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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报:陈水扁开释趴趴走,民进党在劫难逃

(2008-12-13 22:17:13) 下一个

扁案起诉前,一直有一种说法谓:如果要彻底摧毁陈水扁及民进党,就让陈水扁开释。


  中评社台北12月14日电/联合报今天发表社论说,陈水扁当庭开释,在司法及政治两方面皆添变数。

  就司法言,自然增添了串供及湮灭证据的可能性。不说别的,扁家两代夫妇皆为共同正犯,如今回到同一屋檐下,岂可能不串供?尤其,首波起诉的四案,由于案情已较巩固,也许难谓串供即可翻案;但情节远较首波四案严重的第二波诸案,如二次金改、外交弊案及企业汇款等,侦查均尚在起步阶段,不免皆有串供及湮灭证据之虞。

  社论说,其实,扁家案发以来,串供及湮灭证据的例证昭昭,大者如海外洗钱就是欲湮灭证据,小者命令林德训等伪造、变造证据亦为“串供”,而本案诸犯更有多人已是伪造文书之被告;这些皆证明,本案串供及湮灭证据的风险极高。

  前晚续押庭上,审判长问检察官:“陈水扁会和谁串供?”检察官答称,“这是非常非常特别的事”;并指出,陈水扁曾任两届“总统”,手中握有对于证人不利的资料,可能藉此要胁证人,达成串供目的。检察官并明指,侦办期间,马永成、林德训及陈镇慧皆有类似处境。尤其,第二波诸案,外交弊案的共犯皆为官员,金改弊案的关系人则为商贾;这类人皆极易受到要胁,串供的风险可谓必然存在。因而,陈水扁获释,虽然自应尊重法官开释的裁量,但对于共犯及证人而言,势将增添压力,因而亦对未来的审判及侦查增添变数。而第二波诸案,较第一波诸案,处于更大的风险之中;事实上,如今传出已影响企业自首意愿。毕竟,陈水扁是“非常非常特别的被告”,本案则具“非常非常特别的社会生态”。

  另就政治方面言,第一个效应亦是串供的顾虑。莫说陈水扁私下动作如何,其公开发言亦必定存有串供的讯息,而其开释后不免积极进行的种种政治操作,更可对共犯或证人制造串供的压力或威胁。

  当然,陈水扁开释,在纯政治方面可能造成的影响,更是不容轻估;首先就是民进党恐怕将被陈水扁掐住咽喉,再也难以脱身。

  社论说,前晚续押庭上,审判长问陈水扁,开释后是否会继续运用其“群众魅力”,持续举行下乡演讲活动?陈水扁未正面答覆,仅称一定会应传出庭;而审判长既未再追问是否会再有“魅力活动”,所以我们亦不知审判长何故当初有此一问。但可以确定的是,陈水扁的“狱中对话”及“台湾独立之路”两本狱中著作即将出版,而他亦必将四界趴趴走,施展他的“魅力”。

  扁案起诉前,一直有一种说法谓:如果要彻底摧毁陈水扁及民进党,就让陈水扁开释。因为,陈水扁的政治操作,只能挑激少数人,却也许将使大多数人更加厌烦或憎恶;但那少数人却足以绑架挟持民进党,且照如今情势发展下去,陈水扁在明年此时的县市长选举亦将扮演兴风作浪的角色,民进党转型再造的生机,势将更加蒙上一层阴影。这种情势,对陈水扁是不得不尔的困兽犹斗,但民进党则不啻是在劫难逃;而民进党倘不能自拔,整个台湾社会的民主前景亦必将继续付出惨重代价。

  此种“放扁毁(民进)党”的议论,确有其逻辑理路;但这却应当不是爱惜“国家”社会者所乐见,相信亦非审判长开释陈水扁的着眼所在。然而,会不会是:开释扁不是要毁民进党,但民进党却因扁被开释而毁?

  社论指出,就法论理,以扁案“非常非常特别”的情状而言,法庭前晚不论开释陈水扁与否,也许皆可言之成理。开释,显示重视被告之人权,亦展现司法的“艺高胆大”;若不开释,民调显示,亦符合多数人对法理之认知与期待。然而,陈水扁毕竟已经获释,他的舞台,已由看守所移回众目睽睽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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