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美国法学教授James Boyle
过去15年,一批学者最终说服经济学家,让他们相信非经济学家认为显而易见的一件事:“行为经济学”显示,人们不是像经济学原理所预测的那样采取行动。
然而,这并不证明大众智慧就胜过学术智慧。偏离“理性行为”,并非像你可能想象的那样,是人类动机的普遍产物。这里有一些模式。例如,面对损失,我们就会排斥风险——我们倾向于高估损失几率,而低估盈利几率。对待问题,我们依赖试探法(heuristics),但即便与事实矛盾,我们仍会固执己见。有一些模式为人所喜爱;例如,除美国共和党人和受过经济学教育的人以外,所有人估计都会有对于平等的“非理性”关切。但是,多数模式只不过是认知偏见的反映。我们可以利用这些偏见,就像那些向我们兜售非理性的昂贵消费品保修服务的人那样。或者,我们可以纠正这些偏见,就像受过训练的飞行员那样:在飞越厚重云层的时候,要依靠仪表而不是自己错误的感知。
对知识产权和互联网的研究让我相信,我们还存在另一种认知偏见,即对开放的排斥。我们倾向于低估开放系统、开放网络和非专利产品的重要性、生存能力和生产力。用以下问题对自己做一个测试。在每道问题中,时间都是1991年,而我拿掉了你对过去15年的所有认识。
你必须设计一个全球计算机网络。一组科学家描述了一个完全开放的系统——开放的协议和系统,任何人都能与之连接,向全球提供信息或产品。另一组人(学者、商人和政界人士)指出了其中的问题:任何人都能与之连接。他们可能做任何事。会出现色情、盗版、病毒和垃圾邮件。恐怖分子可能上传赞美自己的视频。你激进的邻居可能与纽约时报(New York Times)争相评述伊拉克战争。最好是有一个管理完善的系统:建立网站需要得到官方的批准;仅有少数行为得到许可;我们大多数人只是信息的接受者;垃圾邮件、病毒、盗版(以及创新和匿名言论)不可能出现。你会选择哪一个?
想象一种任何人都能复制和改写的软件,创建这一软件的授权要求,后来的程序员按照同样的条款提供自己的软件。想象一下全球为数众多的程序员纷纷将自己的创造,贡献给一个“集体创作”。这种听上去像无政府主义的生产方法,在经济上可行吗?它能成功地与那些受法律和技术双重保护,生产专有、封闭代码,等级森严的企业展开竞争吗?
给你自己分派一项撰写有史以来最伟大参考著作的任务。它必须无所不包,从美国北卡罗莱纳州罗利最美味的泰国食物,到泰国稻米的年产量,从观赏蓝鲸的最佳地点到“蓝狗联盟”(Blue Dog Coalition)的历史等等。你会创建一个由有偿专家和各类编辑组成的庞大组织,创作受到版权和商标保护的鸿篇巨制,还是等待爱好者、科学家和自告奋勇的百科全书编纂者来创作、由搜索引擎来整理一本信息大全呢?我知道自己在1991年会选择哪种方式。但我也清楚,自己上一次查询百科全书的时间是在1998年。
这不是说开放总是对的,而是我们需要在开放与封闭、专有与免费之间取得平衡,我们在系统层面有可能把平衡搞错。原因部分在于,我们仍然不了解存在于网络中的那种财产。我们的多数经历都是与有形财产打交道,那些如果不能排除外来者就可能遭到觊觎的领域。对于那种财产,约束更有道理。我们仍然不能理解那种因过度使用而枯竭的财产(例如软件),那种他人用得越多,对我们就越有价值的财产(例如通信标准)。因此,威胁是不同的,但共享带来的机遇也有差别。我们的直觉、政策和业务模式,对这两方面都没有认识清楚。就像在重力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宇航员一样,我们的本能反应不适合自由坠落。
我上面的问题与万维网(World Wide Web)有关——万维网去年迎来了15岁的生日。我们今天会创建它吗?1991年时,你可能会嘲笑万维网,嘲笑开放源代码软件,嘲笑从谷歌(Google)上获取信息。直觉上,控制和所有权似乎是正确的做法。你对当今的讨论有何感想?我们是应该保留“网络中立”(net neutrality)和开放性,还是应该赋予网络所有者更大控制权?我们是否应该为广播公司和数据库所有者设立新的权利?行为经济学家的下一个研究项目,应该是研究我们对产权、控制和网络的认知结构。就像在云层中观察仪表的飞行员一样,我们或许会发现自己是上下颠倒的。
本文作者是杜克法学院(Duke Law School)法学教授,公众域研究中心(Center for the Study of the Public Domain)创始人之一,创作共用(Creative Commons)董事会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