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读起来方便,还是写成小题目。
(一)持枪者可以避免悲剧
关于华人买枪,我已经写过两篇长文了。今天再写一篇。
买枪的道理就不仔细讲了,只引用古人的一句话:“自古知兵非好战”。
在美华人与枪杀有关的例子里有五人死亡的卢刚杀人案、三人死亡的吴京华杀人案等大案。如果被卢刚杀死的四人里哪怕有一个人是持枪者(家里有枪),就不会发生卢刚杀人案了。道理很简单:越是持枪者,越对他人是否会杀人敏感。正因为他们不持枪,甚至反对或者鄙视持枪者,他们才对卢刚多次折腾而置若罔闻。玩枪的人,对他人的眼睛别说神色了就非常敏感,当看到卢刚怒不可遏的表情和眼神当即就会私下里开会。比如副校长或系主任里有一人是玩枪的,当即就发现卢刚想鱼死网破了,也就会告诉卢刚的导师别惹卢刚太过分,欺人太甚是要做出你我都被他杀掉的准备的,你准备好了吗?几人一商量,给卢刚找个工作那点小事实在是小菜一碟。
恰恰是因为他们当中没有一个是玩枪的,没有一个是打过猎的,也就没有养成看待对手眼神的习惯,也就对卢刚鱼死网破的眼神不当回事,或者说根本就没看出来,才导致的悲剧。那几个人即使不怕死,也绝不会想跟卢刚一个找工作都难的穷学生以命换命的。吴京华的案子亦如此。如果那两个印度人和那个女秘书三人中有一个是玩枪的,就当即会发现吴京华已经想鱼死网破了,就不能逼他到那一步了。他们三人没一个是玩枪的,也就不可能靠看吴京华的眼神就能发现吴京华要杀他们了。如果他们打过猎,便有了时时刻刻盯着猎物的本能,也就自然能看出吴京华被逼到以死抗争的地步了。正因为他们自己不玩枪,他们也就没有用枪争取公平的心理,便以己度人,以为对方也不会用枪来实现公平。
这类事发生在民主党尤其是大学等“精英”为主的地方比较普遍,而发生在红脖子们的地盘则较少。在美国,你如果走遍天南海北,你就会发现越是红脖子的地盘大家越懂得礼貌,因为都是玩枪的,你不可能没事找死故意惹人难受的。
凡是认识润涛阎的都记得,只要我看到华人的孩子是男孩,我就会告诉男孩们长大后去打猎。我很小的时候我爷爷就带我去打猎,我还以为他想让我帮忙打到野兔吃兔肉打到狐狸卖狐狸皮呢。后来他告诉我,男子汉生下来就是要准备打天下的,即使没机会也要有准备万一社会乱了便可自卫,而且养成察言观色的天然本领。要知道,猎物是非常精灵的,有时疯狗比恶狼都可怕呢。如果你害怕了,极可能会被疯狗咬到。你不怕,反而会令它止步。这些都是锻炼出来的。正反两方面的素质都是逐步培养出来的。
(二)美国排华法案与华人男人形象因素
润涛阎的旧作里论述了美国排华法案的形成过程,今天只强调一点:在排华法案被成为法案之前,有数以千计的华人平白无故被杀,而华人也不买枪报复。这实在令美国人恐惧,因为这样的民族习性如果蔓延开来或这样的人有了很多后代或新移民而使得美国的“鹰”“狼”文化变成了软弱可欺的羊文化,对美国的未来是不堪设想的。这是排华法案能被白人一致认可的根本原因。而那些口头上的说法只不过是冠冕堂皇的借口而已。
美国白人的血性特征,最瞧不起的是懦弱者,被称为撸射。而在中国的传统文化里,(Loser)翻译成撸射是合理的,而翻译成“失败者”则与传统文化不沾边。因为中国的传统文化认为,失败乃成功之母。今天阶下囚,明天座上宾。Loser翻译成失败者也是不符合原意的。鹰文化认为,Loser是因为懦弱缺乏勇气而导致的失败。如果用音译撸射,则更符合中国的传统文化。
有一位华人历史学者告诉我,马可波罗到中国时看到那些穷人卖苦力到了当牛做马地步,也还是挣不到娶老婆的钱,也不够去嫖娼的。便问他们如何解决性需求。他们告诉他:撸射。马可波罗的中文很差,而蒙古语特别好,便注音Loser以表示撸射。就是娶不上老婆又没钱嫖娼的可怜人。西方人便把Loser传开,意思是最无能的懦弱者(中文里的撸射一族)。
我对他的解释只能是哈哈大笑,虽然我不能驳倒他。然而,西方人把Loser看低到比moron(中文里的傻逼)还不如的地步,是与其鹰文化、狼文化有关的。而中国的传统文化,傻,要比懦弱者更被人看低。懦弱者可能是韬光养晦、卧薪尝胆,说不定哪天就一鸣惊人鸡窝里出个金凤凰呢。
在美国短短的历史上,唯有华人被以法律形式定为被排挤被歧视的种族。而华人女人在美国人眼里的形象则好很多。美国男人不会以娶了华女而自卑,但美国女人要承受巨大心理压力才能跟华男结婚,因为华男的懦弱形象通过好莱坞的电影影响而被误导到了极端的地步。在美国的历史上,华男缺乏鹰与狼的特征,也与“好铁不打钉、好男不当兵”的传统文化有关。“好死不如赖活着”、“别给别人作嫁衣”等传统文化是熏陶不出个人英雄情结的。
当华人把一个受过警察训练而听到脚步声就拿不住枪而走火的菜鸟梁警官当成英雄而为他大张旗鼓游行示威生怕别人不知道时,美国人一定再次加深了对华男形象的误解。倒是华女,比如一人面对三个持枪抢匪时临危不惧,杀死了一个吓跑了两个的福建女豪杰(她叫陈凤珠),给华人的形象加分不少。然而,只是给华女加分而已。如果倒过来,梁警官是华女,而杀了一个吓跑两个的陈凤珠是华男,那华男的形象就有所改观了。别抱怨在美国不怎么懂英文的华女外嫁很容易,而华男英语再流利也很少有外娶的不公平了,看看梁警官,再看看陈凤珠,个人形象对群体的影响是巨大的。人家由于政治正确不能公开说出来而已。
(三)在美国,现在黑人地位比华男高的原因
早期的华男与当奴隶的黑人境况差不多,美国黑人在白人眼里彻底翻身是在鲍威尔当上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之后。而且赶上了海湾战争,鲍威尔是海湾战争的直接策划者与指挥者。虽然美国总统是三军统帅,但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才是军事战争时的具体指挥者。老布什担心美国大兵阵亡过多而影响他的连任,便下令撤军。鲍威尔跟老布什据理力争,阐述美军此时可以直捣黄龙,生擒萨达姆,因为萨达姆的军人都不为萨达姆拼命。老布什是错的,而鲍威尔是对的,所以,美国人都清楚老布什是为了个人的总统位子着想,而鲍威尔则是为美国国家利益着想。老布什败选时,鲍威尔的名声如日中天。从此,美国白人对黑人刮目相看。内心里不再歧视黑人了。后来还把奥巴马送往白宫,都是鲍威尔开的头。
华男,被中国人称为小中男,纷纷到藤校前厮杀,而很少去西点军校、美国陆军军事学院、美国陆军军事指挥与参谋学院、美国海军学院、美国空军学院前排队。如果华男里也出几个将军,别说鲍威尔那级别的,就是中将级别的,华男的形象就会彻底改观。
(四)华男地位的上升与黑人的民权运动
虽然排华法案在1943年由于蒋介石与美国共同抗击德意日,组成反法西斯联盟而被取消,但华人真正能走出被公开歧视是在上世纪六十年代的美国民权运动后。华人是民权运动的直接受惠者,虽然华男没参与黑人的民权运动。有了民权运动奠基逐步建立起来的政治正确,华男才走出被公开歧视的深渊。华人不感谢黑人的民权运动倒也罢了,还有不少人骨子里歧视黑人和墨西哥移民。还莫名其妙地反对起政治正确来了。
诚然,历史走出了公开种族歧视的那一步,回去是不大可能的。但恩将仇报不说,就算政治正确是乌龟壳,压得大家都透不过气来,那你需要想想:大家都顶着个乌龟壳,谁也不舒服,可如果都摘掉乌龟壳后一旦发生社会动乱,少数人靠什么维护自己的权益甚至性命?
答案是有的,那就是美国开国元勋之一的杰弗逊给我们留下的最后的保护伞---枪。洛杉矶黑人暴动时,黑人被警察殴打而引发的暴乱与韩国人无关,但黑人一些暴徒趁机去杀去抢韩国人,他们没想到韩国人人人有枪,黑人兄弟没占到便宜。
然而,华人竟然也有不少人反对拥枪权。
值得华人骄傲的是:人均政治捐款在美华人是美国第二大政治捐款民族。
小结:
1.再次呼吁华人买枪。美国人平均每人每年在靶场消耗掉的子弹高达2000多发。作为少数民族,华人至少也要达到这个数字才合理。
2.小中男纷纷弃藤校而去报考军事院校,很快就有一批二代华男将军出来,到那天,华男的形象与地位才能彻底改观。与黑人的奋争历史相同,出一个鲍威尔在先,才能出一个奥巴马总统。犹太人厉害不?占领着美国的金融领域、医学与科学领域、宣传领域(包括主要媒体与好莱坞),但没有占据军事领域,就出不了总统。得先出上将里的上将(鲍威尔主持军事会议时听他训话的都是上将)。在鹰文化、狼文化里,枪杆子比笔杆子重要得多。何况华人取代犹太人的地位是天方夜谭。唯一的途径是走军事路线。军事院校里有足够多的华男,水涨船高,将军队伍就出来了。
3.在眼下美国军队里华人连一个将军都没有的情况下,政治正确是唯一能保护少数族裔的乌龟壳。别为了点眼前利益就放弃自己最后的保护伞。
4.小中男要练习打猎,要建立鹰文化与狼文化的个人英雄主义情结;要彻底与第一代移民父母所秉持的羊文化决裂;要以进入军事院校为自豪,别拿藤校当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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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先生的话使我想起了70年代初,我的一位数学老师
说的:麦克阿瑟听说美国政府要放钱学森回中国,说钱学森
顶1个师的兵力,应该枪毙他。
美国人眼里
中国人说
加拿大人认为
很有趣的思维。
“本人確實加強自己的個人英雄主義情結,因為本人知道警察沒有憲法規定的保護具體個人及其家人的義務(https://en.wikipedia.org/wiki/Warren_v._District_of_Columbia)。”
这个例子的确很典型。从判决的曲折过程来看,我觉得法官们还是理智战胜情感。从情感上而言,至少一部分法官是想要惩罚那几个警察的。但是从理智上而言,却不能开这样的先例,否则警察很容易被告,其结果就没人想当警察,社会更加不安全。
从这个例子也可以看出社会的复杂性和不完美。警察总的来说还是会保护大家的,只是有的时候他们做的不会很到位。所以适度地提升自己的自卫能力还是有必要的。不过也没有必要太强调自卫能力。这就和买保险一样,不买不好,买太多也没有必要。就我个人在美国十多年的经历而言,我还没有遇到一次需要自卫的情形。为以防万一,对于一般人而言,或许能够自如的开枪大概就可以了吧。
“但不會不拿藤校當回事(要把任何一所正規大學當回事)。”
非常赞同。其实还是要看子女的品性。如果是合适当兵的,鼓励他们去当兵;如果合适做其他事情的,鼓励他们去做其他事情。只要不固执地认为当兵不如当科学家、医生、律师、老板和政府官员就可以了。要是真的能够当上将军,那的确是很好的事情。
梁慎勤 2016-11-27 14:46:47 回複 悄悄話 “1.再次呼籲華人買槍。美國人平均每人每年在靶場消耗掉的子彈高達2000多發。作為少數民族,華人至少也要達到這個數字才合理。”
您是否自己能夠每年去靶場打2000發?您是否會要求你的家人親戚朋友都去這樣做?您是否會會在聚會上經常鼓勵大家去這樣做?
***本人平均每週在靶場上消耗100發手槍子彈,100發步槍子彈,和數十發散彈槍子彈。每年多少發,您自個兒做算術吧。
“2.小中男紛紛棄藤校而去報考軍事院校,很快就有一批二代華男將軍出來,到那天,華男的形象與地位才能徹底改觀。與黑人的奮爭曆史相同,出一個鮑威爾在先,才能出一個奧巴馬總統。猶太人厲害不?占領著美國的金融領域、醫學與科學領域、宣傳領域(包括主要媒體與好萊塢),但沒有占據軍事領域,就出不了總統。得先出上將裏的上將(鮑威爾主持軍事會議時聽他訓話的都是上將)。在鷹文化、狼文化裏,槍杆子比筆杆子重要得多。何況華人取代猶太人的地位是天方夜譚。唯一的途徑是走軍事路線。軍事院校裏有足夠多的華男,水漲船高,將軍隊伍就出來了。”
你是否會勸你的後代紛紛從軍,如果你覺得他們可以成為一個合格的軍人的說話。
***本人會引導(但不強迫)女兒進軍校。女兒三歲,已經開始老爸我在後院學打(氣)槍了。當然是我跟她一起扣扳機。
“3.在眼下美國軍隊裏華人連一個將軍都沒有的情況下,政治正確是唯一能保護少數族裔的烏龜殼。別為了點眼前利益就放棄自己最後的保護傘。”
您投票給希拉裏的確是踐行了您的這個見解。好。
***這條本人跟老閻有不同意見,所以不回覆。
“4.小中男要練習打獵,要建立鷹文化與狼文化的個人英雄主義情結;要徹底與第一代移民父母所秉持的羊文化決裂;要以進入軍事院校為自豪,別拿藤校當回事。”
您是否會著意去培養您後代的個人英雄主義情結,讓他們以進入軍事院校為自豪,不拿藤校當回事?您是否正在培養或者加強自己的個人英雄主義情結。
***本人絕對會著意去培養女兒的個人英雄主義情結,讓她以進入軍事院校為自豪,但不會不拿藤校當回事(要把任何一所正規大學當回事)。本人確實加強自己的個人英雄主義情結,因為本人知道警察沒有憲法規定的保護具體個人及其家人的義務(https://en.wikipedia.org/wiki/Warren_v._District_of_Columbia)。I am on my own.
阎先生的扔手榴弹趣闻描写的很真实。前些年听一个室友说过,他在看着新兵投手雷时最怕的就是学员拉开针环后不把手雷扔出去。每次在学员扔手雷前,教官会再问学员一遍“你知道自己要干什麽吗?你确定你能干吗?不许在这里自杀!”。美军基本上用不到手雷了,投掷类的训练基本上没有,即使新兵也不训练投掷手雷,但是每个人要到小山上扔两个手雷,大概是为了消灭库存弹药。
另外,润涛阎不需要练枪了。想起一个故事。我孤陋寡闻,生长在农村的缘故,直到来美国看到中国队奥运第一个金牌是射击,我大脑轰的一下,奥运竟然还有射击比赛!早知道我应该去拿冠军的。我用步枪打下大树上的小鸟,有证人,而且是三个证人现在都活着呢。在中国的鸟特别眼尖,怕人,弹弓把它们吓得太厉害了。民兵训练打靶时,我还干过躺着打滚的事,打一个滚开一枪,打了八个滚,八个十环。这些证人还活着,可以给我作证。打枪,手不能抖。当年我在做DNA测序时,用手点样,那时还没有机械化,靠人工把3微升DNA样品用Pipettor点入,我从不用两只手,就用右手一只手。其他人都看着不可思议,他们必须用左手托着右手才能把跟针头差不多细的Pipettor tip 放入密密麻麻的细槽中。手必须不抖才行。不仅仅需要左右前后丝毫不差,深度也非常重要。在显微镜下看,你拿着针是否发抖,一下子就可看出人与人比那是天渊之别。打枪也一样,举起来一点不抖才能打得准。
但我不能投手榴弹,投不远,我第一次投真手榴弹差点出人命。在高中时体育考试需要投假手榴弹一项,我考试刚刚及格。按理说如果及格了,投真的手榴弹就没有危险了。大家说我大意了,其实不是。我是看南征北战、地道战里先拉弦,等一会再投,就有样学样。还有一个镜头是敌人的手榴弹投过来后捡起来扔过去炸死了敌人。那时候不知道是骗人的电影。我就先拉了弦,等了一下再投出去的。手榴弹一出手我身边的民兵连长立刻拉我卧倒,我才捡了一条命。因为我们是在一棵杨树下面,杨树枝条被炸断了,叶子也哗啦啦往下飘,手榴弹弹片在耳边嗖嗖地响。我和民兵连长没受伤。其他人躲在大树后面没危险。从此,民兵连长再也不许我投手榴弹了,只能打靶。我投的太近了,先拉弦等会再投是错的,手榴弹可能在空中就爆炸了,如果投的力量大点,速度快点,也许好些。民兵连长没仔细看我的操作。大家都是把弦上的铁圈挂在手指头上,拉断时手榴弹已经甩出去了。我到的晚,民兵连长已经示范完了,他以为我肯定不用他教就会的。我没见过真手榴弹呢,体育那假手榴弹根本就没弦。我就是按照电影里的镜头搞。他们都说我命大,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我一直感恩民兵连长,我回老家亲自去看他好几次呢。他当即拉我卧倒,救命之恩啊,想起来就后怕。他更害怕,他不知道我拉了弦还等着,不扔出去,他误以为我想自杀还拉他个垫背的,他说当时他就傻了。原来电影里手榴弹投出去被对方捡起再扔回去,那么长时间才炸,是骗人的。电影是骗人的毫无疑问,但里边的投手榴弹技术也是骗人的,绝对出乎我的预料。我认为文革期间造的手榴弹有的不合格也是可能的原因。
多参与对抗性体育运动,当某一天在某个径类项目决赛场上,在黑压压一片的赛手中出现了若干个黄白肤色的人时候;多参与娱乐业活动,当某一天在格莱美奥斯卡颁现场时出现了若干个黄白肤色的人颁奖与领奖的时候。当华人在这两个美国最大的产业展现实力的时候,华人总统的产生也就不远了。
小中男是应该当兵经历一些军事训练,掌握一些保护自己的基本技术。是否去军校成为职业军人?还是去腾校好。军队中,strong要远重要于smart,小中男用自身的短去搏其它族裔的长很难。美国是一个尊重军人的社会,但是军与政是严格分开的。从二战前至今,陆军,陆战队,海军,德裔将官占了大多数比例,总统又有哪几位是德裔的?二战时美陆军中有一个日裔营,他们极其善战勇猛,在二战中这个营付出了惨重的伤亡,但是今天有几个人听说过这个日裔营?就连在军中,美国人都不愿意提这个营在战争中的勇猛。
鲍威尔成为联席会议主席是必须的。黑人在军中的比例远高于在总人口的比例,某些工种黑人士兵的比例甚至过了半数。所以在那常年都是一片白乎乎的将官中出现一个黑人联席主席是必须的。
射击只是射击,带不来血性与英雄情结。原因很简单,射击是最轻松的运动,除非射手中百分之一都不到的人能进行的专业狙击手训练。多进行对抗式搏击竞技训练吧,那些能带来血性与英雄情结。
“华盛顿DC曾经做过试验:剥夺公民的持枪权,结果是:死人案件增加了而非减少了。后来才不得不恢复持枪权。”
我的猜想是:剥夺公民的持枪权,结果是,短期来看死人案件可能会增加,因为好人把枪上交了但坏人没有。但长期来看,非法枪支会减少,所以死人案件会减少,不过强者欺负弱者的事件会增加(东方国家的现状就是如此)。
您是否自己能够每年去靶场打2000发?您是否会要求你的家人亲戚朋友都去这样做?您是否会会在聚会上经常鼓励大家去这样做?
“2.小中男纷纷弃藤校而去报考军事院校,很快就有一批二代华男将军出来,到那天,华男的形象与地位才能彻底改观。与黑人的奋争历史相同,出一个鲍威尔在先,才能出一个奥巴马总统。犹太人厉害不?占领着美国的金融领域、医学与科学领域、宣传领域(包括主要媒体与好莱坞),但没有占据军事领域,就出不了总统。得先出上将里的上将(鲍威尔主持军事会议时听他训话的都是上将)。在鹰文化、狼文化里,枪杆子比笔杆子重要得多。何况华人取代犹太人的地位是天方夜谭。唯一的途径是走军事路线。军事院校里有足够多的华男,水涨船高,将军队伍就出来了。”
你是否会劝你的后代纷纷从军,如果你觉得他们可以成为一个合格的军人的说话。
“3.在眼下美国军队里华人连一个将军都没有的情况下,政治正确是唯一能保护少数族裔的乌龟壳。别为了点眼前利益就放弃自己最后的保护伞。”
您投票给希拉里的确是践行了您的这个见解。好。
“4.小中男要练习打猎,要建立鹰文化与狼文化的个人英雄主义情结;要彻底与第一代移民父母所秉持的羊文化决裂;要以进入军事院校为自豪,别拿藤校当回事。”
您是否会着意去培养您后代的个人英雄主义情结,让他们以进入军事院校为自豪,不拿藤校当回事?您是否正在培养或者加强自己的个人英雄主义情结。
我的一个基本意见是:许多的讨论都只是讨论而已,没有几个人会认真践行口头上的理论。支持润涛阎的说法的人,最好多去打靶打猎,并且要带上小孩子,不断向他们宣扬个人英雄主义。而后再来分享各自的心得体会。我觉得润涛阎提出了一个指导性意见,很好。但是证明这个意见的好坏,主要看实践。
----- 顺便说一句
“华盛顿DC曾经做过试验:剥夺公民的持枪权,结果是:死人案件增加了而非减少了。后来才不得不恢复持枪权。”
不知这个实验的出处在哪?我的工作涉及统计。我倒真想检查一下这个统计是否有效。凭我有限的经验,我觉得这个实验结果一定是很成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关于枪的随机试验是很不容易做的,很多因素很难控制,最后的结果就是结果会很不准确,甚至是相反的。
看到留言里有人说在处理事情时看对方眼色去决定自己做什麽。挺奇怪的,民主社会有自我纠错机制的,你作的决定对方如果不同意,他有很多地方是可以appeal的,用不着那麽怕怕的吧。你说的可能是妥协,美国就是个处处讲妥协的社会,别看法律规定能堆成山,可是很多地方没有明文规定应该怎样做,完全是双方按习惯行事。也可能是在强力部门工作过些年头,各种凶蛮屌的眼神见的多了,从没因为对方的神态影响我的决定。如果你显出不要命的神态我就让步,这种社会就可笑了,这种怕横人的想法主要发生在个体弱小的群体。那些没能评级,不能涨工资,被解雇,这些自己觉得受到了不公平对待就持枪杀人的人,只能说明他们不配拥有合法持枪的权利,他们根本就不明白合法持枪是为了什麽,至于他们杀人与是否有枪是没关系的。这些人觉得他们没法继续生活下去要杀人出气,就是禁枪他也会想法搞到枪,或者车撞投毒飞刀板砖。统计数据说明犯罪率与禁枪与否没有关系,也就是说用枪犯罪的人在禁枪的社会里也会用其它手段犯罪。
芝加哥必须严管枪支,那里不明白在什麽情况下才应该使用枪械的人太多。至于实际效果吗,没什麽用,因为芝加哥对周围地区是开放的,可以很简单的把各种枪支带到芝加哥。在芝加哥坏人可以随时搞到枪,但是芝加哥严管枪支的规定使坏人要冒着枪被发现的风险以及其后的惩罚。
哈哈! 拥抢到你这里成了”抢(钱)可比挣(钱)快多了“ 。 让我想起这篇,在庄子里找了半天也没找到,最后在列子里找到了。卖弄一下。
“齐之国氏大富,宋之向氏大贫,自宋之齐请其术,国氏告之曰:“吾善为盗,始吾为盗也,一年而给,二年而足,三年大穰,自此以往,施及州闾。”向氏大喜,喻其为盗之言,而不喻其为盗之道,遂逾桓凿室,手目所及亡不探也,未及时以赃获罪,没其居之财。向氏以国氏之谬己也,往而怨之。国氏曰:“若为盗若何?”向氏言其状。国氏曰:“嘻,若失为盗之道至此乎!今将告若矣。吾闻天有时,地有利,吾盗天地之时利、云雨之滂润、山泽之产育。以生吾禾,殖吾稼,筑吾桓,建吾舍;陆盗禽兽,水盗鱼鳖,亡非盗也。夫禾稼、土木、禽兽、鱼鳖,皆天之所生,岂吾之所有?然吾盗天而亡殃。夫金玉珍宝、谷帛财货,人之所聚,岂天之所与?若盗之而获罪,孰怨哉? (《列子·天瑞》)
下面是我的评论。
润涛阎的文章我一向比较喜欢,三观接近,文笔幽默。上次好像为了挺梁争论过,他的立场还是和此文里提到的要和黑人捆绑争取权利,我的立场是我们和黑人白人平等,不分肤色看问题。第一次看到他拥枪文章,以前看过他很多推崇体育教育的文章,深以为然。谁有他微信?
就我的体验,整体来说,高校的风险和危机管理不如公司,小公司的风险和危机管理不如大公司。
小公司财力人力有限,风险和危机管理更注重于”财政“。 当然,大公司也不是每个部门的风险和危机管理都好。
其实很多广泛争议的东西只能”两害相权取其轻“, 如拥枪和禁抢,转基因,替代能源的政策,AA制。。。
我们这里有个年轻点的”外聘“专家,去年考评不及格,今年夫妻又多了个小孩,家里事更多了,今年考评又要不及格,如果真不及格,工作可能就没有了。他的眼神明显处于焦虑和忧郁的状态,眼珠外凸,形成中国人常说的“三白眼”。讨论他的考评时,我坚持给他”有条件及格“,他工作算是保住了。
其他人对我在这件事的倔强不理解。会上没法明说,会后给个别人点明,”两害相权取其轻“是对公司最有利的选择。这属于公司的风险或危机管理的范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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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恰是因为他们当中没有一个是玩枪的,没有一个是打过猎的,也就没有养成看待对手眼神的习惯,也就对卢刚鱼死网破的眼神不当回事,或者说根本就没看出来,才导致的悲剧。"
結論:壞人隨時能搞到槍,而好人卻失去了自衛能力。
其实姚明和易建联有为中国男人出人头地最好机会,可惜他们的表现正好坐实了外人对中国人的看法。有成千上万见证人,有裁判,有队友出头帮助,仍然是羊羊羊。我们在美国的汉人你要是不敢出手如果碰上了也要当个证人行不行,那些华人律师能不能为在美国见义勇为,正当防卫的中国人提供平价服务。我们这一代是不行了,喝多了太多的中国浆糊文化。
越是玩枪的,越是小心别逼手下人或邻居或竞争对手到走投无路地步,因为他们时刻想着对手被逼急了会开枪鱼死网破。我文章里说得很清楚,卢刚多次找系主任甚至校长办公室闹,如果他们当中有一个人是玩枪的,一看卢刚的眼神就知道他要拼命了,也就会跟卢刚导师谈别欺人太甚,事情就不会走到死五人的悲惨地步。吴京华也一样。被他们俩杀的那些人要是有一个是玩枪的红脖子,悲剧就会避免。阿拉巴马州大学一个哈佛毕业的女教授枪杀了三个同事教授,就因为不给她叹牛,反复多次都不给她通过。那几个教授要是有一个是玩枪的,就会盯着她的表情,也就不会酿成三人被杀一人坐牢的悲剧。不就是一个叹牛吗?诺贝尔奖又如何?跟三条命比,都是浮云。如果说那三个被杀了的教授是“不怕死也要捍卫叹牛标准”,那当然值得称赞,可他们的家属都没有一人知道他们已经做好了死的准备了。表明他们并不是明知道死也不给她叹牛。等于误判。之所以误判,是因为知识分子藐视持枪的。其实他们并非真的知识分子,论知识,跟给公民持枪权的杰弗逊比差天上去了。都是无知的知识分子而已。现在反对拥枪权的,也都是这类所谓的知识分子,其实是无知分子。就知道自己领域里那点知识而自以为是。
下面的几句话是我有些较真了,打扰了。
很少有人能在神态中显露血性杀气,这种血性杀气是常年高强度带有危险性的对抗式身体训练所积累行成的,只有那些常年徒手搏击者,冷兵器杀手,某些特种作战成员,和部份径类项目运动员才会有的。一个普通的杀人犯,哪怕杀过若干人,他也不会有血性杀气,他有的只是一种戾气。
具體法律各州可能有些不同,但也大同小異。“life in imminent danger” 是個很難說明白的情況。你在大街上,幾乎是只要你拔槍,你就會進監獄。除非你能證明 “your life, or life of someone near you, is in imminent danger”。如果你拔槍卻沒有開槍,而且沒人受到傷害,你肯定進監獄。這裡是有罪推定。如果你在家,有人闖入,一般來說你可以開槍。但是如果入侵者看到你有槍,轉身逃跑了,你不能追殺出去。在大多數州,你不能用致命武力保護你的財產。如果有人想從妳的後院偷割草機,你絕不能在陽台上拿AR15 朝他開槍。
有興趣玩槍的朋友請一定你們州關於槍枝的法律。你的手機裡一定要有幾個刑事律師的電話。不定哪天你就用上他們的服務了。
我每星期100發手槍子彈,100發步槍子彈,數十發散彈槍(12 gauge)子彈。:)
玩枪的必然清楚什么时候会对他人开枪,什么程度是自己忍耐的底线,也就在遇到他人不满时产生天然的判断:如果我是对方被气到这等地步会不会开杀?这是没玩过枪的人不会想到的,而玩枪的人必然想到的。看对方的眼神就能判断出如果是自己,会不会开枪;而不玩枪的人自然想不到到什么地步才开枪的事。
这里说的是美国宪法赋予公民持枪权下的玩枪,就是当社会、法律都不能给你公平的时候,你可以用枪来实现。这与当兵听从指挥的打仗或军训的玩枪不是一个概念。在军队里,你没有权力也没有必要思考什么时候该开枪杀人,而是听从命令。而在美国的公民持枪的玩枪,则是另外的含义,是你自己思考什么时候要用枪来维护自己的尊严。前年奥巴马提出控枪,德州州长立刻公开讲,德州不会认同奥巴马的控枪言论,想收回人民手里的枪?希望你奥巴马自己来德州收!意思非常清楚:你奥巴马敢来收枪,我们就杀死你。
所以,只有玩枪的人才会想到不能把手下人或对手逼到动枪的地步。如何判断手下人或对手到了动枪杀人地步?说话时看对方的眼神就可知道了。而不玩枪的人根本想不到对手或手下人什么时候会杀人。这么简单的逻辑竟然有那么多的人听不懂。我们真的生活在同一个地球上?是不是我不应该写博文了?还是干脆关掉评论?
华人的文化不象是羊文化,应该是一种奴文化。两者的区别应该是奴文化中的各级奴头对待下面奴民比奴主对待奴民还要严酷的多,奴民们只要在奴主或奴头的带领下从事某件事情就会变得极有血性,奴民之间处理事也是很有血性的,动辄拳脚相向。朝鲜战争(抛开对错)在那样艰难的条件下打了两年就充分显示了华人的血性。谁说韩国人在暴乱时持枪护卫自己的商铺就是有血性,那是表面的,其实他们只是好武但不善武,不堪一击。日朝战争,朝鲜战争等等,韩国从来都是大规模溃败逃跑,连个象模样的阻击战都拿不出来。华人是有血性的,但是因为奴文化,只知对势力强的极尽腭虞奉承,对比自己弱的厉声色。华人之间的非常无序,华人自身强大的传统文化与欧美文化隔隔不入,再加上中国是亚州仅有的三个从没被西方列强殖民过的国家之一,这些引起了美国的排华法案的形成。
梁警官事件中,梁唯一的过错是没能在第一时间帮助救治伤员。在那种治安极其不好的地区,黑暗的楼道里,在没有防弹衣的情况下,听到响动引发紧张而导致枪支走火,是不能就此说梁没有临危不惧的心理素质。在警察军队这些强力部门里,因为各种压力而产生的误射是比较普遍的。在伊拉克与阿富汗的街头迅逻的时候,经常会有一些军人莫名其的开枪,(大多数的时候没有伤到人),而事后调查时大家都是往外推责任强调各种原因,每个人都是在为自己开托。在美国警察军队中华人的比例极小,他们面对的压力要更大一些。在军队擦枪时走火完全是个人的极其疏忽造成的,因为外出任务归来后至少要经过两次检查枪中无弹后才会到擦枪的环节,而梁警官是在危险环境中的走火,两种走火之间无可比性。
在您以前的文章里提到过国内来美自驾游车祸四死一事,我认为在道理上我们可以遣责华人的不守规则,但是就那件具体事上我们还是不要过份的自我批评。在55哩时速的路上,一个中巴把另一辆Van撞的支离破碎,我第一想到的就是中巴超速了。就算它没超速,商业驾照的驾驶员有一条重要的考核标准就是要如何避免事故发生。意思就是在这种不是封闭的公路上看到前方有路口的牌子就要减速,通常减速至低过限速10哩(在这条路上商用车过路口时应该是45哩),并且要假设横穿路口的车没有停车,作好安全刹车的准备。如果当时那个中巴车的司机作到了商业驾驶规范要求,他的车不会把VAN撞成那样的,也不会造成四死的惨剧。
当年李光耀告诉老邓脱贫之法是人家干啥你干啥,和怎么说和主义无关。基本对了。
亚裔要全面西化。小孩子要从体育开始。从体育开始。团体体育运动是解决问题的办法之一。
老阎提出不断培养狼鹰文化品格是非常正确的, 但是我所看到新移民大都是HBW所说的“华人的核心意识里只有两个种族 - 穷人和富人。” 新一代发财致富的意识异常强烈, 但追求平等自由的意识连老一辈都不如, 更不用说献身这样的事业了。
另外,HBW 所言关于种族歧视有各类模型,华人的看法与白人或者其它人种是不一样的。
我总是觉得意识基因是通过生理基因遗传的。
中国女人却不这样,为什么勇敢的中性化的女性生养出的男孩子会这样loser,看来教育里普遍缺少了对他们血性的期待!
"小中男要練習打獵,要建立鷹文化與狼文化的個人英雄主義情結",看不出來這是啥邏輯,買支槍打打靶不算個事啊,怎麽一下子就整個族裔就變強大了?老閻生長在毛時代的中國農村(你自己寫過成分高)從小就學打獵,你爸就是縣武裝部長也沒有這麽方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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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特别是靠山近林的地方有自造的土枪很常见,我们老家叫钢沙枪。
理解歪了吧.
中国自古就是尚武的民族,其实中国人是很喜欢造反作乱的,西方人则很守规矩,胆子很小。君不见很多被抓到的偷猎和盗猎以及乱钓保护渔的都是中国人么?
亚裔小孩要从运动特别是集体运动开始。3-4岁开始学游泳。6-8岁一定要Hign performance Club.
运动好才受各民族种族尊敬,然后才能谈军校。军校是最正确的选择。你看英国皇家孩子,多去军队。
抢可比挣快多了。
不过现实中的老钟小中都是 HBW 描述的那样。
第一代是半路出家,赶不上趟也就算了。
第2代后还是那样娘,这就不是客观原因了。
也许下一代华人想法不一样的就多起来了呢。只要父母别干预就好很多。
我的旧作里提到了美国第一个华人军官对美国人眼里华人的影响。
华人里的军校毕业生与藤校毕业生一直不成比例。
1910年出生,美军最早的一位华裔将军,参加过太平洋战役。1959年10月以海军少将军衔退役,之后被任命为夏威夷农业部主管,1979年7月逝世。
有一艘以他名字命名的宙斯盾驱逐舰——“钟云号”宙斯盾导弹驱逐舰,2004年下水。
陆军少将傅履仁
1934年9月12日出生于北京,祖上为满族正红旗人,其父曾为美驻华大使司徒雷登的私人秘书。他1950年移居美国,1960年获得博士学位后即在美国陆军服役。1984年为准将,1990年晋升为少将,第二年即任陆军军法总监。退役后,他任麦道中国公司总裁、波音中国公司执行副总裁等职。2010年于马里兰州去世。
海军少将钱勇杰
祖籍浙江宁波,1932年生于上海,随父母迁入美国,1956年,他从弗吉尼亚州威廉斯及玛利大学毕业后,即投身美国海军。30多年来,他一直担任舰长,曾率舰驻守夏威夷、越南、波斯湾等海域。1982年提升为少将。
空军少将刘国英
1924年出生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奥克兰市,祖籍广东中山市。1943年应征服兵役,曾随陈纳德将军的“飞虎队”辗转于成都、西安、柳州等地。他经历多次战役,屡立战功,深受陈纳德将军好评,获得多枚奖章,并从少尉晋升为少校。战后,他退役,入加州柏克莱大学深造。毕业后,又重返空军,一直从事后勤工作,后晋升为少将,调入美国空军后勤司令部,负责向世界各地美国空军基地提供飞机、导弹、通讯设施的补给工作。
陆军少将林耀平
祖籍上海,随父母移居美国。后来攻读医学,获医学博士后,曾担任华盛顿州健康服务诊所主任,被授予少将军衔,后被调往美国健康局欧洲部主任,1973年调白宫任卫生部公共卫生署助理署长,负责联邦理论关系事务。
陆军准将陈绍章
祖籍广东四邑,生于上海,父母是美国“飞虎队”驻昆明军官。1943年他随父母移居美国,1961年在美国大学毕业后,投笔从戎,曾被派往越南作战,被授予准将军衔,后来担任过美国驻韩国、泰国和老挝的军事顾问。1975年调回美国任亚拉巴马州陆军导弹基地指挥官,后在美国国防部工作。
空军准将李哈里
早年随父母移居美国,就读于佛罗里达州航空学校。1956年应招到空军服役三年,授少尉军衔。退役后到父亲开的餐馆当经理,但保留了空军后备官身份,1964年,他自费到劳耀拉法学院深造,后当选为杰弗逊县的司法长官,1982年,重返空军服役,授中校军衔,1985年晋升为国民警卫队空军准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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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华裔运动,旗帜鲜明地反对左派的观点。反对种族挑拨,反对反向性别歧视,反对仇视白人,抱黑人大腿。我们多数第一代华人反对希拉里和左派。我们更客观对待白人,更要求男性精神。
“从古知兵非好战”不是古人的一句话,是近人说的。
Agree!
My white coworker has two sons graduating from Air Force Academy and West Points. Their classmates have strong senses of brotherho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