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秦可卿死期的探讨 (二)
(2011-01-28 17:25:10)
下一个
上文我们论证了《风月宝鉴》作为《红楼梦》早期版本存在的真实性。下面,我们再来讨论当<《风月宝鉴》融入《石头记》时,是怎样影响到秦可卿的存在的。
先来看第十回对可卿病的描写:
(可能有点枯燥,但我必须引文)。张太医为可卿把脉后,说“如今既是把病耽误到这地步,也是应有此灾。...... 病倒尚有三分治得。”贾蓉问病与性命有妨无妨,张太医如是说:“大爷是最高明的人,人病到这个地位,非一朝一夕的症候,.....依小弟看来,今年一冬是不相干的。总是过了春分,就可望痊愈了。” 贾蓉也是个聪明人,也不往下细问了。其实是彼此都明了,到明年开春,可卿就要命归黄泉了。
下一回,十一月初二(已过冬至),凤姐去看可卿,“那脸上身上的肉全瘦干了。”凤姐只得对可卿的婆婆尤氏说,“这实在没法儿了,你也该将一应的后事用的东西给他料理料理,冲一冲也好。”尤氏说,她已经叫人暗暗地预备了。换我们现在的说法,秦可卿已经病入膏肓了,离死应该是以日计算了。可就在这一回,出了贾瑞,迷上了凤姐,第十二回全回讲贾瑞受骗,生病,照镜子上西天的故事,秦可卿全无踪影。在时间上,贾瑞“诸如此症,不上一年都添全了。”“肉桂,附子、鳖甲、麦冬、玉竹等药、吃了有几十斤下去、也不见个动静。”想一想,以几钱几两为单位的补药,能吃下去几十斤,要有多长的时间! 这不,“倏又腊尽春回,这病更又沉重。” 即,整整过了一年的光阴。到第十二回底,又有了这样一句,“谁知这年冬底,林如海的书信寄来,却为身染重疾,写书特来接林黛玉回去。”是又过了一年呢?那就是两年了!也说不清了。就算黛玉回苏州是时间和事件交叉表述,无可辩驳的是一整年过去了。在这一年里,可卿是死是活,全无交代。至到第十三回开始,突然的,二门上传事云板连叩四下,“东府蓉大奶奶没了”。象曹雪芹这样的文学大师是不应该犯这样低级错误的。我看能够解释的,无非是以下的两个原因:
(一) 整个第十二回是从另外一部书《风月宝鉴》中加进来的。这样就凭空地多出了一年,也就是把秦可卿晾了一年。如果试着将第十二回的最后一段,接到第十一回的倒数第二段之后,也就是删去整个第十二回,读起来并不觉得唐突、别扭,故事依旧连贯,时间混乱也不存在了。我在前文中已论证了第十二回应是旧作《风月宝鉴》的一部分,这又是一个证明。我认为曹雪芹并不是没有发现这个缺陷,只是因为《红楼梦》最终也未完稿,他还没来得及改写;或者他认为存留第十二回比改写秦可卿更重要,因为第十二回是一系列有关凤姐文字的重要一环。换句话说,这缺陷是体现了曹雪芹创作本意的改变,而这正是我要论证的。
(二) 曹雪芹创作本意的改变。在从《风月宝鉴》向《石头记》转化过程中,首先要触及的就是书中的几个主要人物,秦可卿就是首当其冲的一个。 这可从曹雪芹笔下秦可卿死因的改变看出端倪。第五回可卿的画册,是一个美人悬梁自尽,可见曹雪芹是要可卿死的很难看的。为什么?因为他用“秦”字隐喻了那个“情”字,而且秦可卿是宁国府的总管。而一切罪孽的总根源,是来自宁国府的-----“家事消亡首罪宁”,她是情色淫孽的象征。可是当写到第十回时,在秦可卿的诸多罪孽尚未出现前,除了宝玉在她春宫般的绣房里睡了一觉并领略了真“情”外,曹雪芹却让她得了无可救药的绝症,使曹雪芹在第五回为她设计的谶语,全都找不到对应。这种改变显示了曹雪芹创作本意的改变,为什么?
什么是“为她设计的谶语”?宝玉梦游太虚幻境时,梦见的是“可卿”,交媾的也是“可卿”。秦可卿判词的前两句是“情天情海幻情深,情既相逢必主淫”,太虚幻境宫门上的四个大字是“孽海情天”,与秦可卿判词的“情天情海”基本相同,宝玉与“可卿”的情性交流是在梦幻中发生的。所以,秦可卿判词的第一句,就是对宝玉在太虚幻境的描述。这一点,非常重要,是理解秦可卿死因改变的根本所在。落实了第一句,再看第二句:“情自相逢必主淫”,我想,不用我注解,大家也该明白她和谁相逢,又为谁“主淫”了。但这次,却不是在宝玉的“梦”中了。
后两句:“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 第三回,黛玉见到宝玉后,有两首“西江月” 描画宝玉,其中一句“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后人也常引用。宝玉是荣国府的大少爷,所以这“漫言不肖皆荣出” 明指宝玉无疑,那么,“造衅开端”的人是谁呢?是“实在宁”---那位从宁国府来的“可情”。其实这后两句只是再给前两句做个注脚罢了。这就是早期曹雪芹笔下秦可卿的真正死因。只不过由于在《石头记》里,宝玉梦游太虚幻境时不到十岁,而秦可卿死时他也不过十二三,人们无法将这段判词与宝玉相联,致使秦可卿之死成为了扑朔迷离的疑案;但若联系到在《风月宝鉴》中的宝玉,应和秦可卿年龄相差不多;秦可卿也不是死于小说刚开头的十三回,就不难理解曹雪芹为秦可卿所设下的“谶语”了。
是什么原因使曹雪芹将秦可卿的死因改为重病不治呢?设想一下,如果她和宝玉的偷情发生在宝玉住进大观园之前,宝玉实在太小(我们假设曹雪芹改写宝玉年龄在先);但若在宝玉和姑娘们住进大观园后,她如何进大观园呢?她比所有的姑娘年龄都大,却小了一辈,又是结过婚的,除宝玉凤姐外,《石头记》没正面写过她和任何一个姐妹来往过,就是顾忌这辈份礼仪的限制。把她一个人晾在大观园之外,和她的婆婆尤氏一样,还怎么算是“十二钗呢”?当《石头记》的活动中心从开始的宁国府转移到大观园之后,确实没有更好的舞台让秦可卿继续表演了。这时如果那个《风月宝鉴》中的“大”宝玉依然存在,她还有最后实践她的“谶语”的机会----和宝玉偷情,然后投环自尽;但事实是为了全方位表现大观园这根主线,曹雪芹放弃了“大”宝玉的文字,偷情也无法发生,其结果对秦可卿来说,就剩下死路“一条”了---- 重病身亡。
我基本上完成了我的论证。要再多谈的一点是,对[甲戌本]中“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的解释 (关于“秦可卿淫丧天香楼”,可参阅我的[秦可卿之死]一文)。我认为[甲戌本] 是曹雪芹在著书过程中流传出的一个抄本。在这个抄本中,秦可卿上吊的情节还未删除,但和谁在天香楼中偷情,是现在人们猜测的贾珍(不排除这种可能性)?还是宝玉?已经看不出端倪了。但这个抄本证实了一个事实,即:在秦可卿之死的处理上,曹雪芹是费了很大的苦心的。
很多年来,我一直不懂为什么秦可卿的判词与其她十二钗的写法不同。其余的人都能通过判词了解判词主人的身世和结局,唯有秦可卿的判词泛泛而谈,什么荣府宁府,情天情海,对理解她的身世和结局没有任何帮助,除了那一幅悬梁自尽的画。为写《车轱辘话话红楼》, 又拿起红楼再读,最感兴趣的还是这个不解之谜。上面有关第十二回秦可卿生病时间的考证,在红楼研究先贤们的论述里,也曾受教过。所以,严格地说,那并不是我个人的考证。但对秦可卿的判词的新理解,联系到宝玉年龄变化的事实,从而得出宝玉可卿的私情是致使秦可卿身亡的结论,的确是我自己的研究成果。尽管在任何版本的红楼中从未见到这个情节,尽管红楼研究的专家们从未得出过这个结论 (至少到目前为止,我还没读到),相信我的论证是正确的。
本人点到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