论证,并非哗众取宠的无稽之谈。接下来的问题是,为什么曹雪芹要把孝贤皇后的身世放入红楼的故事中,孝贤皇后与曹雪芹有何种关联。这篇文章已经很长了,我们下次再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