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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了“贺梅案”,贺绍强夫妇丢失了什么?

(2007-03-01 07:57:40) 下一个
元月23日,美国田纳西州最高法院,对“贺梅案”做出判决——贺梅的抚养权归还亲生父母贺绍强夫妇所有。而贝克夫妇表示无意上诉,只希望双方坐下来,谈谈贺梅“团圆”的时间表,希望将影响降至最低。这就意味着,这场历时7年,引起中美各界广泛关注的官司,即将划上“完美”的句号。 偶然的机会,我看到凤凰卫视对“贺梅案”的后续报道,使我对这个案子有了新的认识。这场“生身父母”和“养生父母”争夺一个小女孩抚养权的官司,表面上看来,地方法院和巡回法院的法官,以两家财力和环境等物质基础,作为判决的比较条件,剥夺了贺梅生身父母的权利,令人遗憾。最高法院的判决,使贺梅回到生身父母的身边,天经地义。“生身父母”战胜“养生父母”,贺家的支持者以为“完胜”,归结于贺绍强夫妇不懈努力的结果。其实,当这件事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中国大使馆、当地华人团体参与,弱势群体、种族歧视等舆论出现之后,这场官司的最终结局,就已经注定了。 我不了解美国的法律,甚至也不知道,美国的这种“暂时领养”,是怎样一回事。历经七年的官司,双方律师唇枪舌剑,几任法官引经据典,对他们的结论,我不敢说三道四。但我知道,生育和养育,争夺一个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一旦上了法庭,就没有一个真正的赢家。“完胜”的贺绍强夫妇,很高姿态地向媒体表示,将来不会让贺梅忘记贝克夫妇的“好”。丢了职位的那位法官,一定后悔当初轻视了中国人,轻率地做出了决定。电视画面中,那对形容枯槁的“老美”,神情木纳,欲说无语。他们耗尽了资产,耗尽了精力,最终仍然失去了贺梅。也许最终他们也不会想到——他们做错了什么? 东西方文化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劈山救母、孟母三迁的典故,都能反映东方人的母爱至上。而西方人却不尽然,格林童话中,千方百计置白雪公主于死地的,正是她的生母。但这些似乎都不能解释,把三个月的孩子交给别人“暂时领养”,是什么样的一种心态。即便在最困难的时候,把贺梅送回国内,交给贺绍强的5个兄弟姐妹代养,未尝不是一个选择。可是,事情偏偏就是那样发生了。 无论是西方,或者是东方,养父母对孩子亲生父母的“戒备”和“抵触”,都是一摸一样的。贺梅妈妈对贝克夫妇的“怨”,从他们让小贺梅吃汉堡开始。后来,发展到探望贺梅时,骂贝克夫妇是“魔鬼”,被报警赶出屋门。又在贝克家门口举标语牌子,而被警方强制做“精神鉴定”。在超市偶遇,强行抱走贺梅发生冲突。等等这一切,贺梅妈妈一个“母爱”,就不用解释。但可怜的贝克夫妇,面对着“母爱”的种种骚扰,他们除了求助于警方,有什么更好的选择?他们最大的错误,似乎是诉诸了“法律”——他们老老实实地打这场官司,规规矩矩地输掉了一切。 贝克夫妇肯定没有料到,这场官司的最后演变,竟然变成了中美之间一场不对称的“超限战”——贺家和其强大的支持者,一张“亲情牌”出手,一切过失和漏洞都被抵消。他们行单影孤,财力不济,再不输官司,恐怕对不起所有观众!到了今天,贝克夫妇已经宣布破产,他们搬离了富人区,挤在租来的房子里。他们的经济条件和生活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也许这时,贺梅应该换一个环境。我没有留意到,贝克夫妇怎样解释他们为什么放弃了上诉,但那养母对贺梅的坚持,我从目光里读到了。 。。。。。。这一切已经过去了。生活在纯“老美”环境里8年的贺梅,也许会被带回中国,开始“每天都可以见到父母”的新生活。我们只有祝愿,她的明天将会更加美好。贺绍强夫妇和贝克夫妇,乃至贺绍强骚扰案的“受害者”,他们都是基督徒。他们相信基督,期待最后的“审判”。他们更应该相信,上帝对世人是公平的——失去贺梅的贺家,得到了众多公众的同情和支持,当他们领回贺梅的时候,他们必定失落一些东西。而那贝克夫妇,领回三个月大的贺梅起,逐渐地、不知不觉地失去了一切。但他们自始自终,没有减低一丁点儿,对贺梅的爱。 我想,贝克夫妇应该得到一点什么——至少是我,一个微不足道的百姓的,十分的,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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