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水之重

你總是橫渡我懮傷的心靈﹐而我卻永遠找不到你霧中的碼頭。
正文

洛城流浪汉速写

(2007-06-20 23:34:09) 下一个

 

     美国是一个富裕的国家,环境优美,生活优越。然而在这一派繁华之下,却有一个阳光照不到的角落—流浪群体。洛杉矶作为美国西部最大的城市,流浪汉更是引人注目的一景。

                       速写之一  流浪的人与流浪的狗

     美国有一句玩笑:街头流浪的都是白人,餐馆做老板的都是华人。此话虽不尽然,却有一定的代表性。在美国一年来,我所看到的流浪汉绝大部分是白种人。

  流浪汉,也称无家可归者,确是美国的一大社会问题。在这个物质条件如此优越的国家,究竟是什么原因使这些人沦落街头?得到的答案五花八门,其中有一个答案竟使我对流浪汉产生了一种戏剧性的联想——据说有的流浪汉竟是小说家或诗人什么的。我不禁开始给周围的流浪者对号入座。最终我的目光锁定了便利店门口的一个大胡子的中年白人男子。他虽衣衫脏旧与其他同行无异,但目光忧郁,似有所思,更特别的是他竟有一条属于自己的狗。这是一条很不错的黄色猎狗,只是毛色有些脏暗,显然,它也和它的主人一样,是没有地方洗热水澡的。每天晨跑时,都见他们在草地上玩耍。大胡子不知从哪个垃圾箱中捡到一只飞碟,于是他与他的狗不厌其烦地玩扔飞碟的游戏。有时他们会各自伸伸懒腰,坐在草坪上吃东西。大胡子多数是在吃汉堡之类的玩意儿,而他的狗却比他有福气,竟也吃着和家养狗们一样的狗类专用食品。我不知大胡子是从哪里弄来的狗食,但他对狗的“爱”可见是同其他美国人如出一辙。美国街头常有一些流浪狗,它们由于种种原因而失去家园,遭遇同这些流浪者没有两样。

  好奇心使我终于走上去同大胡子搭讪。我很有礼貌地问起他的来处,“西弗吉尼亚”,他语言简单,似不愿与人交谈。问起他的狗,他多少有了一点精神,“他是个可怜的家伙,”他说,“我收养了它,天知道我在这世上还在乎什么!”他说话的时候,我注意到那只狗有一只眼睛是瞎的。我怏怏地离开了他们,心中的疑问更多了。西弗吉尼亚,在一首英文老歌里那是一个天堂般的地方,出生在那里的人怎么会沦落至此?也许这位大胡子在用一种暗喻讲述一个故事;也许他只是一个懒惰的流浪汉,胡乱应付一个多事之人罢了。无论如何,那只狗似乎有些运气,它竟因了一个流浪汉的收留而不再流浪。

 速写之二         你在他乡还好吗

  美国被称为“轮子上的国家”,汽车是美国人最重要的交通工具。在美国西部,地广人稀,来来往往都是汽车,街上行人极少。流浪汉当然要算在“行人”的行列里,他们多是懒洋洋在街头游荡,冲你做手势,表示想讨钱买东西吃。

  有一天傍晚,我和几个朋友开车去买菜。当我们的车子停在路口等绿灯的时候,见有一流浪者远远走来。流浪汉们经常在汽车等绿灯的当口儿,走到你的车窗前讨钱。一般情况下,你冲他挥挥手,他就会走向下一部车子。不同的是这一次走过来的是一个黄种人,看样子像是中国人或韩国人。车里的同事开始议论:“在美国要钱,还不如在中国要呢!”谁知那人在我们前面的车子要过之后,看见我们的车子,便扭头走开了。我们未及看清他的脸,只看见一个瘦弱而年轻的背影。不管哪国人,同是黑眼睛黄皮肤,他肯定也把我们认作乡亲,所以才无颜相见。车子开出很久,我还是不能忘记那个悲哀的背影。我不把他划在那些懒惰的美国流浪汉一类中,那些人向你要钱也是一脸倨傲,你给了小钱他们甚至有时会表示不满。这里是他们生于斯长于斯的国度,穷也好,懒也好,他们是主人。而那个年轻人则远涉重洋来自异乡,他当初肯定携无数辉煌的梦想而来,并期待一个远大前程。不知是什么原因,他变得一文不名,开始向这个富裕的国家伸出手去,你远方的亲人对此或许一无所知。

  美国的街上跑着豪华的汽车,也走着一些无家的人,天堂和地狱同时出现,这真是一个生长奇迹的地方!我想,若能再见那个年青人,我会放进他手中一点点美国的钱,或许,这会渐渐变成他回家的一张机票。

 

[ 打印 ]
阅读 ()评论 (1)
评论
lindows 回复 悄悄话 有相同的感觉,永远不要看轻周围的平凡的人。谢谢分享!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