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三年的观察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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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家的身后事

(2011-10-20 09:16:12) 下一个

慈善家的身后事

我的祖父刘芬(字兰阶),原籍江苏高淳,寓居如皋县之西来镇(现属靖江)。一生主要是在上海从事社会救济工作,从中国红十字会筹建起,就是其重要工作人员,也做过两任地方官,于一九一四年病故。

祖父去世几年后,高淳新版县志在介绍他时说,高淳地区湖泊多,常闹水灾,他筹拨善款以工代赈,修成了数十里长的固城圩,从根本上免除了水患。因当地溺婴现象严重,乃另募善款,在高淳首先建起育婴堂,以后更资助溧阳、句容等地也办起育婴堂。该志书还称赞我祖父经手善款银两数百万,「操守清廉,一尘不染」,晚年家徒四壁云云。

不久前又从看到网上文章介绍,一九二六年冬至后的第五天,内务部参事施文熙与童振之、陈安愚、赵润之等一行六人前往立信乡(今凤山乡地界)大栗树刘家祠堂,为刘兰阶及他的父亲挂上两块匾:「孝义可风」、「乡邦贾父」。同时,施文熙又在路上热情地赋诗,赞美、缅怀故乡的这位慈善家。

「清官」、「慈善家」这些赞誉,出现在我祖父去世几年甚至十几年后,而且他的后人早已贫困潦倒,与原籍高淳已无丝毫联系,人们应该是出于真心,当无逢迎、讨好之嫌,所以我才敢于借用此种称呼。

祖父去世后,我家很快就成了贫困户,有一件事最具代表性:当时为祖父做棺材时,曾同时给祖母做了一口杉木大棺材;几年后,为了吃饭,将这口棺材卖掉,换成另一口中等大小的柏木棺材;又过了几年,再将此柏木棺材卖掉,换成杂木的小棺材。这等行为,实在是饿急了的无奈之举。

此外,为了在寓居地落地生根,经商的曾祖父曾在如皋县江安区四沟圩购置了一块墓地,栽满了柏树,祖父也就埋葬在此。上世纪的三、四 ○ 年代,子孙们没饭吃时,将已蔚然成林的柏树分批出卖,开垦成了农田。 此后历经社会动乱,土地的耕种人也不知换了几次,但据知直到文革前,坟墓倒依然完好。

直到八 ○ 年代,我才又回到故乡看看,距上次回乡已近二十年。有老邻居告诉我,文革时「破四旧」,我祖父的坟被挖开,乡民以为他做过官,坟里一定有值钱的东西,结果并无金银财宝,只拾到腰带上的一块普通玉石。

「不过,」老邻居略显迟疑地说:「四沟圩的人将骸骨扔在河边,以后就不知道了」。

我听了什么也没有说,只感到全身一阵冰凉。

(世界新闻网 北美华文新闻 October 18, 2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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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兵团农工 回复 悄悄话 挖他人祖坟,是作恶!

只要对自己可能有一点点好处,什么都去做,

而不分善恶!这是野兽行为。

这个国家奉行丛林法则,即野兽行为。

谁愿意与野兽为伍呢?
有得有失 回复 悄悄话 无语,心凉。

我们能做的是,不作恶,多行善,感染周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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