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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贺梅遭“绑架挟持”

(2007-12-20 07:26:06) 下一个

在中国大陆,常常可以看见衣衫褴褛的幼童,沿街乞讨。有些是残疾的孩子。过路的人于心不忍,有些就会施舍一些。后来,这些乞讨的孩子,特别是残疾孩子多了起来,在每一个城市的火车站汽车站地铁站等高密度人群的集散区域泛滥起来。这时候,人们反应过来:这些孩子其实是被成人用来乞讨的“活道具”。最初,善良的人还这么想:这些做父母的真缺德,怎么忍心让自己的孩子特别是残疾的孩子出来要饭呢?再后来,随着一些黑幕的曝光,人们几乎都明白了:那些孩子特别是残疾孩子,是被一些利欲熏心却企图不劳而获的成人,廉价买来租来或绑架来的。之所以要这么做,就是这些可怜的孩子尤其是残疾的孩子,更能博得路人的同情,而那些租买和绑架孩子的成人,获利更丰。

在美国,一场争夺“父母权”的法律官司,似乎也出现了类似的情况。当事人贺绍强曾经为了夺回小贺梅的父母权,坚持抗争。这的确赢得过中美两国人民特别是不少海外华人的同情与声援,包括经济上道义上的支持。但贺家的支持者起码有相当一部分是因为同情贺梅的遭遇,希望她回到她的亲生父母身边,过上正常人家孩子一样的生活,得到亲生父母的爱。但是,事与愿违。恰恰是这一点,被贺绍强以“中国人的智慧”加以利用了。食髓知味的贺,发现了不劳而获的秘诀,那就是拿人们对小贺梅的同情与怜悯,作为他乞讨化缘的道具,不用劳动打工这么辛苦,说不定也能挣个“盆满钵满”。

如果说,小贺梅是在三个月大的时候,被她的亲生父母自行剥夺“父母权”和抚养责任的话,即使贺绍强可以解释是“临时性”的,也无法改变贺梅刚出世就被送到与贺绍强毫无瓜葛的人家,被送到和华人环境完全不同的美国家庭这一事实。而这个事实反映出的贺绍强丑陋自私的行为背后的肮脏品性,而这种肮脏品性是有可能使得贺梅并不因为回到亲生父母身边,就等同于获得自己未来幸福的。事实恰恰就是如此,今天,重新夺回抚养权的贺绍强,却丝毫不顾及小贺梅真正的心灵治疗,而将她当成了乞讨募捐的“通灵宝玉”。

“我的建议是大家给中国政府、中国大使馆写信,请求中国政府给贺家一个妥善安置,让贺梅能够感到中国的温暖,也让那些想看贺梅在中国受苦的人们感到失望””。这是岳东晓发布给媒体的原话。比那些中国绑架租买残疾儿童用以乞讨的成人显然要高明。甚至高举着民族主义的旗帜,扛着中国这面祖国的大旗,向中国政府和华人移民叫板:你们应该给贺绍强钱和工作,以便“让贺梅能够感到中国的温暖,也让那些想看贺梅在中国受苦的人们感到失望”。

看来,对于贺梅的担心和同情,对于维护人类基本权利的正义感,并没有成为贺绍强痛改前非重新做人的转折点。贺绍强对于利用善良人们的同情以及媒体记者的关心已经完全不择手段了。法庭判决小贺梅归贺绍强,只是剪除了扎在贺梅身上那枚“幼年惨遭遗弃”的毒箭的箭身,而箭头依然留在八岁贺梅的内心深处。但,贺绍强对医治小贺梅的心灵创伤似乎兴趣不大,因为,今天的贺梅,正被她的亲生父亲贺绍强“绑架”着,反复出现在媒体喧嚣的风口浪尖,企图以此来得到金钱和体面的工作。

悲哉,贺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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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胡涣 回复 悄悄话 为小贺梅感到可怜,为某些人感到可悲。为什么不活得有点爱心,有点尊严呢?
飞飞~ 回复 悄悄话 同意你的观点。:)
水中孤月 回复 悄悄话 支持你的观点。作为贺梅的亲生父母,没有任何理由将幼小的孩子“托管”。有能力
生,就责任养,最不能接受为自己的错误找一大堆冠冕堂皇的理由。更看不起恩将
仇报的他们。养育之恩有时胜过生育之恩,因为生孩子可以不负责任,而养孩子必须
要有责任心,要付出,要承担责任!他们太自私,不顾及孩子及另一对养父母的感受,
也看不惯这种:挂羊头,买狗肉的作法。
李老师 回复 悄悄话 写得好。
生活再苦,也不能把孩子送人,何况还有一个中国在身后呢,交给家人也比给别人好。看不起贺绍强,同情贺梅。
红地瓜 回复 悄悄话 顶!
这篇不错,sounds g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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