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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鸽作为未成年监护人亲自参加了李天一五人轮奸案的审理,并在儿子招供书上签了字。然而,她到家后就后悔了,开始了对受害人的造谣污蔑。详情我在前文里谈了。
今天收到了网友发给我的转帖,我查了一下,此文是10月5日发到网上的,帖子被转到国内各大网站,揭发事实真相之人至今并没有被李天一的律师们控告“造谣”,估计内容属实。这也是为何梦鸽找的前两拨律师都自动退出了。有点良心的人都不会跟着梦鸽干这种对受害人倒打一耙如此伤天害理的事。也解释了为何曾如此疯狂的梦鸽竟然不上诉了。
有必要让那些曾经被梦鸽和她的无良律师们欺骗了的水军知道事实真相,我把此揭发帖子放在这里,供大家一睹。可以得知,有权有势的人靠媒体的力量能颠倒黑白指鹿为马栽赃陷害是何等触目惊心。如果没有互联网,这些内容靠口头传播是很难让大家都知道的,毕竟报纸牢牢掌握在政府手中。我们可以想象的出,李天一如此糟蹋女人表明他此次强奸女人未必是第一次,很可能是个惯犯,只是以前碰到的都是怕事的弱女子,或者梦鸽出面把对方给吓住了,没给过大钱。所以,这次她也绝不出10万块钱摆平。当然,这只是推论,时间会告诉我们真相。梦鸽的所作所为是一个窗口,我们可以窥见在专制制度下的白道与黑道联手后的可怕。
在薄熙来审判的过程中,薄熙来质问王立军时王立军当场说出“我跑到美领馆是因为我身边的11个人失踪了!”薄熙来当场没有回复那11个人哪里去了,显然默认了此指控为真。法官对如此大的事件竟然不追问。至今我们不知道那11个人的下场是怎样的。法官只对钱感兴趣,对11个人的下落竟然不闻不问。但愿那11个人没有被薄熙来派人给黑了,只是让他们回家自谋生路就好了。可想想看担忧还是难免的,副市长都可以被他扇耳光,有背景的海伍德都可以被他老婆杀掉,知道谷开来杀了海伍德的那11个人是否还活着,我们只能往好处想了。要知道,这11个人可不是后来被判刑的那五个官员,而是王立军身边的警察,估计是跟王立军一起破案的小卒。那五个被判刑的官员当初是公开被薄熙来撤掉职务的,王立军非常清楚他们在哪,其中的王鹏举还帮助王立军跑到美领馆。薄熙来未必敢同时杀掉五名官员,但11个小卒就不足挂齿了,给家属一大笔钱就摆平了。
谷开来招供她干的所有的事周永康都知道,很可能这是一个有预谋的行动:先把知道内情的11个小卒子灭口,然后再让王立军当烈士。顺序倒过来先灭王立军后杀11人就很难办成了。果真如此的话,那不是谷开来一个人能办到的,薄熙来甚至周永康都可能参与了谋划与下令、布置。法官对此线索置若罔闻,而把一栋房子审了好几天,百姓的生命还不如一栋房子。传统文化熏陶出来的中国人一旦爬到上层当了人上人,就视百姓命如草芥。百姓们也习惯了这些,对那栋房子是否属于薄熙来争论不休,而对王立军提出的11人失踪线索漠不关心。白道如此,黑道更肆无忌惮。当年朱镕基的岳母就被黑社会给杀了,那时朱镕基还是当朝宰相。下一代的衙内们也有样学样,无恶不作。这就是专制社会盛世---乱世---盛世---乱世循环圈中从盛世走向乱世的征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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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文字来源:百度贴吧
李某为了杨在车里不反抗,用手掏杨的阴道,导致杨阴道受伤哭叫。
李某警告:再闹撕烂你的逼!遂抽打杨,杨被打成猪头,在车里依然求小魏让她走。
李某对其大声吼:“想跑撕烂你的脸!”
进入湖北大厦时威逼杨在进入酒店时必须与其挎腰扮成情侣,不然“老子会在你脸上划两刀。”
大魏开房身上准备好其他人的身份证,开房前先问房间挨着什么位置,会不会吵到其他住客。
因为“隔音不好”宁肯放弃开房重新寻找酒店。
成年酒店服务生王某在轮奸后拖着受害人离开房间,马上折回到房间,掀起被套走到走道尽头换洗杂物存放间把床单混在其它换洗床单中间,自己再拿了一条洗好的新床单回到房间铺好,被负责铺床的清洁大妈看到以为他要偷床单跟进房间询问了好几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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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杨某某在2月20 日的陈述:“我问坐在我左边的那个穿黑色外套和灰色阿迪达斯运动裤的人(即李某某)张某某在哪,他说:你不用管张某某在哪,今天晚上你就是我们的。后来我就不停的央求他们放了我,他们不同意。”
被害人杨某某在李某某等带其去开房的路上,得知张某某已经离开后,强烈要求离开,但被李某某等拒绝。此时,被害人杨某某进行了激烈的反抗,包括用手打坐在其两边的李某某和王某,用脚踢正在开车的魏某某(大)和坐在副驾驶位子上的魏某某(小)。面对被害人杨某某的反抗,李某某连扇被害人多个耳光,还有王某和魏某某(小),也用手打了被害人。
张某某(同案)2月21日供述:“这时李某某让王某抓住那女子的右手,让我抓住那女子的左手,李某某用手按住那女子的腿,魏某某(小)回过身帮助李某某一起按住那女子的腿,这时那名女子就哭了,同时还大声叫,李某某就用手抽了那女子10多个大嘴巴子,并且说你要再哭再叫我还打你。”
魏某某(大)2月22日供述:“李某某对被害人杨某某说开始吧,李某某对王某说:“兄弟上!”王某拽着杨某某的头发将她拉到卫生间和单人大床之间的夹缝,杨某某蹲在地上,王某踹杨某某的头,杨某某就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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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10月2日所发:李某某等在湖北大厦房间内殴打受害人将其逼至墙角强迫受害人为4名罪犯手淫,而导致李某某等实施强奸犯罪后没有在受害人体内遗留精液。
所有认为我胡编乱造此猥亵犯罪情节造谣传谣的人,请你们立即联合梦鸽、陈枢、王冉、兰和立即去公安局报案告我造谣传谣,
你们不报案又指责我造谣传谣那你们就是我孙子!(快去报警,本人资料IP信息警方几分钟就能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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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发现此贴回帖里有几个把案卷第几页证据编号都写出来了,看来你狗急跳墙暴露真实身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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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在百度Google搜了搜,我可以告诉大家:此案中最骇人听闻最丧心病狂的犯罪情节目前为止还没有曝光出来。该判死刑,立即执行!.
如果这算“类似侮辱性的言辞”,编辑删掉可也
本来还没想到李家那么差劲,觉得他们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人品素质不至于那么差。等到最后看了他们的陈述,哪怕完全忽略那女的辩解,都不会再相信李家是好人了。李家母子前后矛盾的陈述把自己绕进去了,糊涂的连谎都撒不圆。李双江如果还有做人的底线,如果他还有最基本的推理能力,就不会相信妻和子的谎话,就该阻止梦鸽对媒体胡说八道。
另外,姓张的皮条客应该按强奸罪判刑,且罪比谁的都重,他是成年人,是这个案件策划人、引发人和促使人。那些帮助男友或丈夫强奸的女人都是按强奸罪论处的,他比那些女人的罪更严重。酒店肯定是有后台的。姓张的不判罪,是这个案件的最不合理的地方。
叫你5毛都脏了钱。没有人性。
大陆一帮做小姐的说,肯定是强奸。同时肯定杨不是职业妓女——职业妓女非常注意个人安全。
因为她们出台接客不接喝醉的客人,更不要说五人喝醉的男人。这样会出人命(有先例的,醉客毒打小姐、烟头烫乳房最后闷死。。。。。。),整个酒吧、皮条客、老板、一帮小姐都会牵连。同时必须带套子,另外不能亲嘴什么的。。。。。。
当然这是弱势人群发出的声音,官方不传播,也不参考。
她这样的表现是因为她脑海中的世界与我们的是不同的。
很多年,她一帆风顺,靠着李双江和她自己的盛气凌人,从来都是要什么有什么,看惯了别人的溜须拍马,便认为自己就应该想做什么就能做到什么,自己的儿子也一样。
同时,她认为她们不是普通人。她和她儿子挂在嘴边的话是“你们知道我是谁吗“。所以普通人如果因为她们的行为受苦,那也是理所当然。一句话,对自己的丑恶毫无认识,所以她才会说孩子内心干净。
阎老师对客观形势的判断与分析,即使旁人都对她讲了,她又如何听得进呢?因为她从来就认为自己不是普通人,那里会受普通人要受的制约呢。而且我估计她还有这种想法,要什么有什么,呼风唤雨那么多年一直顺利,这次肯定也会顺利的,只要坚持到底就行。
男人与女人思维方式不一样。阎老师典型的男人的理性思维,所以分析局势,权衡利弊。女人,往往受理念和感情的控制更多一些。所以,我并不奇怪她会上诉。
缩头乌龟终于露面了,哈哈,,,,
如果李天一在劳改期间明白了如何做人,也许是好事。否则这样下去,碰上黑社会就没命了。
一直有李家上诉的新闻,可那是李天一的辩护律师陈枢说出来的,而李家的律师都是谎话连篇毫无可信之人。我的判断是否准确,过几天就知道了。
另外,脑子缺根弦的别到这里乱喷,这是为了你们好。等你们明白过来,你们会对当时的胡言乱语后悔的。当然像陈铜烂铁这类弱智糊涂虫,一辈子也不会明白一件事。我只给明白人写文章,智商低下者,我帮不上忙,因为先天的智障是你父母造成的,我没办法帮你改进。
但我也不信你贴的这个所谓的真相,因为你发文的倾向非常强,是个反共的急先锋。劲头那么大,拿钱的还是日本人的后代?我对共产党的特贪大贪和愚民做法也看不惯,但你反共反华反得太起劲了,让人有些反感。
另外,新浪有人的博文称,梦鸽已经上诉了。所以,你这篇文章的依据恐怕靠不住。先查查吧。
全体即遂, 在此是否成立?
如果妓女自己拉客,发生强奸,她本人是否也应算为强奸共犯?
有一个案子,一少女被强奸,介绍别人来强奸她的另一少女,也被判强奸罪。
此案还原真相太容易了,公布录像。可以打马塞克以保护隐私。
哥,我很年轻哩!
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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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就要学好,别老动邪念。实在火大憋不住了,就多喝凉水败火,
睡吧!
我也见识有限。 真相只有李天一自己知道了。
晚安!
顺便多句嘴,绝大多数被单人强奸的女生是不报案的,梦鸽会不会曾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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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能再无耻点吗?梦鸽的事你怎么知道?
纯铜,你就把五毛的那个文章贴上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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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糊涂,看仔细了帖子再说话。
我听一个刑警哥们说过,很多案子的具体细节根本不能泄露,多数细节极为残忍,否则对社会负面影响很大很大。 而一个交警告诉我很多车祸的照片根本不能面世,太残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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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警匪一家也不是什么秘密了,刑警里有多少好人,你自己心里清楚。什么细节不能泄露,也就骗骗你这种弱智的人。鬼才相信。
即使你一个强奸一个女孩,你得考虑她跳楼?割腕/撞墙/跳楼,还得镇定处理,没有足够的勇气和经验,你敢强奸自己老婆吗?
这李天一如果没有虎狼之胆,岂敢五人轮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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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说的都是一面之词,如果你老婆告你强奸,可能你也希望和她当面对质吧?杨吧女不敢对质就说明她心里有鬼。你不是很崇拜西方的法制吗?告诉你,在西方的法庭上,如果女方不出面对质,强奸案没有告赢的希望。
纯铜,你就把五毛的那个文章贴上来呀!
老闫的分析显然想到了这里, 五个人强奸一个人,鬼才知道是用什么手段最后完成的。
估摸相比岛国片上的模拟群上,都是天堂里的故事了。
我在中国的十年,见过无数被单人强奸的女孩子(15-18岁)。
一般六七点约出去吃饭,然后唱歌/然后喝酒,然后十点到十二点间强奸,
被奸后先不知所措,然后开始割腕自杀,一般只有小刀,但是都是割腕
大多会把左手的桡侧腕屈肌/掌长肌/正中神经/指深浅屈肌/尺侧腕屈肌/尺神经割断。这种伤,很多连桡动脉都割不断。 即使割断桡动脉,在中国想这样死掉也几乎没有机会,但是会留下肌腱粘连,正中神经/尺神经短伤的后遗症。终身残疾。但由于是左手,影响也小。
然后强奸者会果断用布包住,顺便把女孩子送到医院,然后约1-2点左右开始手术。
手术是臂丛麻醉,所以人是清醒的。术中只见流泪,然后一般第一句是“他把我强奸了”
至今,我不知道如何接这些女孩的话,闷着头手术,最后当什么都没有听见。
她们一般都会在术后被强奸犯抱着接走。 只见过被强奸的女孩,从没见过一个报案的。
请问这里各位海外高人,包括老闫,如果换了你们是我,如何回答她们呢?
再者,纯铜,如果是你,即使你一个强奸一个女孩,你得考虑她跳楼?割腕/撞墙/跳楼,还得镇定处理,没有足够的勇气和经验,你敢强奸自己老婆吗?
这李天一如果没有虎狼之胆,岂敢五人轮奸?!?
说实话,俺有点瞧不起天津卫的的卫嘴子。天津人除了民国时风光了一阵子,基本上就是北京的小跟班。论嘴上功夫不如北京人,又不能像保定人甘心情愿的当狗腿子。所以天津一直到现在都是一个很尴尬的二流城市。
看样子你经验很丰富吗。
一般来说,不可能第一次搞女人就轮奸的,第一次连叽叽放什么地方都不知道,也不可能第一次轮奸就能设计得如此成功!这李衙内估计干多次了!
改错:
清流与浊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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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嘛,清浊二字都不分?
没明白你的意思,谁是清流,谁是主流?清流和主流也不能自封吧?
不过,纯铜,如果你想证明自己不是“五毛”,不妨你私下跟老阎联系下,让他把那篇文章给你.你用自己这个马甲发出来,这样的话,我相信不论怎样,至少我是不会看到你这件马甲就感到讨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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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从来不干偷偷摸摸的事,为什么要私下和人联系?俺就在这里公开的和老阎说,把你那篇文章发表出来,如果碍于你五毛的身份,不便于发表,就让俺来替你发表。
清流与浊流
您可真逗!您以谁进了局子来断定谁是五毛?这是啥思维? 清流与主流怎能同道?国内与国外又怎能同日而语?
我只知道老阎说过要写那1百多万平方公里最后如何彻底丢掉,结果到现在也没影,也许有人为此找过他,结果就不能公开了。
不过,纯铜,如果你想证明自己不是“五毛”,不妨你私下跟老阎联系下,让他把那篇文章给你,你用自己这个马甲发出来,这样的话,我相信不论怎样,至少我是不会看到你这件马甲就感到讨厌了。
希望杨姑娘能够挺过来,不要被李家和这些帮凶逼疯
做人应当常常问问自己,有没有端正的念头,干净的心。就这样,远离灾祸,靠近平安。
恶有恶报,善有善果。感谢博主及时议论师事,警醒世人。
没想到事实这么恐怖,比我想得还凶狠猖狂,判10年太便宜李衙内了。
我猜测,梦鸽和李老爹觉得冤,是不是因为有些当权的更不把人当人,犯了更严重的罪,却逃过了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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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幕重重啊,多少年后这句话可能又上头条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