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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于朦胧坠亡事件的若干疑问(结语篇)

(2025-12-03 06:59:34) 下一个

关于于朦胧坠亡事件的若干疑问(结语篇)

 

首先感谢有兴趣读这个系列的网友。之所以不厌其烦地写了前面若干篇中的若干问题,并同深度求索(DEEPSEEK)深度探讨我的种种疑问,不为别的,是为了让那些不明白于朦胧坠亡事件的网友对事件整体中的公开可见的不合理、甚至违法之处有个大概的了解,同时,通过认真梳理,也让我自己更加确信自己相信的、坚持的那些质疑是完全合理的。

于朦胧首先是一个遵纪守法的中国公民,其次是一位卓有成就的青年演员、歌手,再次他在生前还担任过各种爱心大使,从事多种公益宣传活动,并做过金额巨大的捐款捐助,这些在百度上都有记录可查,用网友的话说,他节衣缩食地热爱着国家和人民,身体力行着中华文化的各种美德,生前没有家族的背景作为依靠,死后也没有后代可以为他讨还公道,所以,他得到了身后万千网民的热爱,并为他执着坚持讨要真相就可以理解了——从此处,我看到了中华大地之所以生生不息的根基。

于朦胧坠亡这起悲剧本是一个公民的死亡,但是现在演变成为一个新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社会性公众事件,通过前述整理,整个事件大致脉络已经非常清晰,我以为,这一事态爆发的根本原因,源自警方和相关网站对于朦胧坠亡一案的处理极其失当,起到了推波助澜一手制造了这一社会和国际影响均极为恶劣的公众事件。

第一步,于朦胧坠楼事件的第一爆料人在案发后5个小时就擅自越权发布该死亡案件“排除刑事嫌疑”;

第二步,事发当天,离于朦胧发现坠楼仅12个小时,以【于朦胧工作室】这种貌似法人单位身份的微博账号对外郑重宣布于朦胧的死讯,并强调于朦胧的死已“排除刑事嫌疑”,印证了早前的第一爆料人放出来的讯息。

我们已知,此两者均无权发布于朦胧坠亡事件已“排除刑事嫌疑”,越权发布司法机关专属权信息属于十分明显的违法行为,而究其目的则显而易见:带风向以混淆视听、扰乱公众认知。如此明显的违法行为却没有得到相关媒体网站和公安机关的及时阻止、纠正和处罚,其向普通民众释放出来的讯息就是:针对于朦胧坠亡事件的性质,警方早已草草定性,由此在民众中引起强烈的质疑声浪就在情理之中。

一个公民的死亡被如此草率对待已经足以让普通民众难以置信,而使事态进一步扩大发展的是,一些疑似对于朦胧之死知情网友的各种相关证据爆料,却被一些网站大量删帖、禁言和封号,公安机关更是在随后的净网通报里抓捕了三位疑似造谣者,进行立案审查。

以上事实加剧了广大民众的对抗心理:一方面是放任明晃晃的扰乱公众秩序、干扰司法程序、破坏法律严肃性的违法行为的畅通无阻;另一方面则是普通公民试图帮助警方公正全面调查于朦胧之死的各种疑似证据被迅速删除掩盖,甚至三位关注此案的普通民众以散布谣言的罪名被迅速抓捕……警方这种压倒一方的选择性执法的不公正显而易见。

这种不公正的选择性执法也同样存在于一些网站。且不说当下时代,作为新媒体的网站平台在一定意义上承担着保护公民言论自由的义务,单说在网站平台上出现的于朦胧坠楼事件疑似证据,依照法律法规,网站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更不能擅自删除掩盖。

但在此次事件中,据说国内网络上最初涌现出大量疑似证据的音频、画面、视频等,却被有关网站全部删除,而从警方的毫无动作来看,貌似这些网站并未履行及时向警方提交疑似证据的义务。承担着新媒体责任的网站如此压制掩盖可能的事实真相,实在让人难以置信,甚至民众对于朦胧的正常悼念追忆都被无故删帖禁言封号,网站如此种种令人费解的行为导致广大民众的反抗情绪进一步被激发。

与此同时,从于朦胧坠楼事发到今天,八十多天过去,警方对于朦胧坠亡的完整标准警情通报却始终都没有正式发布过,广大网民关心的于朦胧究竟在谁家聚会、都跟谁聚会、小区监控视频、法医鉴定、尸检报告、于朦胧手机电脑信息,等等等等,始终是一个巨大的谜团,这给千千万万关注此事、焦急等待结果的网民以警方涉嫌无视公民生命尊严、无视滔天民意、故意不作为的错觉,极大地损害了司法机关公正严明的形象,也让成千上万的民众陷入前所未有的恐慌不安中。(有心了解这种恐慌不安感受的网友在读完本篇后,可以到Youtube上搜索“于朦胧死前叫喊”这类字眼,体验一下。)

作为旁观者身份的普通民众一员,针对于朦胧坠亡事件以及引发的后续强烈广泛的社会反应,我最大也是最终极的疑问是指向司法机关的——即使今天,去到B站(bilibili网站)随便搜索一个于朦胧的相关视频,几乎都可以看到其下网友们的众多跟帖以及视频上请求立案调查的弹幕…… 不敢相信,司法机关当真会无视广大民众的集体诉求。这是2025年的中国啊!

要知道——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的意见是我们最好的镜子。

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人民拥护和支持是党执政最牢固的根基。

党的执政地位和领导地位并不是自然而然就能长期保持下去的,不管党、不抓党就有可能出问题甚至出大问题,结果不只是党的事业不能成功,还有亡党亡国的危险。

……这些并不是我说的,是习近平同志亲口说的。

以上,是我对整件事的了解,只有这些,只有这些。

但即使只有这些,也足够我坚定地站在为于朦胧要求立案的普通民众一方,因为那些声嘶力竭的呼喊是发自一个生命的,我做不到无视。我不能确定这些疑似证据是否真实,但足以让我对警方在9月21号发布的通报里提及“排除刑事嫌疑”这几个字眼产生强烈质疑。任何一个可能的微小的证据都应当被认真严肃地对待,因为这关系到公民的生命和法律的公正权威,甚至国家的国内国际形象。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还于朦胧之死一个明明白白的真相,不仅是对于朦胧的尊重,也是对所有中国公民生命和权利的尊重。人心昭昭民意汹汹,历朝历代的掌权者都知道,人心不可欺民意不可违——

所以,祖国,请为于朦胧之死立案调查!

 

(全文完  2025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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