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我的博客复制一份至《海外博客》
由于数据量较大,请您耐心等待复制完成
复制
正文
车轱辘话话红楼(29)-----脂评臆解(1)父亲遗稿
(2006-09-16 08:03:54)
下一个
父亲的手稿,已经整理完毕,共有八小节,将分三次贴出。因网路原因,不便直接
署上父亲的名字,只得以"父亲遗稿"的形式出现。
整理过程中,除个别错字改动过外,每一节的小标题,是我根据该节的寓意,添加
上去的,以利阅读。其余均为手稿原貌。
父亲已经去世,无法与读者交流对本文精华和失疏的感受。限于亲情及我浅薄的红
学知识,故不欲就本文与网友开展学术交流,敬希鉴谅。
仅以此贴表达我对父亲的怀念和重新发现父亲手稿的喜悦。愿同网上的所有朋友分
享这一喜悦,并衷心感谢网友们的热诚欢迎。
《脂评臆解》
据《脂砚斋红楼梦辑评》,评语有数千条。多数未署名字;且为诸公之批,眼界各
异。研究时如不能分属妥洽,自然异说纷纭,难衷一是。同为爱好,强作臆解,不
敢自是,求正达者。
(一)畸笏不是脂砚
畸笏批语,除署名外,有的兼署时间;有署时相同而未署畸笏名者,亦可以归之。
共得八十余条。第二十二回批语:
“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今知者寥寥矣。不悲夫。”
“前批知者寥寥。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宁不痛乎。”
“凤姐点戏,脂砚执笔”是一件事,“知者”是知道这件事的人。“知者”当是亲
身目睹这件事的人,不包括直接或间接听说过的人,因这类人无法统计。前条可能
脂砚自批,也可能知者之一所批,都能讲通。后条按署时为畸笏所批。
假设前条为脂砚所批,他是当事人,自不待言的知者。由他口中所说的“知者”,
应当是不包括当事人本人的。后条如亦为脂砚所批,那他又把自己列入“知者”的
范围内说话了。这是明显的后语不搭前言,前后说话身份不同。由此可知,这后一
条批语绝不可能是脂砚所批。也就是脂砚不是畸笏。
如脂砚不是畸笏,前条为脂砚所批,后条为畸笏所批,可以讲通。如均为畸笏所批,
也可以讲通。由畸笏批中言及脂砚,这自然证明了畸笏并非脂砚。
(二)脂砚和畸笏的批语不同
署“已卯冬”批语均可归为脂砚,第二十八回有一条:
“前玉生香回中,颦云他有金你有玉,他有冷香你岂不该有暖香? 是宝玉无药可配
矣。今颦儿之剂,若许材料皆系滋补热性之药,兼有许多奇物,而尚未拟名,何不
意以暖香名之,以代补宝玉之不足,岂不三人一体矣。已卯冬夜。”
这种“三人一体”论,即《儿女英雄传》中安骥,张金凤,何玉凤三人之间的关系。
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多妻制是正统思想,虽贤者在所难免。蒲松龄《聊斋志异》中,
写过《莲香 》,《青梅》等篇,并把这种三位一体的情况写得十分和谐美好。
在脂砚这条批后, 另有一条:“倘若三人一体固是美事,但又非石头记之本意也”,
未署名。可是在第二十二回有畸笏 一批:“将薛林作甄玉贾玉看出,则不失执笔人
本旨矣。丁亥夏畸笏叟。”
甄玉是真宝玉,贾玉是假宝玉,经渭分明。薛林二人不能合而为一,三人又怎能合
为一体?在这个问题上,畸笏 与脂砚观点是对立的。二者非一人又得一证。并也推
知未署名之批:“倘若三人一体固是美事。。。”实为畸笏所批。
丁亥年畸笏整理存稿,常在脂砚批语后加批,意见有同有异。好像是在为《脂砚斋
重评石头记》校对批语。例如:
第二十三回眉批:“此图欲 画之心久矣,誓不遇仙笔不写,恐亵我颦卿故也。已卯
冬。” 这是脂砚先批。丁亥夏畸笏 在其后批云:“丁亥春间,偶识一浙省发,其
白描美人真神品物。。。,恨与阿颦结一笔墨缘之难若此,叹叹。丁亥夏,畸笏叟”
赞同脂砚意见,欲给黛玉绘一张葬花图。
第二十七回眉批:“奸邪婢岂是怡红应答者,故即逐之。前良儿后堕儿, 便是确证,
作者不得可也。已卯冬夜。”这是针对红玉对凤姐说的一段话:“愿意不愿意,我
们也不敢说。只是跟著奶奶,我们也学些眉高眼低,出入上下大小的事也得见识见
识。”所批的。
脂砚语言激动,态度明朗,站在怡红公子的地位上大骂红玉。反映了他的封建主奴
思想严重。在他看来,红玉背著主人另图高就是十分大逆不道的。 畸笏 再在后批
曰:“此系未见抄没、狱神庙诸事,故有是批。丁亥夏畸笏 。” 畸笏认为不该如
此重骂 红玉,红玉后来还有大功于宝玉。但脂砚未见,不知抄没、狱神庙慰宝玉诗
诸事,以其后来的忠心与同情,应原谅她当初的背叛。
脂评中有许多“批后之批”。如第二十六回正文:“那宝玉便和他说些没要紧的散
话”,脂砚批曰:“妙极是极,况宝玉又有何正紧可说的。”有人出来反驳批曰:
“此批被作者骗过了。”脂砚见后,俨然以宝玉自命,写道:“脂砚斋再笔:对芸
兄原无可说之话。”这当然不仅仅是为了维护批语的权威性。
(三)畸笏应是曹氏族人
畸笏批语常用“叹叹”一词,以寄感伤 之情。书中还有许多带有“叹叹”一词的批
语,大都可以认为是他批的。 另外,畸笏对《石头记》书中的凤姐、探春、湘云
等原型人物是很熟悉的。如:第二十二回眉批:“湘云探春二卿,正‘事无不可对
人言’芳性。丁亥夏,畸笏叟。”
畸笏对书中采用的一些“曹家实事”,多取感叹迥护的态度。如:对秦可卿的实际
死因,第十三回批曰:“通回将可卿如何死故隐去, 是大发慈悲心也,叹叹。壬
午春。”
第二十五回,贾母思忖给宝玉点海灯的事,批曰:“点头思忖是量事之大小,非吝
涩也。壬午孟夏雨窗。”
第二十八回眉批:“大海饮酒,西堂产九台灵芝日也。批书至此,宁不悲乎。壬午
重阳日。”
曹寅自号西堂扫花行者。周汝昌先生在《红楼梦新证》里说:“但西堂之名,恐怕
还不止南京织署里有,北京大概也有个叫西堂的出斋。《栋亭诗抄》卷一诗题云:
五月十一夜集西堂限韵。卷一的诗,全是曹寅少年尚未做织选时所作,而此作时,
约推当康熙二十五年,他正在北京作内务府郎中。”
由上列诗批可见,畸笏当是曹氏族人。
(四)畸笏的年纪
第二十四回,在醉金刚一段后有畸笏批语:
“余卅年来得遇金刚之样人不少,不及金刚者亦不少,惜书上不便注上芳讳,是余
不是心事也。壬午孟夏。”
从乾隆壬午起算之前三十年,是他生活上一个值得纪念的年分。书上以三十年做计
量的批语还有一些:
第十三回,凤姐在想五件事,眉批:“读五件事未完,余不禁失声大哭;三十年前
作书人在何处耶?”
第十八回,在论戏子事下,批曰:“按近之俗语云:能善养千军,不养一戏。盖甚
言优伶之不可养之意也。大祗一班之中,此一人技业稍优出众,此一人则拿腔作势,
辖众恃能,种种可恶,使主人逐之不舍,责之不可,虽不欲不怜而实不能不怜,虽
欲不爱而实不能不爱。余历梨园子弟广矣,各各皆然,亦曾与惯养梨园诗世家兄弟
谈议及此,众皆知其事,而皆不能言。今阅《石头记》至‘原非本角之戏,执意不
作’二语,便见其恃能压众,乔酸姣妒,淋漓满纸矣。复至‘情悟梨香院’一回,
便将和盘托出。与余三十年前目睹身亲之人,现形于纸上。使言《石头记》之为书,
情之至极,言之至恰,然非领略过乃事,未陷过乃情,即观此茫然嚼蜡,亦不知其
神妙也。”
第八回正文:“众人都笑说,前儿在一处看见二爷写的斗方儿,字法越发好了,多
早晚赏我们几张贴贴。”眉批:“余亦受过此骗,今阅至此,赦然一笑。此时有三
十年前向余作此语之人在侧,观其形已酷首驼腰矣。乃使彼亦细停此数语,彼则潜
然泣下,余亦为之败兴。”
以上数条,故以“三十年前”为标识,都把自己摆进去了,感伤不已。可以确定都
是畸笏所批。乾隆壬午上推三十年,是雍正十一年(癸丑,1733)。在此以前,
畸笏是一个旧族世家的,与惯养梨园诸世家兄弟为伍的不经世少年;在此以后,是
一个旧家破散、多与市井醉金刚之徒交往之人。他的年龄可由上引第八回批语推出,
在雍正十一年,大约十七,八岁,否则就难受骗了。可以说,在乾隆壬午年,他年
未及五旬。
记得多年前有人用统计研究红楼续书真伪作为博士论文. 可惜遍寻无果, 不知道你是否看过或有收藏?
李贤平先生"《红楼梦》成书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