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54)
过去的信息传播,主要靠口耳相传,由于交通闭塞,所以信息的传播速度极慢。中心城市虽然有报纸电台,但辐射范围小,影响力微弱。妇女的放脚过程就是个极有代表性的例子。
妇女緾小脚是中国人的陋俗。在1905年的《申报》上,刊登有上海“天足会”活动的报导,可知早就有少数先知先觉者,但影响极微。直到武昌起义的枪声,才惊醒了妇女同胞,“放脚”的风气,开始从上海、广州等现代都市,逐渐地向四周的中小城市和农村扩散开去,但这却是一个极其缓慢的过程。
过去女孩緾足,大约从六七岁开始,到十二、三岁时,即已成形,只能终生緾裹了。如果仅裹了一、两年后,在足弓尚未裹断时,终止緾裹,通常叫做“放脚”,脚形还差不多,不过穿鞋要比常人小两号。
我的母亲出生于1902年,有一双三寸金莲,天天要洗脚。洗完脚擦干后,先是在脚趾间及脚的折叠缝隙处敷明矾粉末,再用四五尺长的布条反复缠绕。如果几天不洗脚就很臭,所以才有一条歇后语,“懒婆娘的裹脚布--又臭又长”。我母亲受罪了一辈子,也怨恨了一辈子。但是比她小五岁到十岁的姑母和姨母们的脚,却都属于解放号,出生更晚的,就不再有人緾足了。不难算出,新的风尚,从大上海传到我们家乡,大约用了八到十年的时间。我们家乡还不是穷乡僻壤,而是在长江北岸,早期小木船张帆摇艪,到上海也不过两三天时间,所以往来做生意的人不少。緾足这么件人人皆恨的事,要用八年到十年的时间,才为本地人们普遍接受,真令人难以置信。
有人告诉我说,内战的时候,随军到了山东沂蒙山区,看到有裹脚的小女孩扶着墙走。我听了以为是瞎说,那是一九四七年了,怎么可能这么保守落后呢?近日老乡毛先生偕老伴来访,闲谈到他家一百另四岁的老母亲的小脚,毛太太说“我也裹过两年脚,后来再放的”,我听了真是大吃一惊。我认识毛太已四十多年,知道她生于一九三六年,裹脚又放脚的时间,应在抗战后期。毛太的老家在江苏盐城的大丰县,是滨海的盐滩地带,距我的家乡不过二百多公里,放脚的风尚,竟然又滞后了十几年的时间,这样想来,沂蒙山区在四七年还有女孩裹脚,实在不足为奇了。
我们民族是比较保守和恋旧的。记得一九四九年的某一天,在我家前面的小店里,有几个赤脚留着齐耳长髮的老汉在抽烟聊天,谈论国家大事,最后纷纷慨叹:“要有皇帝出来,中国才得太平!”当时我觉得这些老者“不知有汉,无论魏晋”,落后得可笑。
这就是旧中国,是历史的中国,而且是不久前的中国。文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