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解分子史丹楠说 : “ 我们之中有不少成为我们当初想嫁的人 .”
读闭这样的金句 , 先是一怔 , 然后一直笑 , 一直笑 , 笑得眼泪掉下来 .
谁说不是 , 抬起头来看一看 , 友人们经过多年奋斗 , 真是要人有人 , 要才有才 , 收入稳定 , 言语幽默 , 涵养一流 , 外型又维持得好 , 整洁美观 , 苗条潇洒 , 顾家爱护朋友 , 烟酒赌全不来 , 如此人才 , 不正是我们少女时代想嫁的人吗 ?
求人不如求己 .
干脆上山修练 , 尊敬律师 ? 自己读法律 , 崇拜作家 ? 自己学写作 , 学成后 , 爱嫁什么人 , 不受附带条件影响 , 这才是真正的解放 , 真正的平等 .
年轻时大家老是慨叹好的对象难找 , 六十年代成长的女性还不懂得其实不必把终身幸福寄托在他人身上 , 踏入八十年代 , 才发觉只要做得更好 , 就不怕没有更好的伴侣 .
你不必揹我 , 我也不会成为你的负担 , 大家脚踏实地 , 往前走 .
杂感
喜欢亦舒的人生观, “求人不如求己”. “无需把终身幸福寄托在他人身上”. 亦既不要把自己的喜怒哀乐, 人生追求交与他人(或配偶)手上. 不仅在经济上争取独立, 在精神上的独立更为现实, 更为重要.
这里的独立不是绝对意义上的独立, 而是相对的独立. 很欣赏国外Partner这种关系, 很多人在一起几年, 甚至孩子都有几个了. 仍彼此互称Partner. 其实法律上同居三年就是事实婚姻, 责任和权利方面已等同与婚姻. Partner的称呼我理解无非是一种互相尊重互相合作关系的表达, 试图区分传统观念上丈夫与妻子所包含的意义. 比如大家是吃住家务的Partner, 子女教育Partner, Mortgage Partner, 娱乐消遣的Partner, 等等.
想想生意中的Partner, 大家为着赚钱这一共同目标, 协同合作, 以互相尊重欣赏为合作前提.
家庭中的Partner也是一样. 如果自己的情绪也要对方负责, 需要对方不断Entertain自己. 看对方的脸色而感到很委屈也是因为没有先把自己放在一个平等的位置. 潜意识觉得对方应象父母一样甜言蜜语地哄着自己, 容忍自己. 父母对孩子是无条件的爱和责任, 但配偶之间则是为着共同的目标互助合作的关系. 否则就是象亦舒所说的让别人揹着而成为别人的负担. 理想的婚姻应是大家脚踏实地, 一同往前走. 往一个方向走.
退一步讲, 即使大家不能往一个方向走. 至少还可以靠自己的一双手生活, 有自己的一双脚走自己想走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