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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化、创造和设计论漫谈(下)

(2007-06-30 02:13:26) 下一个
作者:猞猁  


显色反应

在ID 论者看来,intelligence或design/program是存在于物质世界之内的一种实体,是能够被检测、研究、理解和利用某些指标进行系统化诠释的,在这一点上它与某种材料、分子、原子或者是能量、电磁场、空间或时间这些理所当然的科学对象并无本质差异。当设计论的支持者说,某种特征是设计存在的标志(比如不可化约的复杂性),这类同于化学家说某种显色反应可以用来确认某种化学基团的存在(比如 FeCl3检测是否含有酚羟基,如有则显紫色)

所以,“如有不可化约的复杂性,则可断定设计的存在”这种命题并没有违反科学命题的格式,否则“如果茚三酮显色反应呈紫色,则可断定有氨基酸的存在”这种命题也不合法了、也成了一种“空格(gap)中的氨基酸”论了,那些维护科学“纯洁性”的人士就该用批判ID论那样的口吻说“随着科学的进步,一定能对显色反应提出科学的解释,而不必再借助氨基酸的概念/假说”。当然,没有人会想到这里去,因为氨基酸或是乙烯这类事物/概念在科学中是合法的。

但这样我们也看到,设计或智力因素完全可能同样是合法的科学处理对象——它们看不见摸不着(像氨基酸一样),但与特定物质的反应产物却具备某种可见性,来作为其存在的判据,正如氨基酸在某种检测反应中能通过显色来证明它的存在,intelligence在特定的条件下与合适的材料相作用,在适当的能量供应之下、经过所需的“反应时间”(或许很长)和“反应步骤”(或许有很多“中间类型”),就生产出“不可化约的复杂系统”这类(可见的)标志性产物,显明智力因素的存在。

我们由此也可以回答休谟的另一个问题,这个问题按照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只有某些生化系统(像)是被设计的吗?难道基督教的神不是设计了世界万物吗?” [5] 前面已经明确了“设计”这个概念的所指,它是此岸世界的事物,而不是某种超自然的、喜怒无常的神诋。在神学上说,它是受造之物、就如氮气、氨基酸、能量、时间、空间这些受造之物一样,被上帝安置在这个物质世界里面——同时,根据“自然启示”这条教义,上帝的creation能够显明上帝神性的荣耀(尽管同时它们与神性本身迥然有别),所以人可以通过它们来对神性有一定程度的认识,它们是神性的影像。(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会用相似的词来称呼不同的对象)[3]

为了说的具体些,借用Vern S. Poythress的一段话:
“受造界的结构与法则中必然也满有神性的特征……神自己是「复」性的,因为他是「三」一的神,耶稣也以复数的「我们」和「是」来表达他和父神的存在状态[约十七21;十四23];所以,神创造了一个多样性(pluralistic)的世界(诗一○四24),后者的多样性是神性在被造层次上的彰显!……神有运动的特性、有空间性并集合性,和以上所介绍的数量性相仿。就运动而言,圣经用许多方式描述神的活动:他活着、他说话、他审判、他休息等,他也在三一中行动,如父爱子、父生子、父差遣圣灵等;我们可以说神在永恒中的行动是世间运动的动因。神也具有空间性……「道与神同在」(约一1)、「永远长存名为圣者的如此说:『我住在至高至圣的所在…』」(赛五七15),还有「保惠师…是从父出来真理的圣灵」(约十五26),这些都是有关神自身的空间性描述。

我们不当犯「以被造界所能理解的概念制约神」的错误(例如,受造界的人不当以受造界的空间来理解圣灵如何能从充满万有的父中「出来」);反之,我们应当认定,我们对……空间的理解是出于神的治理留在受造界中的印象。”

所以,ID论者所提到的Design/Program与我们通常所说“上帝的设计”不是同一回事,上帝的设计/旨意是在永恒中发出且存在于时间以先,而 ID论者所说的是一种存在于受造界内部的Factor,它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造物者的某一属性,但它自己决不是神性、而同样属于次因的范畴。

“上帝设计了世界、上帝有智慧、谋略、知识”和“上帝有大能大力”(历代志上29:11~12)同属神学层次上的命题,但这并没有使“能(energy)”或 “力(force)”这些概念落到科学的范围之外,因为——在前述神学命题中所提到的是:上帝的属性或他的超时空性的行动(这些不是科学的处理对象)—— 但至于我们在日常意义上所说的energy/force/space或者是ID论者所说的intelligence/program等概念,虽然它们在名称上与上述神学概念相同,但指的不是同样的对象——不是在描述神性,而是物质世界里的常规产物。

所以,“设计者自己的复杂性是不是不可化约的?”这个问题完全是由于误解词义而产生的,我们都承认“系统要做功就必须被供给能量”,但如果按照反设计论者那种自以为得计的思路,他们也照样要问“上帝做功(工)吗?他也必须被供给能量吗?”,然后,注意!他们会根据这个“矛盾”来就此判断所有跟“能量供给” 有关的概念都是信仰性和“超自然性”的,总之在科学上是不合法的——再套用“gap”理论,他们就得说:总有一天,随着科学的发展,我们可以给做功过程提出纯科学的解释而否定“提供能量”的必要性,把这个“gap”给关闭(那其实就是肯定了“永动机”)。

有神论者的确相信万事万物都是被设计的,但ID论者在科学问题上所提到的Design或智力因素则是指存在于物质世界之内的一种实体,它不是超自然的或反常规的,而是可以用实验手段来检测、提出各种假说来诠释的,而这些假说本身有预测能力、因而是可以证伪的--当然,一个具体假设的失败并不能否定它的描述对象本身的存在。套用进化论者的话来说,设计因素的存在是事实,就好象太阳和山脉的存在是事实一样。我们都知道太阳的存在,也依靠它而生存,但要对它作出科学上的解释就是很多人难以做到的了。

这样,如果ID论者的某些检测方法是可靠的,那么设计因素在某些生化系统中的存在就是不可置疑的。而这些方法是否有效则是一个科学问题而非纯信仰问题。

而当ID论者承认在其它地方看不到设计的存在,这也没有构成对上帝的不敬,这就类于说在某个区域没有检测到二氧化碳的存在一样,因为此“设计”非彼“设计”(当科学家说某个系统能量较低,那也不是贬损上帝的大“能”)。

当然,在现有的手段和理论无法发现设计因素的地方,也未必真的没有它们的存在,可能只是我们的检测设备还不够“灵敏” [4] 同时,人类社会中,设计因素的“显色反应”则是永远不会停息的。

[1]随机性是针对人类在科学上的认知能力所提出的概念,与之相对的是“决定性”或“必然性”,人如果想通过常规的科学手段来预测下一刻要发生的事,那就必须相信:条件与结果之间满足一种确定性的关系,好比一个函数,当下的所有相关条件是“自变量”,而只要自变量被确定了,那么函数值就该是唯一的。换句话说,如果两次输入相同的自变量值,那么这两次的函数值应该是相同的——假如即使自变量相等,函数值也不一定相等,也就是说相等的自变量不对应于固定的、唯一的输出结果,而是有多种可能的函数值,那就是某种随机性了。

假设我们做了一个实验,得到一个结果,下次我们做相同的实验,并且使一切条件(科研所涉及的常规条件、而不考虑魔鬼一类的事物)与上次完全相同(理论上,假设我们真的做到了这一点),但这次实验结果却未必与上次相同,那么我把它称为一种“本体性的随机”,但这不是说上帝也无法预知其结果,而是说这不是人类科学能够处理的问题——因为如果科学要预测什么结果,就必须以规律的存在为前提,并且这个规律必须是稳定的、不会在短期内发生变化——但如果“本体的随机”真的存在,那么这世上就会有这样一类事件和领域,它们本身就是无规律的(而不仅是未被发现规律)。这不是说它们对于上帝也是不可知的,相反,上帝完全有主权把它们定规成那个样子,使得科学在这些事情上完全没有预测能力。

但这也不是说这些领域完全与科学无关,因为固然同一自变量可能输出许多不同的结果,但每种结果的概率与自变量的数值之间却可能存在一种确定性的关系,所以,随机的事件可以做统计性的探讨。

世上真的存在本体性的随机吗(按照我自己的定义)?我们可以不理这方面的争论,因为世界在宏观水平一定是确定性的——但是在实践上来说,由于人在信息上的贫乏和能力的有限,宏观世界的许多领域也只能暂时(甚至永远)作为随机事件去研究。

具体到上文所提到的“随机”,是指生物从非生物起源并演化至今的整个过程的机制表现出了随机性,这是一种外表特征,是观察者所获得的印象。请注意,这里不是说最终结果,而是针对机制来说的。当然,这“整个过程”的多数细节还只存在于学者的想象当中,而且不同立场的人对此也有不同的预期。

在注解这部分,将探讨ID论对神学层面的问题有哪些暗示,前面对“随机”的讨论与此有关。

前面说过,科学只能研究一个已经生成的世界如何运作,而不可能真正处理“宇宙来源”的问题,尤其对于达尔文那个时代的人来说,相信宇宙的历史无限久远才是主流,那就谈不上有何“起源”。但与其它的运作过程相比,生物的演化及地质环境的变迁过程确实给人很不同的印象——它是不可逆的,不像天体运行或很多生理机制那样具备循环性。其实,“演化”的本意仅指不可逆的变化,比如衰老与死亡,当然,还有从一个受精卵发育到成体这类更有“正面意义”的过程。

一个“不可逆”的过程,换句话说,这个过程是有方向的,这就暗示“起点”和终点,而“起点”则似乎等同于“起源”(所谓“今天这一切是从哪里来的?”)其实很多唯物主义科学家的真正意思是,这个不可逆的过程既没有起点、也未必有终点,这样来说,所谓“进化论对世界的起源做了解释,排除了造物主的必要性”这类说法其实是因词义的误解而产生的。进化论仍然是在描述世界的运作过程而非产生过程,对于时空物质本身的起源,它要么是置之不理,要么干脆否认有起源这回事。

例如,问一个人他是从哪里来的,也许他回答“从北京来”/从母亲肚子里出来/进化而来,这些不同层面的回答都与实际意义上的“起源”无关,也不会在这一点上与有神论构成竞争。

我们已经说过,对于这个世界该有何种运作机制的问题,上帝有绝对的自由选择权,并且某种不可逆的发展进程也是基督教世界观所完全容许的——创世记开头对一切动物发出了“生养众多”的命令,也明确要求人类扩张、占据并管理、开发这个世界,显然,这一切都在描绘一种有起点、有方向、有目标的进程。

甚至神导进化论的代表人物Howard J.Van Till 教授提出一种进化式创造(Evolving Creation)的模式,主张“慷慨和睿智的神,毫无保留地赋予宇宙自身完整无缺且自我逐步实现的所有生机和潜能,借助宇宙演化和生命进化的自然手段,完成当初神超自然设计的伟大创造。”他认为这种立场与奥古斯丁对创世的解释——“瞬间创造”的观念是一致的:上帝的创造之工完成后,那时的世界是一个远未成形、但具有了一切潜力的“种子”,God’s creative activity has two aspects:
‘…Some works belonged to the invisible days in which he created all things simultaneously, and others belong to the days in which he daily fashions whatever evolves in the course of time from what I call the primordial wrappers’ .

但从另一方面说,如果这个被造的世界具有某些特征,那么它就比较像是被设计的。首先是要有规律,当然今天的唯物主义者也视其为理所当然的。还有一点,人类发明了许多工具、机器、设备,如果当我们回过头来研究生物(包括人自己)身上的各种器官时,发现它们的构思和原则有异曲同工之妙,并且两者之间可以互相启发(当然,生物的设备不可能受人造设备的启发,但人对它们机理的推测和了解过程往往离不开这方面的类比),那就会使有神论的世界观显得更有说服力,也是对 “人是按上帝形象造的”这一命题的极大支持,因为这一切都暗示:这个世界被设计成一种利于被人理解的形态,人类因而可以理解并模仿上帝的工作(当然,这只是在有限的程度上)。

那些用“不完美”论点来驳斥ID论的人其实也暗暗承认了这一点,其实“完美”本身没有清晰的判别标准,而他们真正的意思是:有很多生化系统和生物器官,如果是由人来设计,就不会是那个样子,“不完美”其实是所谓“没有人会那样做”——其实很多时侯,人恰恰正是“那样做”的,比如敲除实验对象的某个基因,制造一些怪胎或是有缺陷的个体,以便借此揣测相关的发育机制或寻找某些病症的处理方法;这也提醒我们,这个世界的某些特征可能是非常必要的,比如人与其它生物在基因组、发育机理等方面的相似(甚至也许存在的传承关系),因为在我们研究人类自己的发育程式或探寻治疗方法时,是不能像研究动物那样有意制造缺陷个体的。

今天我们在生物世界发现大量的设备和流程,它们与人工产物很像,不过大家更有兴趣的一点是,产生这一切的过程是怎样的?是不是这个过程本身也是个被程序控制的生产流程?现在我们回想一下前面提到的“随机”问题,对于这个过程的性质,按照古典设计论的看法,随机性应该基本被压制住了,也就是说,假设有人全程观察这整个进程,他会看到:每个关键步骤的条件都对应于明确的输出结果,整个演化过程表现为一个严谨的自动控制过程。

而对于强调随机特征的那种进化模式来说,观察者无法根据关键步骤的条件设置来判断下一步的状态,因为这在人的眼中是个随机事件,可能的输出结果是多样化的,所以人无法在此演化过程中看到什么深谋远律。

神导进化论是接受达尔文式机制的,那么它在这个问题上的预期是否与纯进化论完全相同?Dembski讽刺说,神导进化论者的确相信这一切是被设计的,但设计的目的就是让人看不出它是被设计的。不过按照前述Van Till教授所说,进化的随机性也丝毫不表明创造没有目的,就像人间赌场中的随机设置,不表示赌场没有赚钱目的一样。随机事件有多种可能的输出结果,哪一种结果会成为现实是无法被预测的,但是每种结果的概率也许是可知的。前面说过,设计论所关注的是,一个可行的方案(设计)怎样在自然律下使材料和能量得到适当的引导和安排,而统计规律显然也是Design或Program所必须考虑并合理利用的。随机成分的存在并不意味着设计因素没有参与,比如Van Till所用的例子。

如果以时间为横轴,演化过程所经历的每种状态为纵坐标,同时,纵坐标的某个区间(用IC作为代号)表示有大量复杂协调的设备存在,就如今天我们所看到的演化结果。那么不同的立场会预计不同的曲线:
1)古典设计论——在初始程序和外部条件确定后,可推算出只有一种可能的曲线,并且最终进入IC区。
2)达尔文主义——初始条件对应着许多种不同形状的可能曲线,其中一条进入IC区的曲线成为现实,而其它的可能曲线终点各异,且大多数不在IC区附近。
3)结合了随机因素的设计论——有多种不同形状的可能曲线,但令人惊奇的是,其中多数殊途同归,收敛于IC区。

[2]这种“惟自然律主义”又体现出了词义混淆的后果。比如,有些现象,例如贝纳德(Bé nard)流体的对流花纹,贝洛索夫-扎鲍廷斯基(Belousov-Zhabotinsky)化学振荡花纹与化学波,激光器中的自激振荡等被误导性的冠以“从无序到有序,从简单到复杂”的称号,其实这与生物起源这一特定语境中的“复杂有序”不是一回事。另外常见的词义混淆就是把ID论者所说的 message当成香农信息。保罗.戴维斯曾说:
“近年来科学家已在强调生物与电脑的类似。生命是信息技术缩小了的形式。然而我们又要说,这样的信息是不够的,在森林中落叶堆积的地方藏有丰富的信息,但却毫无意义。信息对接受它的系统必须具有意义:必须要有一个语境。”
Structuralists envision the existence of biological laws that produce form in much the same way that physical laws produce form. Yet the forms that physicists regard as manifestations of underlying laws are characterized by large amounts of symmetric or redundant order, by relatively simple patterns such as vortices or gravitational fields or magnetic lines of force.

Indeed, physical laws are typically expressed as differential equations (or algorithms) that almost by definition describe recurring phenomena–patterns of compressible “order” not “complexity” as defined by algorithmic information theory (Yockey 1992:77-83).

Further, physical laws lack the information content to specify biology systems. As Polyanyi (1967, 1968) and Yockey (1992:290) have shown, the laws of physics and chemistry allow, but do not determine, distinctively biological modes of organization. In other words, living systems are consistent with, but not deducible, from physical-chemical laws (1992:290).

As Yockey warns: “Attempts to relate the idea of order . . . with biological organization or specificity must be regarded as a play on words that cannot stand careful scrutiny. Informational macromolecules can code genetic messages and therefore can carry information because the sequence of bases or residues is affected very little,if at all, by [self-organizing] physicochemical factors.”——H. P. Yockey, “A Calculation of the Probability of Spontaneous Biogenesis by Information Theory,” Journal of Theoretical Biology 67 (1977): 377–98, esp. 380.

[3]Because that which may be known of God is manifest in them; for God hath shewed it unto them. For the invisible things of him from the creation of the world are clearly seen, being understood by the things that are made, even his eternal power and Godhead—-(Rom 1:19、20)

[4]还可以用另一种方式来类比:即动物的个体发育过程中的细胞分化。高等动物的每一个体细胞中都含有该物种所特有的全套基因(不包括血球),这些基因是受精卵发育成完整个体所必需的,之所以生物体内的细胞没有表现出全能性、而是成为不同的组织和器官,这是基因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条件下选择性表达的结果。不同部位的细胞表达的基因是不相同的,同一部位细胞在个体发育的不同时期表达的基因也有可能是不相同的,这使一个生物体一定部位(如人的脸)在个体发育的不同时期表现出不同的性状。一些特有的调控机制用来关闭或开启相关的基因。

[5]休谟的原话是非常可笑的,即所谓:
“从逻辑上看,“手表类比”是一个前后自相矛盾的类比,它先假定大自然没有加工、设计的迹象,所以在荒野上手表才会显得突出;但是它马上又假定大自然充满了加工、设计的迹象……”(休谟)

休谟自己坚持生物体跟无机世界的迥异,那就是说,生物在自然界应该也会“显得突出”,原因正是它们表现出了某些特征和迹象——这些是“背景”自身所没有的。那么,大自然是不是“充满了”生物呢?没有人会反对吧。所以,即使我们“先假定……没有……迹象,再假定……充满了……迹象”——这又有什么“矛盾” 可言呢?这就好象说:
(1)海水不是鱼。
(2)海水和鱼很容易区分。
(3)海水里有大量的鱼(或曰“充满了鱼”)。
有没有不可知论者在此找到什么“矛盾”?其实这里是个纯语文问题。

如果休谟的“矛盾”是说:假定了生物是被设计的、就不能同时声称无机环境本身也是被设计的。那么这个问题已在正文部分做了答复。 【全文完】



--原载:《猞猁Blog》,2007-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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