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粥折腰的文人
(2009-02-11 19: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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粥,又称为“糜”、“水饭”、“稀饭”、“双弓”。据说是黄帝发明的,汉代许慎《说文解字》就有“黄帝初教作糜”的记载。
历代文人对粥都有很深的感情。
文人安贫乐道,要生存下去,这时候粥是最好的选择,不多的米,加上较多的水,可以填充饥饿的胃。所以,粥作为“碗中的贫民”,曾是贫穷的象征。
杜甫从不认为穷是丢人的事情,他从甘肃携一家老小千里迢迢来到成都后,曾随难民到大慈寺接受施粥。
范仲淹少时家贫,住在寺庙里发奋苦读。每天煮一锅稀粥,冷凝后分成四块,早晚各两块,以切碎的咸菜佐餐。这段食粥故事,已成励志佳话,激励后来的学子。
曹雪芹的祖父曹寅曾编有《粥品》一书,对粥很有研究,而曹雪芹在家境衰落以后,也和杜甫一样“举家食粥酒常赊”,阅尽人世沧桑、世态炎凉,只好把祖父品粥的经验带到《红楼梦》中,小说里的人物好像极少吃饭的,他们喝药、喝汤、喝粥的时候多,而且,什么人吃什么粥,好像有讲究,宝玉吃的是碧粳粥,他是锦衣玉食的公子哥,这粥当然是贡品玉田碧粳米熬的;黛玉吃燕窝粥,因为她娇贵虚弱,经常咳嗽,燕窝是名贵的补品,可以治虚劳咳嗽、咳血。贾母在元宵节的夜宴上要吃粥,凤姐忙说:“有预备的鸭子肉粥。”贾母却嫌太油,说:“我吃些清淡的吧!”老人家是非常懂得养生之道的,至于她自己吃不完的半碗“红稻米粥”,并不浪费,专门派人送给凤姐去吃,也算得上是一种“恩赐”吧。至于《红楼梦》中的丫环是否吃粥,曹雪芹的笔墨也有涉及,在第二十回,他写袭人遇到风寒,吃了药之后,身体发了汗,“觉得轻省了些,只吃些米汤静养”。不知是不是丫环们地位太低,连吃粥的资格也没有?
比曹雪芹稍晚的苏州文人沈三白,和曹雪芹的命运相似,生前寂寂无名,死后百余年暴得大名,他的《浮生六记》至今仍畅销不衰。书中有一段食粥的描写,特别能表现穷人的生活情趣。他的未婚妻是他舅舅的女儿,名芸,芸命苦,4岁丧父,10岁多一点,就做女红来养活全家了。一年冬天,沈三白夜送堂姐出嫁,回到芸家中,已是三更,正是饥肠辘辘之时,芸悄悄地拉拉他的袖子,把他带入闺房,将她藏了多时的暖粥奉上。沈三白正要举筷,芸的堂兄玉衡挤进来,对芸戏谑道:“我要吃粥你说‘吃完了’,原来是专门款待你的夫婿的啊!”弄得芸非常窘迫,急忙躲开。
原来,爱情可以装在一个小小的碗里来表达。这一粥一饭的恩情让沈三白念念不忘,两人婚后,诗酒唱和,百般恩爱。芸娘去世之时,他发出这样的悲叹:愿世间夫妻不至于反目成仇,但也不能过于恩爱。否则,一方撒手人寰,另一方是多么痛苦!
食粥可以达到最为经济的果腹效果。
被毛泽东称为“五四运动总司令”的陈独秀,早年为革命奔走,非常忙碌,一方面要物色革命同志,另一方面还要办报刊宣传革命。他先后办报刊数十种,编辑、排版、校对、邮寄,他都是亲自动手。时间紧凑,三餐吃粥,不以为苦,臭虫满被,也不以为脏。
现代作家钱歌川在青年时代也有一段以粥充饥的日子,他说那时抵御饥饿的妙法是:将房中的窗帘和门关得严严实实,在漆黑中蜷卧,再将两腿屈起来抵在肚皮上,睡了醒,醒了睡,到实在抗不过饿时,才起身将热水瓶里用一个铜板煮成的粥,倒在酒杯中吃,吃过几杯后,就精神振作起来。
粥很奇妙,穷也喝粥,富也食粥,它既是穷人的最佳选择,也是富人的美食和养生上品。历代帝后嫔妃以及达官显贵,用粥来调剂口味和平衡膳食的习惯由来已久。
晋代皇帝召儒生学者,谈经论道,用粥来款待他们;汉宣帝召集儒生诵读《楚辞》,“每一诵即与粥”,他是将粥作为奖品的;而唐穆宗也曾赐粥给白居易,《金銮记》载:“诗人白居易在翰林院做官时,才华出众,皇帝赐他‘防风粥’一瓯,食之口香七日”。
“防风粥”不过是取中药“防风”制成的药粥,可以防御感冒吧。但是,皇帝的粥就是不同,吃一碗,七天都不用刷牙了。至于清朝宫廷熬一锅腊八粥,要花费10万两银子,做一次粥,都能做出满汉全席般的铺张,这粥要是赏给老百姓,恐怕不敢吃,要天天供着了。
文人不少都是食粥族。
陆游甚至认为吃粥可以成仙,他在《食粥诗》中夸张道:“世人个个学长年,不悟长年在目前,我得宛丘平易法,只将食粥致神仙”。他活了85岁,在那个时代应该算是高寿了,应该说和他喜欢喝粥有点关系;美食家苏东坡品尝了用豆浆和无锡贡米熬的粥后,写诗云:“身心颠倒不自知,更知人间有真味”;明代诗人张方贤在他的《煮粥诗》中说:“莫言淡薄少滋味,淡薄之中滋味长”。
郑板桥对粥更是有独到体会,他在山东范县作知县时,曾写信给胞弟郑墨谈论喝粥的乐趣:“暇日咽碎米饼,煮糊涂粥,双手捧碗,缩颈而啜之。霜晨雪早,得此周身俱暖。嗟乎!嗟乎!吾其长为农夫以没世乎!”
郑板桥喝粥喝出了想当农夫的愿望,这恐怕是文人的通病吧。身在官场,向往田园,但是又有几人能受得了风吹日晒、躬耕陇亩的劳苦呢?像陶渊明那样“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干点锄草之类的轻体力活,就已相当不简单了。话又说回来,郑板桥当年清贫的生活,比起农夫来,恐怕也强不到哪里去。
袁枚爱粥,但从来没想过当农夫,他是具有“小资情调”的著名美食家,他所著的《随园食单》被奉为饕餮经典,那里面对粥更有权威的定论:“见水不见米,非粥也;见米不见水,非粥也。必使水米融洽,柔腻如一,而后谓之粥。”这理谁都想得到,但这话不是谁都能说得出。袁枚能品出煮粥的最高境界,自然对吃粥也挑剔得很,他说某一次去别人家里做客,那家的菜做得不错,只是粥做得不好,勉勉强强将粥咽下,回家后竟大病一场。
现代作家中,孙犁常年喝玉米粥,他对玉米粥的制作深有体会:“秋后,如果再加些菜叶、红薯、胡萝卜什么的,就更好吃了。冬天坐在暖炕上,两手捧碗,缩脖而啜之,确实像郑板桥说的,是人生一大享受。”女作家谌容也爱玉米粥,她说:“黄灿灿的玉米粥,比大米粥更具魅力,格外的香甜可口。”
梁实秋表面上说不太喜欢喝粥,因为在他的记忆里,粥总是与疾病形影不离。他《雅舍谈吃》表达了对粥的恐惧:“我不爱吃粥。小时候一生病就被迫喝粥。因此非常怕生病。”但实际上,他是喜欢粥的,他说母亲熬的粥特别香,“荷叶粥”、“菜粥”还是蛮好喝的。
真正对粥有意见的人,恐怕只有王蒙了,不过他是将粥升格成一种文化来批判的。在那篇曾引起广泛争议的《坚硬的稀粥》中,王蒙以第一人称讲述了一个家庭从断掉稀饭到回归稀饭的故事。“黄油面包摊生鸡蛋牛奶咖啡”的早餐让中老年人感到强烈不适,吃过之后,有人患了急性中毒性肠胃炎,有人便秘,有人患了肠梗阻,有人牙疼呕吐,无论如何,大家还是强烈向往咸菜稀饭。王蒙感叹道,稀粥太坚硬了,不管是牛奶面包、分灶而食、民主选举还是“唯厨艺论”,统统抵不过爷爷安排我们吃了几十年、从生下来吃到现在的咸菜稀饭!
其实,这粥哪里只有几十年,一不留神,中国人就“唏哩呼噜”喝了两三千年。
现在大都市里,即使是肯德基这样的快餐巨头,也不得不放下架子入乡随俗,在美式餐厅里卖起了中国粥。
一年夏天,我到某地旅游,看到两粥店门口的广告很有特色。
有一家是一幅对联。上联是“艰苦岁月想吃肉”,下联是“小康生活要喝粥”,而横批是“与食俱进”。
另一家的广告是一首诗,更显绝妙:粥品即人品,煲粥如处世。水至清则无鱼,粥至清则无味。数杯清水数杯米,半碗糊涂半碗仙。斯文慢火,羽扇纶巾,就这样煮沸整个江湖。
心想这多半是个文人办的粥店吧,用现在的时髦话说,店主应是一儒商吧。
于是就冲着这广告,进店消费。一边喝一碗清恬的苦瓜粥,一边品味着广告词。“粥品即人品,煲粥如处世”,大概是说煲粥要不急不缓,火到自然成,正如做事要不骄不躁,水到渠成;一碗稀粥,看似平静,其实已经历几个小时的文火煎熬,正如一位哲人,看似心如止水,其实已曾经沧海;稀粥绵软,入口即化,不与舌头为难,正像做人,要能屈能伸,与人方便,即是与己方便。
参透此理,也许可以理解历代文人为何对粥一往情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