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的实质并不仅仅是少数服从多数。民主的实质更重要的内容是,在遵循大多数人的意愿的同时,也能够保护好少数人、少数民族、少数异见人士的权益。而在少数人的所有权利当中,又以言论自由最为重要。
我们已经看到,民主的社会往往会有巨大的生命力,往往会得到比较平衡的发展,即使出现某些社会矛盾也可以得到及时的处理、从而确保了社会的长期和谐。造就所有这些民主社会优点的最重要的因素,归根到底并不是少数服从多数这一点,而是尊重少数人的权益。大家都知道,真理一开始总是掌握在少数人手里。任何发明发现都始于一个个作为个体的少数人。只有尊重少数人的社会,才能够充分发挥每个人的创造性,使得少数人的创意可以造福全社会。
在科学领域,对权威和传统观念的批判和挑战,往往就是源于一两个人的独创性发现或与众不同的观察结果。如果我们不让这一两个人的意见得到发表,我们的社会可能就会因此停滞几十年甚至几个世纪。正是科学领域鼓励少数人的批评意见,才使得今天的科学技术可以如此生动地改善我们的生活环境和生存质量。
在社会学领域也一样,只有鼓励少数异见人士发表与众不同的声音,人类社会才能得到长足的进步。如何确保少数民族、少数异见人士也能够和大多数人一样拥有对社会问题深入研究的条件呢?这就要靠大多数人把持的社会能否为那些少数民族、少数异见人士提供宽松的、安全的社会环境,好让少数人的聪明才智得到充分发挥。
所以我们说,是否能够尊重少数人、少数民族、少数异见人士的权益,就是考验一个人是否真正懂得民主的实质的一块试金石。
我很高兴看到已经有部分民运人士开始重视中国的少数民族问题,说明这些民运人士开始走向成熟,开始从简单的抗议迈向更深层次的社会探索。
(本文最早于2005年12月8日发表在华夏文摘网站的华夏快递: http://www.cnd.org/HXWZExpress/05/12/051208-7.gb.html )