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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里梦外(小说)
一转眼已经过去 15 年了。真是光阴似水 ……
我常常会在读着当年写给筝儿的情诗时,发出这样的感慨。
15 年前,我跟筝儿同在英国伦敦读书。我学的是哲学,筝儿读的是商科。我们都不是彼此的初恋,不过,同是天涯沦落人的命运,让我们很快走到一起,也许,仅仅是为了向彼此要一点温暖。伦敦终年潮湿的天气让人很容易颓废,而有了爱情,生活必是不一样的了,即便,那样的爱情,有一些单薄。
很多年后的今天,我想,那时,我一定是真心地爱着筝儿的,不然为何,这么多年,我一直都忘不了她,一直都保留着这个博客地址。
这个博客是我在海外的第一个精神小窝。我在里面做着自由自在的自己,抒发自己对未来的抱负,对政局的歪评,对哲学的热爱,还有,关于爱情的痴言疯语。
那时,我经常给筝儿写诗,其实也不能算作诗,只是长长短短的句子。不过,筝儿很喜欢读,她把我对爱情的期望和赞美当成了我对她的深情。
有很多时候,筝儿像一只柔顺的小猫躲在我的怀里,听我给她读诗。青春无敌,美人在抱,那时,我恍惚觉得,世上最美的人生,也不过如此吧。
只不过,美的东西,都很短命。在拥有过美丽之后,剩下的就只有无尽的追忆了。
筝儿有一天突然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了,没有给我只言片语,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好像我的世界,她从来不曾来过。
那段时间,我疯了一样,四处打听筝儿的下落,没有人知道。那时,我才知道,世界是那么大,一个人打定主意要消失,那么你是不可能找得到她的一根头发的。
有几年,我活得像是行尸走肉,筝儿把我的一部分也带走了,而这份空虚,竟不能找一个人随随便便地填满。
直到我连滚带爬地拿了博士学位,然后出人意料地在美国纽约的一所高校谋到一份人人称羡的职位,我的因为筝儿带来的伤害才得以愈合,生活慢慢地为我打开了另一扇门 ---- 我结识了现在的妻子。
有了跟筝儿的那一段,爱情好像对我来说不那么重要了。所以,我很快结婚生子,生活似乎顺风顺水。
只有我知道,那个看似圆满的彩蛋里,有着多么不堪的内核 ----- 我跟我的妻子并不适合。其实都是些不足为外人道的琐碎小事,却一点点地消磨殆尽我对婚姻的热情。
爱,我原是不期望的,不过,连默契都不再有,这,确实让我有一些懊恼。只不过,我没有选择。我不是一个多么好的男人,不过,生而为人的责任和义务我懂。除去将就,除去尽可能地苟延残喘,我不知道我还能做什么。
而所有的痛苦我也只能默默去承受,并不得不微笑着面对世人。人性的丑陋和虚荣,让人善于掩饰和伪装,虽然我学的是哲学,不过,我依然逃不出一个平常人的劣根性。
我开始怀念筝儿了。那些个原本就美好的时光,被如今的现实的黯淡陪衬得更加耀眼。我没有理由不去想她。
思念是一种药,可以治愈现实的绝症。
每天都打开我在伦敦的那个博客成了我的日常惯例,无论多忙多累,我都会在那里坐坐。看看那时的筝儿,那时的自己。
常常,那种思而不得的悲伤,会让我泪流满面。不过,那种精神上的黑洞也让我像一个上了发条的钟摆,在文思泉涌中,我宣泄着自己的失落和寂寞。
那天,我像往常一样打开博客,有一条留言吸引了我的注意:阿伦,你好吗?还在伦敦吗?
阿伦?我一下子怔在那里。
怎么可能?阿伦 ----- 只有一个人会叫我阿伦,难道是筝儿?
那时,我跟筝儿都是谭咏麟的歌迷,我们会凑在一起用同一只耳机听阿伦的歌,《难舍难分》,《半梦半醒之间》,《水中花》 …… 都是我们两个人的最爱。筝儿总说我歌唱得像阿伦一样深情,人又在伦敦,所以,筝儿说,我叫你阿伦吧。
阿伦,是我一个人的名字,两个人的记忆。
你是筝儿?你在哪里?你好吗?我很想你。我还在伦敦。我几乎是颤抖地打出这行字。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撒谎。也许只是一种潜意识,我想告诉筝儿,我还在那里,我还是我。
然后,我开始在线上焦急等待着筝儿的回信。
不过,那天并没有等到筝儿的回信,直到第三天,我才又看到她的留言:是我,我还好吧。你呢?
虽然只有短短的几个字,却让我倍感欣慰,我的心几乎要飞上云端跳舞。一别十 年多,筝儿好像还是当初那个可爱的筝儿。而我,好像也能够跟着她一同回到那段青葱岁月。
就那样,我们像两个久别重逢的老情人,再次迅速沉入新一轮恋情。我不想叫它是婚外恋,我跟筝儿,是在我结婚之前就认识的了。我自我安慰着。
我告诉筝儿这么多年我一直都在想她。我结婚了,不过,我并不快乐。筝儿也说,她也不开心,很怀念从前跟我在一起的时光。我们像两个将要溺水的人,互把对方当成了救命绳索,在尘世的海里,一同沉浮。
我并没有问筝儿当初为什么不辞而别,我想筝儿如果想说,她自然会告诉我。不过,令我遗憾的是,筝儿一直也没有给我任何解释。过去就过去了吧,我劝自己也放下,现在不是很好,我们像两个重新燃烧的木炭,熊熊地喷发着压抑在心底的思念。
筝儿已经长成一个成熟风韵的女人,懂得拿捏分寸,懂得恰到好处的撩拨,我的欲望被她点燃,再不肯熄灭。筝儿告诉我,这么多年她一直都在伦敦,在守护我们的爱情,还有什么比这个更让人心动的吗?
我想见你。我说。我可以安排出时间去伦敦跟筝儿见面。距离不是问题。我也可以离婚。我想我一定是疯了。这样的爱一直都是我的梦想。两个幼小的孩子在我发热的头脑里一闪而过,他们会理解我的,我想。对我来说,筝儿是我的一个梦,身外的一切都不再那么重要。
那个消息发出去后,筝儿连着两天没有任何消息回过来。
当我急切如热锅上的蚂蚁,准备即刻飞到伦敦去见筝儿的时候,恰巧接到一位同城的多年老友秦的电话,一副神秘兮兮的样子,他说,我遇见筝儿了,跟一个白人老头在一起。她一点都没有变,除去一身阔太太的打扮。
我愣了一下,我说不会,你一定是认错人了,筝儿在伦敦呢。当年在伦敦的时候,老秦是见过筝儿几次,不过,我不认为这么多年后,他还会记得筝儿的模样。
一定是她。秦很肯定地说,她的左眉前有一颗红痣,我不会认错。我正准备跟她打招呼,她看见我,突然就急匆匆地转身走了,连挑选好的东西都没有拿。
我有一些麻木地听着,脑袋里混乱地交织着筝儿的那些温情的话语。别的不知道,那颗红痣是真的。
我放下电话,打开电脑,看见筝儿的回复:你不要来。我们这样不挺好吗?不破坏彼此的家庭,却依然拥有两个人的爱情 ……
我看着那行字,第一次,有了疑问。伦敦的时间,此刻,应当是凌晨四点钟。筝儿,难道,一直都在骗我?
老秦是网络专家,我把筝儿的消息链接发给他,让他帮我查一下那个 ID 的具体地址。不够道德,不过,对同样不道德的人,好像,这种手法,也没有什么。
结果很快出来,筝儿果然在纽约。
我盯着那个结果看了整整一个下午又一个晚上。我那可怜的哲学头脑,此刻是那么的不济事。我猜不透筝儿的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那天,我又给筝儿发消息:筝儿,反复想,我还是想见一下你。你在哪里?我这就去找你。我不能再等了。
筝儿的消息回过来:你还想骗我。你根本不在伦敦。你只不过留着这个博客而已。我是真心喜欢你的,当初是我做错离开你,后来我发觉还是你好,所以,我一直留在这里等你回来。你却骗我 ……
看着筝儿的振振有词,没有了平时的温柔体贴,我有被当头一棒的感觉。我的耳边又响起老秦的话:都是因为寂寞吧,中年女人的寂寞。即使嫁了一个有钱的老公,寂寞是填不满的,就找你这个老情人消遣一下吧。谁知你要当真,她当然不会陪你往深里玩,暧昧一下就好。她不会让你来破坏她的既有幸福的。就你这个书呆子,放着好好的老婆,去想什么老情人,还想跟她鸳梦重温。忘记当初她是怎么绝情地把你甩掉得了?!别再做梦了,醒醒吧 ……
想不到的是,筝儿骗我,竟然能如此理直气壮。很想跟筝儿捅破这件事,不过,想到自己也确实骗了她,我又冷静下来。
手中的鼠标缓缓地点向关闭窗口框,只轻轻一点,就什么都没有了 ……
那真的像是一场梦,一场太美丽的梦,以至于我在梦醒之后大病一场。我不相信筝儿是耍我,不过,又好像是真的。
那几天,老婆无微不至地照顾我,让我突然意识到她的存在,也许不那么完美,也许有很多的瑕疵,不过,她远比一个梦幻真实,而且温暖。
得之,我幸;不得,我命。躺在床上,我想起这句话,突然觉得,我的命,其实也不错。
那次病愈之后,我跟老婆又找回了当初的感觉,我们会一起出去 shopping ,一起手拉着手出去散步,偶尔,也会把孩子委托朋友照顾,一起去看一场电影 ……
如果怎样都是一场梦,那么,我们就只有尽力地把现在拥有的这个梦打造得更舒适,温馨,即便不够完美。
偶尔,我还是会想起那个留在伦敦的博客,还有留在那个博客里的筝儿,已经很遥远了。
现在,我唯一希望的是:纽约不大,但是人不少,希望,我不会在某一天,在某一个街角,遇到如今的筝儿 ……
来自网友 璀璨星空 的评论:
果真又有新篇了。呵呵,王菲不是哼哼“思念是一种很玄的东西,如影随形。。。”么?:)
第一次看尘凡反串男主的小说,文字一如既往的清丽,只是这于男主有过度阴柔之嫌哈。:)不过对人物内心世界的把握和刻画还是很到位的。大赞一下!
两棵寂寞无依的阴生植物即使不存在不辞而别、不存在欺瞒、不存在后来的一切,假如从青春无敌,美人在抱两人就一直相伴一路走来的话,我觉得阿伦也依然不会真正感觉到“夫复何求”的,筝儿也迟早会变成他意欲取代的妻(起码精神上如此),双方的蔓藤、至少意念的蔓藤都迟早会爬出墙外几乎是必然的---你能让爬藤植物不蔓不枝?再说俺的依据一是:不到一成的夫妻愿意来生还是夫妻。铁证二,性格决定命运,男人阴柔至此似乎只能寻找木本植物来弱化他的无依无助、来攀援他的希望和梦想。只是他们俩个都阴阴的似月亮,月亮么就逃不脱“无论你梦有多么圆,周围是黑暗没有边”哪。。。
不是男人不可以敏感细腻,是不可以太敏感太细腻。都人到中年了都,阿伦的内心世界多少有些不是那么健康阳刚的感觉哈 --- 除非娶了个林妹妹需要为她扮演宝哥哥。否则双方的溺水无助感差不多是永远的。(其实筝儿的不辞而别显得相当决绝强大,所以她不会是林妹妹;嫁给白人老头估计钱上上了青云显示她更像宝姐姐。)或者换言之,阿伦自己实际是很享受不圆满和苦涩的,他多少有些自虐倾向似的?否则不会有最后一句“我现在唯一的希望是:。。。遇到如今的筝儿”呵呵,遇见做甚?看我的残红还是你的沧桑?期待死灰复燃抑或互相给个尴尬拙劣的解释还是囫囵的拥抱?再或者是他特别需要她亲手砸醒他的梦?呵呵,不是太懂这个男人。。。
好害怕骨子里是女人的男人啊,可能是我习惯了崇拜和欣赏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的他们。现代社会怎么个金戈铁马法?呵呵,这个简单,比如我上网写文墨迹之时,你在征战男人的世界。当然晚上分享内心世界之时自然允许你陪我细腻、陪我沉沦在柔情里。男女平等的年代这个要求好像太古典哈,呵呵,碰对了人就什么也不稀奇、什么都只剩一个好字了。。。
对了,小说本身还是写得真好!(小细节除外)看来没在这里的日子里你储备下了好多的子弹似的?呵呵,所以让子弹飞一会儿对吧。。。: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