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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翻译三要点

(2007-06-27 03:59:58) 下一个

版主您好,
感谢您对拙译的厚爱和推介。也感谢读者的喜欢。我是第一次有博克,还不大会发表文章。《春》是我1987年左右的译作。从翻译至今正好20个年头。在这段时间里,《春》曾受到很多人厚爱,先后在《天津日报》、《中国翻译》等报刊发表。今年又被朱明炬等选入《英汉名篇名译》一书在译林出版社出版,还被天津市师范大学远程教育选为翻译课教材。我也曾多次就《春》发表论文。本想把这些附件同《春》一起在贵版发表,但不知该如何做,于是6月24日下班回家自己试验性地先把《春》发表了。我一看已经过了好几天,要发表附件还不能单独发表,“皮之不存,毛将附焉”?没有原文,单独发表没有意义。读者读不到原文还谈什么翻译方法和赏析?因此现在我想补救一下,把附件发出去,不然“毛”离“皮”越来越远,以后再发表就失去了意义。鉴于我还有一系列被我编辑到《精品抒情散文集》的译作和翻译心得体会想在贵版发表,诸如:夏(海)、秋(九月)、冬(雪)等,故而恳请赐教。谢谢。
宋德利,2007年6月27日新泽西

《春》翻译三要点

宋德利


一. 译出神韵


最能体现神韵的就是动作,而体现在文字上就是动词。要把动词翻译的准确、鲜明、生动,震云也就译出来了。这三条要以忠实于原文为前提,所以把准确方在首位。
1. 准确:
(1) pause,是暂停,言外之意还要继续走。我译成“戛然而止”,便有此意,因为它能反映儿童天真烂漫而又顽皮的特征。或许是走着走着突然有个鬼点子,于是脚步猝然而止,是个动感极强,而且极有层次感的动作。因此“戛然而止”是个“活”动词。而如果死板地按照原文改译成“倚靠”,则是动感全无,神采平淡的“死”动词。
(2) slip, 本意是“滑”。“滑”有不稳之感,而且没有感情色彩。而译成“溜”,则具有强烈而丰富的感情色彩。“溜”的动作一般是小心谨慎,甚至怕被发现,有一种偷偷摸摸的心理。不过“溜”却含有褒贬两种含义。说褒,是出于善意,起码是无恶意的谨慎,比如说怕惊动他人。说贬,是出于恶意,比如说心怀鬼胎,做坏事时怕人发现才有“溜”的动作。当然此文中十分明显,是说小姑娘无恶意,只是出于顽皮,或至多是恶作剧而已。相形之下,“滑”就显得平淡乏味。
(3) sleep by,核心是by。 by, 有“伴随”之意,所以并不难译。 但我起初想译成“令人陶醉”,显然不很贴切。后来想换成“催人入睡”,我觉得还是欠妥。最后译成“伴”,似乎才贴切。此外,如果再仔细玩味,sleep是入睡。春季里人容易困。俗话有“春困秋乏”之说。因此“春困”是“入睡”的根本原因。也就是说,困是由大候造成,并非春雨的小气候使然。所以我认为春季催人入睡,春雨则伴人入睡。此外,春的美一般在于温柔,不在刚烈。二者相比,“催”的动作刚烈,而“伴”的动作温柔,有春意温馨之感。
2. 鲜明:tiptoe,作“踮脚而行”和“蹑手蹑脚”解。我译成“踮脚潜入”, 这是最切原文之意的。而如果改译成“蹑手蹑脚“,有点词不达义。因为”蹑手蹑脚”的含义一般只是“放轻脚步”,而这一动作并非一定要踮脚,然而踮脚而行必然是蹑手蹑脚。所以用“踮脚潜入”最能令人联想到儿童顽皮的形象。
3. 生动:The trees grow leaves overnight. 此句本来再简单不过了,只要译成 “一夜之间树木都长出叶子”即可。但这样译不生动,文字也味同嚼腊。 我译成“一夜之间,树木着装,绿叶瑟瑟”。这样译,就使原文中的树多 了一个动作,确切地说,是树叶有了动作。“林木着装”,就是树生出了新叶。但如到此为止,叶子并无动作,因而没有丝毫生气。我用“瑟瑟”二字,给树叶赋予了动作。令人想像到,嫩叶即出,乍暖还寒的春风一吹,似乎有点发冷,而用瑟瑟二字表示最为形象。一般来讲,这两个字常常与秋风相连,如“秋风瑟瑟”。


二. 译出文采


文采就是文字要译得美。文字美有三个含义:含义美,形式美,音韵美。
1. 含义美:指读后通过其内在含义产生美的联想。具体讲,如果使人对描绘对象产生好感,则算成功,如果产生反感,甚至厌恶,则不算成功,也就是说译得不美。
(1)…big-breasted and high-hipped,…stretched and then gradually awaken.
这说的是蓝岭山的姿态。big-breasted and high-hipped 就是“巨乳”和“肥臀”。可如果真这样译成 “巨”和“肥”,则未免有失雅致。我译成“臀丰乳高”,则是脱化于中国古典小说中类似的说法。至于stretched,起初我曾译成“伸开懒腰”,也不算美,最后译成“伸腰舒臂”似乎好多了。
(2)…the stubborn weed that thrust its shoulder through a city street. stubborn weed, 如果译成“杂草”,不太贴切。“杂”,令人反感,因为杂草一般都在被铲除之列。这里讲的是春草,虽然茂盛,但是绿茸茸地充满生机,而且还散发着缕缕独特的清香,可爱而不可厌。既不是与庄稼争夺养分的杂草,也不是为蚊虫孳生提供条件的杂草。我译成了“萋萋芳草”。“萋萋”是stubborn 的一中含义,既充满活力,有充满顽强的生命力。我没有用单个的“草”字,而是用了一个偏正结构的“芳草”。至于是否“芳”,那当然要取决于译者的审美情趣。
2.形式美:指遣词造句要精美,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结构美。至于什么样的文字才算美,不同译者有不同的追求标准。我的追求是适当运用一些古色古香的古诗词结构。为达此目的,我注意了几下几点。
(1)化静为动,改变结构,求灵活。
In some years, April bursts upon our Virginia hills in one prodigious leap – and all the stage is filled at once, while choruses of tulips, arabesques of forsythia, cadenzas of flowering plum.
四月,有时不知怎地一跃,就来到了弗吉尼亚的山坡上——转眼之间,到处生机勃
勃,酷似一个大舞台。郁金香组成了大合唱,连翘构成阿拉伯式图案,洋李唱出了婉转的歌声。
我用化静为动的方法,对of 所表示的静态所属关系进行改造,加用了“组成”,“构成,”和“唱出”几个动词。这样就成了排比句,形式工整,生动活泼,读起来也
顺畅。
(2)化零为整,化乱为工,求节奏。
All was locked in this tiny, ingenious safe - the mystery, glory, the grand design.
神秘的色彩、雄伟的气魄、壮观的景象、这一切一切,都被封锁在这只微小然而奇妙的保险箱内。
我采取化零乱为工整的方法,对原文the mystery, glory, the grand design 三个词进行了改造。原文中前两个词组分别由一个名词组成,第三个则是一个形容词加名词的偏正结构,而我把前两个词从原文的名词形式变成形容词形式,然后分别加上两个原文中没有,但与原文含义并不相悖的名词“色彩”和“气魄”,于是就变成了三个偏正结构,不仅看起来工整,读起来也琅琅上口,颇有一气呵成之感。
(3)重复用词,首尾倒置,求新颖。
Springs are not always the same.
原来我译成:春天并非总是一模一样。
但是如果译成“年年岁岁春不同”,似乎也不错。可是如果真的这样译,那最好再加上一句。怎么加呢?依我的习惯,尽量求对偶。汉语多以偶句求稳健工整,这也是出于中国人的“对称求美”的观念。如果造对偶句,可以有不同的方法。可以采用重复用词,首尾倒置方法,对“年年岁岁”进行改造,这样既有节奏感,又不无新意。比如可以造成对句:“年年岁岁春常在,岁岁年年春不同”。仔细玩味,对偶句放在文章之首,比单句似乎更自然完美。
3.音韵美:音韵是有声的,文章是无声的,音韵与文章两者似乎毫不相
干。然而,文章写出来有时是要人念的。一般文章尚且如此,散文就更不用说了。既然要念,就要力求音韵优美,只有如此,才能琅琅上口。为达此目的,译者在选词造句的时候就要注意声调韵律的问题。
(1)one acorn, nut brown, glossy, cool to touch.
那是一颗栗色的,光滑的,摸一摸凉凉爽爽的橡子。
我用叠音字“摸一摸凉凉爽爽”,这显然比“摸者凉”读起来要有节奏
,要明快响亮得多。
(2)and fields that were dun as oatmeal turn to pale green,
then to kelly green.
像麦片粥一样微暗的原野,起初淡绿素雅,继而翠绿欲滴。
我本着音调力求和谐的原则,搭配运用了“雅”(仄声)和“滴”(平
声)二字。如果把原文死译成“先变成淡绿,后变成翠绿”,两个词组的结尾都是相同的仄声字,读起来就呆板多了。
(3)Look to the rue anemone, if you will, or to the pea patch, or to the stubborn weed that thrusts its shoulders through a city street.
如果愿意,你就去看一看吧!看一看芸香银莲,看一看萋萋芳草,看
一看无边的豌豆田,尤其是那萋萋芳草,早已甩开臂膀,穿街过市。
排比句运用得好,可以使文章读起来似大江之水,飞流直下,气势磅礴,锐不可当。为了发挥排比句的作用,在此例中,我试着根据原文,先把“看一看”提出去,成一独立句,而后又造出三个都冠以“看一看”的短句,排列在一起,即“看一看芸香银莲”,“看一看无边豆田”和“看一看萋萋芳草”。为了造成整齐的排比句,我对原文句式结构进行加工,比如萋萋芳草后面原来有一串修饰语,即“早已甩开臂膀,穿街过市”。我把这段修饰语摘下来,放到后面独立成句,而后为了音调和谐,把豆田和芳草的顺序调整一下,于是三个词组的结尾就成了“莲”(平声)、“草”(仄声)、“田”(平声)。读起来不仅押韵,而且音调平仄和谐,因为“平仄平”总比“平平仄”要响亮。

三.译出内涵

我在这里说的内涵就是指原文中隐含的词语和含义。
1.隐含词语:这是指由于英语表达习惯,有时把汉语惯于写出来的词语隐藏起来。例如比喻问题,既不加“像什么”,也不加“是什么”这些明喻和暗喻的标志性词语。有时为满足汉语表达习惯,要把这些隐含的词语从幕后请出来,写出明明白白的比喻句,或明喻,或隐喻。不然就显得缺乏衔接词语,既造成词语空白,又造成语义断层,使读者感到不知所云。
(1)and all stage is filled at once.
按字面译为“舞台立即充满(各种节目)”,但是前文讲的是春天来到弗吉尼亚,下面突然出现“舞台”,读来不知所云。因此需要把一个隐含的比喻说法译出来。比如译成:春回大地,活像一个大舞台。下面再接具体描写,诸如:大合唱、阿拉伯式图案、婉转的歌,就清楚多了。
(2)The dogwood bud, pale green, is inlaid with russet markings. Within
the perfect cup a score of clustered seeds are nestled.
前面一句是说山茱萸蓓蕾的颜色。后面紧接这说再完美无缺的杯子里如何。注意定冠词the 极其重要,说明有所指,也就是说刚才已经提到,但cup一词在此句才第一次出现,令人费解,显得cup一词来得突兀。只有加上汉语中表示比喻的标志词“像”、“是”、“犹如”等等,才显得清晰自然。我加了“活像一只只完美无缺的小杯”。
2.隐含语义:就是透过词语看到作者想表达的含义。表达含义的词语要选出两个特点,一是具体,一是普遍。
所谓具体,就是仔细推敲,选出含义最具体的词语,才能准确。
(1)the dark Blue Ridge Mountains in which I dwell,
其中的 dark如果译成“黑”则不美。我译“黛”。何为“黛”,什么时候才有“黛”?有诗云:“近山翠,远山黛”。所以“黛”能体现空间层次,产生距离感,立体感。此外,“黛”是淡青色,只有山远才会产生,那是一种说不出具体颜色的模糊颜色,用这个词可以产生一种朦胧美。这是其它颜色所不能表达的。细细体味,原作者是在表示一种空间层次。
(2) a wild rhizome was raising a green, impertinent shaft toward the unseen winter sun.
我起初的译法是:“有一棵野生根茎正朝着那看不见的冬日伸出一个野性十足的绿芽来”。后来我曾经改把其中的“野性”改译成“干劲”。不过我又觉得并不贴切,没有译出隐含的词义。关键词是impertinent, 可作“不礼貌”解,也可作“鲁莽”、“莽撞”或“肆无忌惮”解。如果译成“干劲十足”,不沾边。译成“肆无忌惮”则含贬义,也不恰当。一个幼芽的生长谈不上褒贬的问题。再来推敲“野性”,倒是觉得还算差强人意。我认为这个词是中性偏褒,有天真幼稚,初生牛犊不谙礼仪之义。俗话说“童言无忌”,就是说儿童天真烂漫,虎气十足,但言语动作难免考虑不周,因此会显得唐突失礼,不过由于年幼,反而平添几分可爱。
所谓普遍,就是指把原文过于具体,以致令汉语读者难于理解或欣赏的具体词语,译成带有普遍意义的词语。这有时也为译者提供便利,或可以说在不可译的困境中得以
解脱。
比如:milliner’s scraps of ivory silk, rose tinged. 有人把milliner译成“女帽商”,结果全局译成“苹果花像女帽商收集的绸缎碎片般象牙的乳白色”。有人则译成“女帽、妇女头饰设计者的碎绸布片”。既不美,也不确切。译得这么具体,又麻烦,又不清楚,何不译出作者得内在含义?所以选用一些能表达苹果花颜色得普遍性词语即可。我译成:“苹果花开,展示出一片片染了玫瑰红的象牙色薄绸”。仔细玩味,此句缺乏衔接词,故而显得不合逻辑,苹果花怎么展示薄绸?可以改成:“苹果花开,简直是在展示一片片染了玫瑰红的象牙色薄绸”。因为“简直”或“酷似”等词就像润滑剂或缓冲器,可以使语气避免生硬武断的色彩。



《春》应该这样赏析

(选自朱明炬、谢少华、吴万伟《英汉名篇名译》)


写这篇赏析文字的时候,正是江城春光融融、无处不飞花的四月。一个人坐在窗前,沐浴在春日的暖阳里,望着窗外蓊蓊的一片新绿,读着上面如诗如画的文字,想到仅仅一个多月前,还是寒风萧萧、阴沉郁闷的冬末,转眼就是柳风柔柔、燕草碧丝的春色春景,不禁要对造物心存感激了。

要感激的岂止是造物?还有那神奇、美妙的汉语。那一个个方块文字组成的优美篇章,将一个个春日美景凝固在纸上,将一片片春光撒播在心底。从“春水无风无浪,春天半雨半晴”的“春光好”,到“船上管弦江面绿,满城飞絮滚轻尘”的“南国正芳春”,从“草色青青柳色黄,桃花历乱李花香”的春日“春思”,到“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的“春江花月夜”,古往今来,这样的篇章委实太多太多了,数也数不尽。读着这样的篇章,无论你是在春,在夏,在秋,还是在冬,你的心里总会漾起一层春波,升起一片希望。这不,读着上面译文中形象、动感的文字,你难道不觉得自己振奋了许多,恨不能立刻走出去,活动活动筋骨,呼吸一下春天的气息吗?

实在不想去一字一句地分析宋译《春》的得失成败,也实在没有必要去分析,任何一个懂点英语的人对照原文和译文阅读都能感知宋译是多么出色。读着这样的文字,又有几个人会记得自己是在读译文呢?散文大家朱自清在著名的散文《春》中创造的意境也不过如此。译文中那细腻的描写,那动感的形象,那真挚的情感,简直将春天写活了:“四月,有时不知怎地一跃,就来到了弗吉尼亚的山坡上”、“四月有时又蹑手蹑脚,像我的小孙女一样,羞羞答答地倚在门外,向里探探头,一闪又不见了,只是在门厅里咯咯地笑”、“抓起一把泥土,四月便揉碎在你的手心里了”。象这样的句子,以诗来名之,难道过分吗?

自然,宋译的成功肯定有它的原因。除了在理解时细心揣摩原文,极力抓住原文的意义和风格外,在表达阶段,译者采取了一系列的处理手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较为突出的有如下三个方面:

一、保留原作的修辞手法(主要是比喻和拟人的手法),再现原文的生动形象。这方面例子译文中很多,如“四月”“不知怎地一跃,就来到了弗吉尼亚的山坡上”、“四月”“像我的小孙女一样,羞羞答答地倚在门外”、“春天这才悄然跑进了我的怀抱”、“黛色的兰岭山”“像臀丰乳高的女郎”等等,不一而足。也正是因为这些修辞手法的运用,原文栩栩如生的形象才在译文中得以存活,原文优美的意境才在译文里得以复现。

二、力求句式多姿多彩,服务情感表达的需要。 Spring 是一篇抒情色彩浓郁的散文。散文作为一种文体,具有取材广泛,自由便捷,结构灵活,表现手法不拘一格,句式多样等特点。尤其是散文的句式,常随情感表达的需要呈现丰富多彩的变化。这一点,在 Spring 原文中可得到直接的引证。宋译《春》显然继承并发扬了原作的这个优点,在句子的长短、句子结构的安排等方面尤多努力,为完美传达原文的风格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特别是在句子结构的安排上,宋译将忠实与创造相结合,表现出灵活多变的特点。译文中破折号的使用尤其夺人眼目,上面不太长的选文里就使用了六个破折号,这在别的文章里是不多见的。这些破折号的使用,给译文带来了一种动感、多变的节奏。同时,为了服务于情感表达的需要,译者还有意增加了句子中间的停顿(如不说“山茱萸的蓓蕾淡绿清雅”而在“蓓蕾”和“淡绿清雅”之间增加了一个逗号,不说“黛色的兰岭山是我居住的地方”而说“黛色的兰岭山,那是我居住的地方”,这样处理,明显文字的抒情意味更浓了),强化了文字背后欢快、喜悦的情绪。

三、有意使用大量动词(词组),造就一种欢快的动感。宋译《春》是一篇以描写为主的散文。象这样一类描写的文字,由于描写的对象多为静物,文字中本不应有多少动作的成分。但《春》却比较特别,由于运用了拟人、比喻等修辞手法,文章中描写的大自然成了具有行为能力的动作主体了,这一点使得动词(词组)的大量使用成为自然而然了。这些动感十足的词语(组),构成了一个个活生生的形象,忠实地服务于原文意境的再现。如果将这些词语去掉,即使能够表达同样的意思,译文的感染力也要大打折扣。这样的词语几乎遍及全文,这里就不一一分析了。

当然,仅有以上三点是不足以成就一篇优秀译文的。翻译处理手法的运用从来都是服务于表达需要的,不同的处理手法在一篇译文中是协同作用的。翻译时如果拘泥于一定的处理手法,则译文一定会生硬,呆板。宋译之所以出色,在于译者在吃透原文总的语言特点、修辞手段、气氛、感情效果的基础上,运用地道、优美的汉语灵活、创造性地表达,力求再现原文的整体意境,从而同原文在笔调、风格上保持一致。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宋译才有其美学上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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