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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传递争夺赛

(2008-05-06 09:08:06) 下一个


  看奥运火炬传递就像看一场超级的美式橄榄球比赛,不乏推推撞撞,争争抢抢。

 美国人有这样一个玩笑。一个不懂体育项目的人,看到一群人在抢一个球玩,觉得他们抢得好辛苦啊!就说有什么好抢的,给每一个人发一个,他们不是就不抢了吗?此例不言而喻了“会看的人看门道,不会看的人看热闹。”的道理。那么,看火炬传递争夺赛的门道又在哪里呢?要是每个人都发一个火炬回家了事,也就用不着大动干戈那么多的警力护卫了。事情并非如此容易简单。

 人所周知,美式橄榄球比赛靠冲底线和射门得分,得分多者为胜者;那么,这场史无前列的火炬传递争夺赛又是靠什么计算得分取胜呢?!

 记得前年圣诞节左右,十位名校博士联署公开信,试图刮起保卫中华文化抵制西方文化侵袭的风潮;今年为了奥运火炬传递的圆满进行,不惜选拔出了几十位年轻人组成的魁梧英俊的护跑队,保卫奥运火炬在世界各国的顺利传递,不被抗议者抢夺。为了充当保卫的角色,看来我们是文的和武的都用上了,真可谓文武双全。

 追根到底这个奥运火炬的所有权是属于谁的?是奥委会的、举办国的、还是世界各国及全人类的。比如人生活的权力是生来具有的,人人具备的,这里的权力在英文中叫做“Right”;又如人们驾车的权利是要具备相关条件的,如果违背了交通条例驾车时,警察的干预是随时都有可能发生的,以至吊销驾驶执照,这在英文中称“privilege”。“Right”就像所有权;“privilege”就像使用权。举办奥运是“privilege”,是有条件的使用权。

 为什么一些人宁肯冒着警方抓押的危险,也要冲到这把点燃火炬前显示和较量一下呢?为什么支持者和抗议者就像组成的拉拉队一样,要为不同的理念而呐喊呢?到底是谁受到了屈辱呢?火炬?奥运会?举办国?奥委会?各国?人类?一方面,抢夺者为了奥运精神的尊严而失去了个人的尊严,被警方按倒在地;另一方面,火炬护跑队为了国家的形象超越了自己的职权范围,推拉阻挡那些国际抗议者,双重角色地自动兼起了异国的社会治安队。

 根据奥林匹克的精神,奥运火炬是全人类所有那些追求博爱,尊重人的生存权利,热爱自由、民主、和平的人们的象征。把西方人对授权承办奥运时所承诺的改善人权和开放新闻媒体等事宜并无兑现的示威,理解为无事捣乱和干涉内政的作为,难免有些为脸面而失诚信之大雅!

 奥运火炬传递的竞争赛仍在继续,这是不同于一般奥运体育项目的决赛。全世界的关注者都有资格参加,比赛的胜利者最终属于那些道义上的争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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