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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劳工法 华人超市赔75万

(2008-12-10 11:55:59) 下一个

违劳工法 华人超市赔75万

【世界日报记者周雨婷纽约报导】州检察长葛谟办公室9日与一间华人超市New York Supermarkets业者达成赔偿欠薪协议,业者邓龙因支付的时薪未有达到纽约州最低工资水平,也没有支付超时工资,愿意赔偿370名员工总共的欠薪75万元。邓龙回应强调,欠薪事件主要发生在他接手超市前,协议是他最终无奈的选择。他也曾屡次向劳工厅抱怨,从来不对新移民业者进行劳工法培训,导致业者法律观念薄弱,屡屡出现不合法漏洞。

根据葛谟办公室发出的资料,接受调查的这间超市分别位于皇后区法拉盛、艾姆赫斯特以及曼哈坦华埠,这370名员工分布在这3家店中工作。然而根据纪录,该超市位于法拉盛的分店已在2年多前易手,而邓龙又在皇后区小颈另开了一家超市。

邓龙昨日从中国致电回应反驳,葛谟公布的协议并不真实,首先,双方达成协议的赔款额为65万,此外,作为协议的一部分,是赔款不会对媒体公布,显然葛谟违背了这一条约,并以此作为一案例,当成自己的政绩。邓龙强调将与律师进一步商议,是否会接受已被葛谟违背的协议。

邓龙辩解说,此次涉及违反劳工法的超市,主要是位于艾姆赫斯特的分店,他在2003年和几个股东一起经营该店,直到2006年才完全拥有。而劳工部查证的4年纪录,违反的时间主要都在2006年前,没有任何的员工工作时间纪录,而他在接手后,这些情况都已经改变。此外,他强烈反驳,员工绝对没有每周工作到90小时。

邓龙指出,作为业者,很难跟劳工局对抗,员工也不好管理,为了避免昂贵的律师费,他最后同意与葛谟和解,以赔款尽快了结此事。邓龙表示,华人社区多家超市都遭遇过索赔案件,最终都是以数万元和解协议告终,这也是新移民业者不懂劳工法的悲剧。位于曼哈坦分店的员工则表示,他们对这个判决并不知情,对于案件也不愿多加评论。

葛谟办公室指出,该超市的员工每日工作平均15个小时,每周工作约90小时,但从来没有拿过超时工资。葛谟表示其办公室对这种欠薪的业者一直予以严查,此次的协议也再次向那些拖欠工资的业者敲响警钟,业者必须尊重纽约州的劳工法律,一旦违法,一定会得到法律的制裁。

纽约州劳工厅厅长史密斯(M. Patricia Smith)表示,劳工厅一直与葛谟办公室紧密合作,不遗余力帮助工友争取自己的利益,工友努力工作,所得到的回报必须得到保障。

葛谟办公室称,该超市以往和现任员工,都有机会得到时薪赔偿,这些员工请致电(212)416-8700,与办公室劳工部联系,商议具体的索赔金额。葛谟办公室也呼吁,华人社区其它工友若遭遇不公平对待,也可致电检察长办公室投诉,有谙中文的工作人员予以协助。

200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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