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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冬(2):暗香锦衾一书在手

(2018-01-23 16:59:36) 下一个

暗香锦衾一书在手,似乎有几分诗意。其实就是赖在暖和和香喷喷的被窝里,读一本闲书,而已。

曾写过一篇《香水情结》。现在回头去读,仿佛看到十年前的自己。写博客还是有好处的。

1.当年喜欢的CoCo后来反而用得少了,十年后依然剩着半瓶。当年没有买下的No.5,后来朋友送了一瓶。不知是为了答谢这份情意,还是自己转变了喜好,这瓶No.5 用得已经见底了。

2. 旧文中提到的Salvatore Ferragamo的Incanto,每个夏天都用,现在的已经是第三瓶了。也多次买来送朋友,味道清淡,价钱适中,作为伴手礼很不错。朋友送的Burberry香水还没有用完,看到就会想到当年的欢聚。

3. 这一瓶是收到的礼物,附送一条手链。无功无过。没怎么用过,留个纪念吧。

4. 这瓶是夏天时收到的礼物。送礼的是位往年交,她每次都会送一袋子各种有趣的小东西,写很sweet的卡片。收到一大袋子,我常微笑着坐下慢慢拆,都是不很贵重但很别致的小东小西。这款香水带着香草的甜味,很适合搽着她,去逛那些嬉皮或复古的小街小店。我一直想好好写写这位忘年交,却一直没有静下心来。

5. 这个冬天一直在用的是这款。儿子送的,香型很合我意。

我一般只用很少几滴。冬天的晚上,有点若有若无、飘缈的甜香,让我觉得不那么冷,不那么无趣。

 

好,下面说睡觉的事。

我一直觉得睡觉是头等大事。人生的三分之一都在睡眠中度过,这还不重要?小时候,睡不够觉,会有起床气的。成年之后,遇到有人失眠,我都无比同情,因为我偶尔因时差或其他原因睡不好,第二天简直是天塌了的感觉。

如果你在江南的冬天钻过被窝,就会理解"布衾多年冷似铁"是多么悲催。小时候,最盼望寒冬里的晴天,妈妈可以把被子晒得温暖而清香。那时候,拆洗棉被可是个大工程,被子贴着脖子的那边最容易脏,要缝上一条"被窝头",就是一条长长的宽布条。这样可以常常拆洗这个布条,每晚闻到的就是干净的味道。

后来去了北方,开始用被套,觉得这真是个好东西啊!何况那会儿大家用上了洗衣机,被套可以经常拆洗,每晚睡觉都有清爽的感觉。

再后来,羽绒被、中空被、踏花被等都走入了生活,但我最爱的还是那种缎子被面的大棉被。

入冬前,请走街串巷的师傅把被子内胆弹得松松的,再铺上纯棉被里、缎子被面,开始"钉被窝”。有时候自己静静地缝,有时候和妈妈或婆婆一起一人缝一边,再转九十度接着缝。那时候姑娘出嫁时,娘家买床上用品,十床八床缎子被面总是要有的。八九十年代的纺织品质量很好,花色或喜庆或雅致,非常漂亮。

现在已经找不到弹棉花的师傅了,大棉被基本退出舞台了。

来美国后,五件套、七件套......各种床上用品琳琅满目。不过再好看我都不动心。家里都是买素色的高支纱床单和被罩,单人的羽绒被,每人两条,厚薄各一,又轻又软又暖和。

 

暖和的被子就是为了赖床用的,而阴霾的冬天,赖在床上怎么能不读一本闲书消遣呢?

6. 近来读的三本闲书

封面有小狗那本是一位英国作家写的,很有几分奇特。夏天时,儿子的女朋友看我读电子版,特地买来送我的。

中间那本"半边天"是姑娘读完留给我的。伍洁芳夫妇的联手之作。伍洁芳是个能人,拿到紫檀绝对是众家长们要奉为偶像的大学霸、大赢家。各藤校手到擒拿,能文能武,花街能挣钱,写字能得奖,嫁人不耽误......

她丈夫八十年代是《纽约时报》驻中国的分社长,伍洁芳当时也是旗下记者。89那个夏天他们一直在最前沿报道,因此得到普利策奖,是迄今唯一的夫妻档获奖者,伍也是唯一的华裔记者获此殊荣。

 

我想说两句的是最后这本《Books I Love》,1969年的老书。书的作者出身于真正的书香门第,一家都是书痴。爸爸是大学校长;妈妈是说着家常话就随口带出一句拜伦或者济慈的人;他自己是天天在纽约的地铁上一手抓着吊环、一手读着莎士比亚的主。

对他们那个时代的很多人来说,读书是生活的一部分,就像现在人人都在地铁上刷手机一样。

我小时候在书山题海里挣扎的时候,无数次地憧憬着以后能自在地读闲书,不为了考试,不为了上进,不为了找工作。这样的日子其实早就可以开始了。至少,在生活稳定、孩子长大以后,就没有理由说"我没时间读书"了。可是,也没有静下心来系统地读什么,读了也是前看后忘。

我曾经痛恨自己是个没有意志的懒人,背叛了自己少年时的愿望。

前不久的那个周末,坐在沙发上读这本《Books I Love》的时候,突然不纠结了。读书,本来就应该像作者那样,喜欢读书的那一刹那,不论是在厨房里,还是在地铁上,想读了就读一段。

常常有人在新年伊始发誓:"明年我要多读书,少上网!" 我自己也不止一次干过这事。其实还是骨子里赋予读书一种光环或是目的。没必要。

读书不是为别人,甚至也不是为自己,不为提升什么,也不为了什么"气自华"。想到了,读一段,或者在晨光初照的餐桌边,或者在温香暖和的被窝里,享受读书的那一刻就好了。

谢谢看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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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评论 (15)
评论
陈默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bymyheart' 的评论 :

心姐是学医的,应该说得准确。我也听说过,说听觉是人最后会失去的知觉,是不是从这个意义上说,也应该是记忆最深刻的?

同意你说的,有时候,一个特别细微的东西,会给我们带来最绵长的记忆和回忆。

问好!
bymyheart 回复 悄悄话 气味是不是最长久的记忆?我有时候觉得声音是,随着时间我们会忘记很多东西但是一种味道帮人打开记忆的门户.一支音乐帮人想起一段忘掉的故事。问好默默.
陈默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落英如雪' 的评论 :

说得完全对。我就是纠结好久,现在才慢慢想开,想读就读一点,为了自己那个时刻的需求和快乐,就这么简单。

至于说从中学到什么高深知识,或者比别人多懂了什么,或者长此以往得到什么熏陶,都是bonus了。
陈默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迪儿' 的评论 :

客气了。

你说日用夜用这个我也不懂。我想就和穿衣一样,分场合吧。比如面试或正式场合,就不用或者用一丁点特别淡的,有点清爽的味道就好;如果晚餐或庆祝酒会什么的,可以用稍微用暖一点的......有些香水的卖点说比较热烈,估计就只适合浪漫场合了。封闭的场合比如要长途开车或者开会,就不用,以免影响别人。我瞎说啊,自己的common sense而已。

所以啊,"暗香锦衾",晚上睡觉时用,祸害自己,免得出错~~~哈哈。
陈默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silverbug' 的评论 :

握手啊,江南老乡~~ 就是这样啊,南方什么都好,就是气候恼人。不过现在生活条件好了,都有空调。

谢谢你喜欢我这些零碎。那我以后有了就接着贴~~
陈默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风清fq' 的评论 :

是,睡觉是良药。我一向睡觉好,也喜欢睡觉。

如果不能晚上睡足,你也许可以试试白天抽空休息,周末补觉。
落英如雪 回复 悄悄话 我们从小被教育读书是要头悬梁锥刺股的。反而错过了真正读书的快乐。现在反而是最好的时光,无论学习还是读书完全没有功利性,随缘随心。
迪儿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陈默' 的评论 : 谢谢你的详细信息。很多年前听说香水分日用和夜用,不能搞混。刚来美国时问过老美女同事,没有得到答案,不敢尝试。准备着手试试,不尝试不会有感觉。
又读了你这篇文,除了美之外,还有严谨和用心,题目紧扣内容。不由感叹我的浮躁,几乎错过了最美的部分。
喜欢你关于读书的观点,让我这样的懒人少点内疚:-)
silverbug 回复 悄悄话 赞。 被窝那段看得我想笑,那时候冬天钻被窝是多么痛苦的一件事,南方的冬天真太湿冷了。 每年大冬天里想夏天,到夏天热昏头了又盼着天冷。
喜欢Coco Mademoiselle,用过的里排个前三没问题。 回看了一下,你新进的那条丝巾真漂亮,别的也好看。
风清fq 回复 悄悄话 怎么食补药补睡眠?变问号了?
风清fq 回复 悄悄话 很喜欢你那睡觉那一段,食?药?都不如睡觉?。可惜我的工作不容许我有足够的睡眠。所以,我觉得能把握自己睡眠时间的人必定是有福之人。
陈默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迪儿' 的评论 :

这个要亲自试。去百货公司香水柜台,都摆着样品,觉得哪个好就喷一点在手腕内侧,然后接着逛,过一阵觉得这个味道依然不错,就可以买。售货员一般会喷在纸条上递给你闻,我觉得这个不准,一定要用在自己身上,还得过十几二十分钟,那种香味才是你自己用起来的味道。每人体温体味都有细微差别的。

还有,买护肤品的时候,有时会附送一些小样,包括香水试用装。也可以开口和sales要,这样可以试用一下。

我只用很少,我自己不喜欢特别浓烈,走哪儿一股香风会让我不自在;再说也有些人香水过敏,太浓的香水对人家是刺激。
迪儿 回复 悄悄话 问好。曾经想学学怎么用香水,问了几个人,也问不出个所以然,就放弃了。
还是很羡慕你这样有情趣的女子,也许可以再试试。
陈默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亮亮妈妈' 的评论 :

谢谢亮亮妈妈!我也喜欢看你写的,还有你做的菜和面食~
亮亮妈妈 回复 悄悄话 其实上网也能读到好文,好故事。比如你这一篇。看到了儿子和他女朋友的贴心。幸福的默默。请你多写,喜欢读你的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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